第七十七章 陌刀将(1 / 2)
李瑄端详许久,认为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同样是饶阳郡束鹿人,同样有着无与伦比的体魄。
一县数万人中,不可能有两个这样的张兴。
纵观盛唐,李瑄所知的陌刀将只有两位,一名为安西李嗣业,另一个就是河北张兴。
他们共同点就是“身高七尺”,膂力雄壮。
当然,史载的身高都是估算,一般身高六尺五寸以上,都会被记为身高七尺。如六三寸以上,放在史书上大概为六尺五寸。
如高力士史书记载六尺五寸,但李瑄觉得高力士只比他高一点点,哪像张兴,高他大半头。
陌刀唐初就有使用,但效果不明显,反复易出军队。
开元年间,陌刀改良,刀刃变得更长,顶端不再是如剑一样尖,其锻炼更精,专配匠人。
陌刀通体一丈长,重十五斤,非大力者不可用。
在开元年间,诸军镇先后建立陌刀队。但镇将们,包括王忠嗣都认为陌刀是辅助防守之用,通常和长斧队混在一起。
那种“人马俱碎”,“如墙而进”的气势,还需要几年后李嗣业来完成。
相比之下,张兴属于野路子,他将陌刀视为兵器,虽一刀下去“辄杀数人”,但只是独自战斗,人力有时尽。
张兴具有陌刀将那种悍不畏死的精神,历史上安史之乱时,张兴因力竭被俘,史思明亲自劝降,却被张兴痛骂,气愤的史思明将其肢解,在咽气之前,依然痛骂。
“张郎一看就是豪杰之士,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华夏的大义!更何况是救命之恩。您有什么所求吗?我必当竭尽全力。”
李瑄再次一礼后,向张兴询问。
“将军不能这么说。我只是举手之劳,我什么不要!”
张兴连忙招手,他本想去当李瑄的卫士,但不好意思在这种情形下说出来。
“像颜回那样施恩不图报,是君子的美德,但在我这里并不提倡。等会我请你就食,我们再敞开谈论。”
李瑄向张兴说了一句后,来到刺客弩手的旁边,他观察装强弩的袋子,和巷子内的情况,知道凶手不止弩手一人。
李瑄猜测在他出节度使府的那一刻就有人看见,然后来到这个巷子向刺客弩手通风报信。
李瑄的兵马还在北城。
出北城门必须要经过这个巷子。
“我出长安便从军,征战沙场,从未与人结怨。我与你素不相识,是谁让你来刺杀我?”
李瑄质问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刺客。
“哼!”
刺客像是一条汉子,冷哼一声,一言不发。
“快说!”
罗兴揪住刺客头发,又对他打腹部打两拳。
还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这时,回乐城的城卫兵到来,他们看到是威名赫赫的李将军,立刻道:“拜见李将军!”
“我刚从府衙走出,此人就拿擘张弩埋伏在此射我,幸亏我福大命大,保住一命,回乐城是边境重镇,兵将如云,怎么能让一个提着军用强弩的刺客,走在街头呢?”
李瑄向城卫兵说道。
“这是末将的失职。”
城卫将冷汗直流。李瑄刚立下不世之功,就遭到暗杀。
这是天大的事情,弄不好他职位不保。
“这刺客能精准埋伏,一定有同伙,希望伱们尽快地抓到同伙。”
李瑄向城卫将吩咐:“通知灵武郡别驾,我要见他一面。”
“遵命!”
城卫将赶紧派人去通知。
片刻后,不仅灵武郡别驾、灵武郡太守到来,王忠嗣听到此事后亲自赶来。
“岂有此理!私藏弩一张,罪加二等。这擘张弩只有弩坊有资格制造。此弩既没有弩坊标记,又无我朔方军的刻名,从何而来?”
王忠嗣看李瑄未受伤害后,松一口气。
他拿起擘张弩,仔细观看一遍。
这明显是弩坊的手笔,国家之器,却流于私手。
李瑄虽神勇,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强弩可破甲,是置李瑄于死地。
刚征战立功归来,一天都没到,这让王忠嗣不能忍受。
“此非一人之力所为,陈太守,我已通知士兵把守四门,希望你尽快破案。”
王忠嗣直接向灵武太守命令。
“遵命!”
灵武太守领命。这件事让他这个太守非常没面子。
李瑄将来说不定就是节度采访使,加上诗文才华,有执宰的潜力。
他将刺客押解回去,上刑审讯,必要撬开刺客的嘴。
王忠嗣知道李瑄有点喝醉,要求李瑄今日不要离开,明日一早精神饱满再走。
同时,让佐吏为李瑄一行安排住处。
告别王忠嗣,李瑄带张兴到之前去过的那家酒肆就食。
虽然李瑄不饿,但点了一斤羊肉,一斤牛肉,一盘白菜,五个胡饼和一壶好酒。
亲卫都围坐在李瑄身边的桌子,怕再出现意外。
李瑄也为亲卫们点上牛羊肉和白菜。
“将军,您请。”
张兴看起来五大三粗,实际上识文断字,通读史书,知道礼仪。
他在府衙外等李瑄许久,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
“不久前,我在宴会吃喝不少,张郎不必客气。”
李瑄说着,只是夹一块白菜。
这白菜是腌制的,吃起来酸酸咸咸,很有口感。
张兴也不再客气,他抓起一个胡饼,眨眼间就吃完。
而后大口大口吃牛羊肉,风卷残余般。
旁边的亲卫震惊,这家伙也太能吃了。
“博士,牛羊肉各上两斤。”
李瑄向管店博士喊一声。
“好嘞!”
管店博士应一声,他在三个月前见过李瑄,当时还问他话呢。
不曾想风度翩翩的少年,竟是生擒两可汗的李将军。
今光顾他们的酒肆,蓬荜生辉,倍感荣幸。
“失礼,我的饭量比普通人大,不过我有钱财。”
张兴尴尬一笑,他实在饿了。
“哈哈,张郎身长于人,饭多于人实属正常。酒肉钱这种就不必操心了。”李瑄笑了一声。
新的牛羊肉上来后,张兴放开胃口,总共四斤牛羊肉,不一会就被他吃完。
李瑄还要再点,张兴却说不用,他吃得差不多了。
把剩下的几个饼和白菜吃完,张兴不再进食,平时吃个八分饱足矣。
历史上记载张兴一饭能吃斗米,肉十斤。
李瑄现在真信了。
“张郎远从束鹿而来,是为何事呢?”
饭饱之后,李瑄向张兴问道。
“只为游历长长见识。”
张兴颇有家资,能支撑远游。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男儿却当如此。不过大丈夫还可以投身边塞,封侯拜将,张郎觉得呢?”
李瑄又说道。
历史上张兴是回家乡饶阳从军,直至禆将。
李瑄觉得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