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相遇(2 / 2)
但是听着听着,雷横碰啤酒瓶的手慢了下来,他觉得王阳这首歌真是唱到了他的心里。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于是可以不回头的逆风飞翔~不怕心头有雨,眼中有霜!”
那无数个难以度过的夜晚,雷横也曾经怀疑过自己的所作所为,帮朋友对吗?路见不平对吗?
似乎是对的。
可为什么最后我成了这个样子?
在国外暴乱中脸上被砍一刀也一声不吭的雷横,在王阳的歌声中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他不自觉地又开了一瓶啤酒,昂首灌了进去。
敬自己!
下次遇见,老子还敢!
“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支撑我的身体,厚重了肩膀,虽然不相信所谓山高水长,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王阳一下子唱嗨了,不能不说,毛哥这首歌真的太适合微醺的时候唱了,清醒的时候王阳绝对唱不出这个味儿。
而坐在他旁边的郝思绮则是听傻了,只觉得这歌每一句都唱在自己的心头上,特别是这句歌词,几乎直接唱出了她的一生。
年少时的凄凉,现在的拼搏,还有自己心头那熊熊燃烧的野心火焰。
总有一天,我郝思绮会立于名利场的顶端!
然后唱嗨的王阳就被男默女泪的现场给吓了一跳。
“你俩没事吧?”王阳倒是有点奇怪了,自个唱歌的本事他自个很清楚,难听不至于,但若说一首歌能把人听哭,他还真没这水平。
但王阳不知道的是,有些歌不需要你唱的好听,有些歌就是需要有阅历,有经历的人才能唱出那个味儿,若是有同样经历的人听了,则必然会引起共鸣。
那些被感动的人,触动他们的不是这首歌,而是他们自己的人生。
“好!”
雷横最先大声叫好,他很想多夸两句,但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别的话,最后只能举起手中的啤酒大声说道:“真特么好!”
然后将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顺便悄悄擦去脸上的泪痕。
“你这种帅气的男人,果然很擅长弄哭女孩子呢~”郝思绮明显比笨嘴拙舌的雷横强上很多,她从包包里拿出湿巾,姿势优雅的擦去脸上的泪痕,还不忘顺便调笑一下王阳。
虽然用话术巧妙的掩饰了自己的失态,但郝思绮的脸上还是写满了对于这首歌的震撼,这首歌对于那些有丰富人生经历,又喝醉的人简直就是绝杀,把人生的苦辣酸甜全部都“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了”。
这么好的歌以前怎么没听过……
忽然间郝思绮一下睁大了眼睛,这么好的歌以前没听过?!
再怎么说郝思绮也是经常翻唱各路名曲的网红,或许有她不会唱的好歌,但绝对不会有她听都没听过的好歌!
这首歌是一首还没流传出去的新歌!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