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开庭前一天(1 / 2)
高冲一定是有人开门才进来的,当时的霍雯雯死了没有?
如果没有死,霍雯雯为什么要给高冲开门,如果霍雯雯死了。
那么罗方为什么要给高冲开门?
罗方想要高冲进来,来帮自己顶罪吗?
可笑!
当时如果高冲进来,看到罗方,那么罗方是跑不掉的。
邹诚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乱,为什么杀人现场,还有第三个人。
还有一个问题,罗方有没有杀人,自己不知道吗?
他一定知道自己杀人了没有。
如果他没有杀人,罗方完全可以告诉自己父亲罗子文,罗子文也就不需要这么着急了啊,还要让陈冰闭嘴。
那么就是罗方杀人吗?
但是邹诚总觉得怪怪的,这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陈冰到时候应该会出庭作证的,以前没有人知道他看见了什么,可是这一次的事情之后,就会被人知道。
陈冰的出现,对芳菲很不利,那么芳菲的女儿同样危险。
从陈冰的病房里面出来,邹诚没有离开医院,而是坐在了医院走廊的长椅上。
邹诚在整理自己的思路。
高冲有可能是杀人犯吗?
在邹诚看来是有的,就算是罗方的出现,高冲同样有成为杀人犯的可能。
因为他一审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他为什么不说自己偷东西,难道还怕丢人。
和被判死刑比起来,他害怕这些吗?
他不说是因为,他不想被判刑,他想要不开口,不承认,法院不能对他进行审判。
可是有指纹和足迹这些证据,这些有利的证据,让不开口的高冲,同样逃避不了审讯。
这样的情况下,高冲被判了死刑,那么高冲不开口的原因是什么?
他杀了人!
罗方毁灭证据的原因是什么?
他杀了人!
这个案子总不可能有两个凶手吧,同伙犯罪,这在邹诚看来是不可能的。
罗方和高冲,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一个是家里有钱的留学生,一个是有好多次前科的无业游民,这两种人怎么可能在一起,而且还要共同犯罪。
在邹诚看来是不可能的,那么有没有一种情况,有一个人没有杀人,却以为自己杀了人?
这个没有杀人,但是以为自己杀了人的人,是罗方还是高冲。
高冲?
邹诚摇了摇头,不可能是高冲。
罗方?
想起来自己在精神病医院看到罗方的情况,罗方当时的精神状态是什么样的?
他的精神状态是好的吗?
可能已经出现问题了,只是没有现在这么严重,那么会不会让罗方造成一种错觉。
自己没有杀人,却以为自己杀人了?
邹诚觉得很有这样的可能,罗方当时可能也磕了药,所以精神状态是恍惚的。
这就也能解释,为什么在杀人的时候,还有第三个人在场。
第三个人,当时应该是一个迷迷糊糊的状态,所以凶手杀人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知道。
凶手也看出来了他当时的状态,才敢肆无忌惮的杀人。
那么就现在的问题来看,高冲就是凶手。
高冲和霍雯雯的家里,发现罗方已经是迷迷糊糊,可能已经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了。
他和霍雯雯发生了争执,然后杀了霍雯雯,当时的罗方,根本就不知道这些。
之后高冲在激情杀人中反应过来,看到霍雯雯的尸体害怕了,就将霍雯雯的尸体,放在霍雯雯车子的后备箱里面,想要去抛尸。
但是在路上和陈冰的车子撞在了一起,高冲担心陈冰发现,所以不需要陈冰负责。
可是当时心里已经有些慌张了,他被陈冰看到了身上的血迹,他以为陈冰会报警。
因为他做贼心虚,就会疑神疑鬼。
高冲担心陈冰报警,他觉得自己不能开车了,车子会成为被人搜查的目标。
所以高冲就将车子开了回去,然后下车逃跑。
其实陈冰因为自己的考虑,根本就没有报警,当然了陈冰的心理活动,高冲不知道。
之后,罗方从霍雯雯家里醒来,他看到外面的血迹,整个人都慌了。
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从家里跑出来,开上霍雯雯的车子,就想要离开。
当时的罗方,精神状态已经很差了,所以很多行为是不合理的,就比如开了霍雯雯的车子离开。
之后罗方回家,被罗子文发现了后备箱里面的尸体,罗子文大怒。
问罗方问题,罗方根本就不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