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遭遇妖孽(1 / 2)
倒霉是一种永远也不会错过的运气。温小婉自从穿越进这本里后,深深地明白了这一点。倒霉一直如影随行,从未远离。
只是她的外挂——那本书里,可没有剧透过温小婉会遭遇这样的事啊,甚至连遇刺这回事,也没有出现过啊。一定是她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这简直太TMD糟心了。
温小婉挺直了脊背,一动不敢动,生怕做错了哪样举动,会刺激到对面魔头的神经,一剑了结了她。
眼瞧着自己的日子刚刚好过,温小婉可没到想不开要自寻死路的地步。不知道这个时候提提聂谨言,能不能唤起对方的师兄弟情谊。不管怎么说,自己都算是他嫂子啊。
在温小婉竖成人棍,神经却活跃得跳起来时,她觉得对面有两盏明亮幽深的东西,正从指着她的那把冷冰的剑身处滑下,离她越来越近,直到几乎要贴到一起。
温小婉大惊,对面那人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原来是你啊,奔放还送我水果的小宫女。”
本来是处在极惊极怕状态里的温小婉,愣是被这人的这句话气得瞬间破功,叫道:“你才奔放,你全家都奔放。”
草泥马啊,非逼得本姑娘说脏话,本姑娘的贤良淑德,都被这明明适合装太监却非要装宫女的二货,破坏得支离破碎,渣都不剩了。
温小婉不合时宜地火一下,对面那货却好像很惊喜似的,连那把带着血腥味的冰冷长剑也一并撤走,只是人却更近一步了,粘豆包似地就要往温小婉身上贴。
你看温小婉很喜欢往聂谨言身上贴,那是因为她知道依着聂谨言的性子,是一定不会叫她贴上去的,而像这货这般主动凑过来的,温小婉哪敢大意,其他书友正在看:。你要是让他贴,他是绝不迟疑,肯定能贴上来的。
在那具火热的身体,要贴上自己时,温小婉迅速伸出一只手臂,刚好抵到那人的胸口,“仁兄请自重!”
‘自重’这个词,通常都是别人对温小婉说的。温小婉从来没有想到会有那么一天,她自己能用上。
“自重?我一点儿都不重,你摸摸看,人家身上都没有几两肉。”
那人贱兮兮的声音,在黎明前的黑暗里,缥缈如烟,好似云雾,声音好听得像云笛吹出的曲调,尤其后面那句,大概青楼头牌花魁都不如他会撒娇。
可惜温小婉是个音痴,根本不懂得欣赏。
“摸你个头啊,”温小婉才不买二货的帐,她既然抵不住那二货向她压来的力道,索性身子一矮,蹲了下去。
那人见温小婉躲得如此利索,抿嘴低声笑起来,“见着我师兄就靠过去,见着我就像耗子见了猫,你至于咩,人家长得可好了呢,你别后悔。”
温小婉额上瞬间垂上几条黑线,“你……你跟踪聂谨言?你不怕他……”
“谁跟踪他啊,没情趣,人家跟踪得是你。”
那人回答如此干脆,温小婉眼前冒金星,就地想画圈圈诅咒他了。
谁知那人又说:“没想到你这么好玩,人家本来想今晚就混出宫去的,看到你……人家就不想了。”
这人的武功是得多高啊,这么喜欢玩火**,捅了天大的篓子,全不当回事儿。他到底是谁,又属于哪一方势力的呢。
温小婉已经无力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了,毫无任何形象可言地挥挥手,“你还是赶紧混走吧,别在这里祸害人了。”
温小婉直觉这人就是根导火索,早晚有一天引爆出大麻烦来。
“看你把人家说的,人家都伤心了,”那人边说边挥了一下袖子,靠着窗边的那盏油灯,瞬间亮了起来。
这一招,温小婉之前看过聂谨言用过,也就是这个时候,温小婉多少有些相信,这两个人在很久以前,真有可能是师兄弟的。
油灯亮起,屋里的视线虽是昏黄的,但无论是温小婉还是那人,视力都是极佳的,黑暗里尚能辨物大概,何况是在有了光线的情况下。
满屋昏黄色里,温小婉却没有从地上爬起来,仍然没有形象地坐在门口的青砖处,却仰起了脸,看了一眼离她近在咫尺的那个刺客。
经过整整的一天一晚,那个刺客身上的宫女服已经换下去了,身上穿着一件绯色的长衣,也不知是在哪个宫里顺来的,没顺全套,只有外衣,没有中衣,更别提是贴身的亵衣了。
明显不合身的绯色外衣,挂在他略显单薄的身子上,空荡荡的。大开的领口,从锁骨到胸骨,都是那么清清楚楚地露出来,雪白如玉的一片。
他随便动动,那宽大的衣服也会左右地跟着摆动,两颗嫩红的点点,若隐若现。
他这上身还算得上放浪形骸、倜傥不羁,可是联系起□就只能用‘下流坯子’,做整体形容了。
没错,他□没有穿裤子。
光果果的两条白花花的大腿,比桌面上的那盏灯,光韵余辉多了。
裸脚穿着一双同色系的布鞋,温小婉因坐着,所以看得格外清楚,好看的:。
那光洁的脚踝好像宝石打磨出来的圆滑剔透,难为竟长在大男人身上,看起来却一点不觉得违和。
这人鸦羽似的头发,披散在身前身后,没有用任何东西束缚,瀑布流水般的倾泄,足足能垂到膝弯。竟比温小婉这个女人的头发,还要长出许多。
长发并没有遮掩住这人的那张脸,撤去那张做宫女时易容用的画皮,露出本来面目。果然如温小婉想像中的妖孽。
玉面朱唇,粉颊盈光,比正常桃花眼还要大一个弧度的眼眸,七分含情、三分含媚,十分风流可人。这副模样,扮做女子亦可勾魂荡魄了。
“怎么样,人家比我师兄,好看得多吧?”
那人像只自恋的小孔雀,抖开了骄傲的尾巴,只等着温小婉来夸了。
谁知温小婉根本不买他的帐,顺手把自己的鞋脱下来,直直朝他果露在外的玉胸扔去,“老娘这辈子最恨的就是长得比老娘好看的男人,全TMD是妖怪。”
这人怕是不知道,温小婉没穿来里之前,在那一世里,惟一的一次有心来爱的真爱,就是被个男人抢走的。
自此温小婉的三观神奇地逆转成‘爱他就要听他被别人压’的地步,彻底沦陷到窃听风云里去了。
没错,她利用了自己的职业优势,在原先爱过的那个男人家里,按了窃听器。
如今又看到这种比女人还要好看的男人,她第一冲动就是把这人献给晋安帝龙耀,然后……她毫无道德羞耻可言地听壁角。
若能拉着聂谨言一起来,一边听一边观摩实践,那就再好不过的了。
温小婉那鞋自然没有如愿地打到那人的身上,那人随手一抓,就抓到了手里。
还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那副贱兮兮的表情,让温小婉很有冲动,把另一只鞋也扔过去。
“脚有点大,不过这不算事,人家还是喜欢的。”
晋安国虽然没有上下五千年文明中摸爬打滚的几个朝代变态,但也有摧崇小脚者为美的习俗,只是不强迫女人绑三寸金莲、裹脚什么的。
“用不着你喜欢,你师兄说林长海带着好几批人,四处搜你呢,你还不快点圆润地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