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画风突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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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妃的所谓秘方其实并不秘。
至少在前世,她是随便翻翻宫里的藏书就给翻出来了的。
一切还是源于她对貂皮大髦爱之深,光各种颜色各种款式各种不同店面的顶级配备足足装满了一屋子,每每到了京城的冬天,她都是后宫最亮丽奢华的一道风景线。
那些宫妃们看她的眼神不要太嫉妒,眼珠子都瞅红了。一是她这一身的行头,二来自然是穿得起这些东西支撑她的还是老皇帝无限的宠爱,她就是她们拔不出的眼中钉肉中刺。
她顶顶喜欢穿着各色大髦在宫中行走,跟着她的目光如影随行那叫一个聚焦,自带光环聚笼功能,比自己打光还要更显眼亮丽,满足她那颗服侍老皇帝各种憋屈不甘的小心脏。
不过一切还是有美中不足之处,有的款式新料子手感稍硬,有的毛柔软又带着淡淡的味道,好不容易料子柔软又没味道吧颜色又总是不尽如人意,要么颜色过深,要么就是亮度不够——
当然,这些都是她一个资深使用者小小的遗憾,对于其他人来说有一件穿的就美的尾巴撅上天,断不会有这许多的挑剔。
皇宫里各色藏书应有尽有,她又是个深宫寂寞人,有事没事手里便爱捧着书。老皇帝闲下来了她就陪老皇帝吃喝玩乐,老皇帝忙起来她就自己捧着本书啃。
她自小是过目不忘,皇帝的书多之又多。进宫五六年就已经被她看得七七八八,除了医书她完全不感兴趣,连看都不看,翻也不翻一下之外,别的她都是遵循开卷有益,连天工开物及一些木匠类的书都小有涉猎。
心里有个貂皮,便入驻了整座森林。在看书的时候。她自然而然地看到有关貂皮啊,皮毛啊这些就格外感兴趣,偏他又是过目不忘。看到了想忘都忘不了,就记到了如今。
初时便宜儿子提起来硝皮毛赚的钱更多,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那工序繁琐又肮脏有味道。她堂堂贵妃何必把自己逼到如此境界?靠柴榕打猎他们照样也能过的很好。能赚钱又能吃肉,潇洒!
出乎她意料之外的,穿在她身上价值上百两的貂皮大髦,他们捧着小貂自以为发家致富了,居然卖的连大髦的零头都不够!别说大房子了,连几件像样的衣裳首饰胭脂水粉都买不起——这一次瞬间就打击了她的信心,就这程度要想达到木墩儿设的三年一小富五年一大富十年内成为地方首富这样的目标,简直难如登天啊。
尤其上山打猎这事也是看机缘。一天下来可能就碰见几只兔子山鸡,那些貂啊狐狸啊珍贵的皮毛不是说猎就能猎到的。养家糊口是肯定不成问题的。但是离他们的目标却是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了。
贵妃是个享乐惯了的人,向来是能躺着不坐着,能坐着不站着,重生之后又下地种田,又是繁重的家务,把手磨糙了不说,她觉得她的心都给磨糙了,这种改变说不上好坏,反正能发家致富她是绝对不会选择捱饿受穷。
至于她脑子里的方子既没实践过,又不准确知晓是否当真有用,这些都不是问题——试呗!
不试永远都不知道,永远卖这些便宜货,钱都让那些土财主赚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