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故事(1 / 2)
孙铭的遗体被放置在铺好的木柴之中,在他的身上还包裹着一圈鲜红色的汉字战旗,苍白的脸色,鲜红的战旗,一切都是那么的醒目。
山坡上,钱明光泪流满面的跪倒在孙铭的遗体前,痛哭着,李田双眼红红的,手中拿着一柄火把,沉默的站在钱明光的身后,注视着躺在木柴之中的孙铭。
,过了片刻,李田一步步走上前,手中的火把轻轻点燃了木柴,火光渐渐燃起,在那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很快,孙铭便和火焰融为了一体。
“孙大哥”钱明光跪倒在烈火前,大声痛哭,火焰的灼热感,让他感觉仿佛躺在烈火中被焚烧的那个人是自己。
注视着被烈火所包围的孙铭好一会儿后,李田丢掉了手中的火把,走到山坡最顶端的一旁,慢慢坐了下去,盘起自己的双腿,眸光深沉的看着远方的一景一色。
在他的身后,响起的是烈火燃烧木柴所发出的迸裂声,以及钱明光的哭声。
李田就那么安安静静的盘腿坐在山坡上,俊朗的脸上很是平淡,看不出任何的感伤。
可能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场景吧,也可能是因为他知道,对于一名死者而言,即便自己哭得再伤心也于事无补。
夕阳西下,黄昏降临,碧蓝的苍天化为了红黄色,清风吹过盈盈的草地,嫩绿的小草在风中轻轻摇曳。
李田静静的坐在山坡上,钱明光就在他的身后痛哭,终于过了不知多久,在孙铭的遗体还在焚烧时,注视着远方天边火烧云一般美景的李田淡淡开口道。
“小胖,你今年多大了?”
跪在孙铭被焚烧遗体前痛哭的钱明光听到李田的话,不由抬起了头,哽咽的擦着眼泪道,“十十八岁。”
李田俊朗的脸上划过一丝笑意,“十八岁啊,真好,比我当初可要强的太多了。”
大军行进了两天一夜,在这段时间里,李田没有跟钱明光说过一句话,钱明光也不敢他和说,但但现在的他很想找一个说说话,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痛苦,以及道歉。
见李田主动和自己说话,钱明光一边摸着眼泪,一边哽咽不已道:“将将军对,对不起如果不是我怕死,孙大哥也许”
钱明光的话还没说完,李田便伸手打断了他的话。
注视着远方从地平线上缓缓落下的夕阳,李田悠声道,“这些事情你不用再说了,现在,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
痛哭的钱明光不由愣住了,可很快,李田那带着浓浓回忆与追寻的声音在他的耳畔缓缓响起。
“在三年前,长安城里曾有一位恶少,他是真的无恶不作,仗着自己父亲是当朝重臣,飞扬跋扈到了极点,平日里不是强抢民女,就是唆使手下的恶仆随意欺辱百姓,就连曾经的长安府尹都曾被他当众抽过三个耳光。”
“十三岁,他就带着手下的恶仆去街上殴打那些穷苦百姓。”
“十四岁,便当街抢走民女,回去作乐。”
“十六岁,花钱买了两只凶狠的斗犬,带着那两只畜生随意上街咬人,一名挑着烧饼,沿街叫卖的小贩当众死在了那两只恶犬的扑咬下,而他却在一旁高兴的拍手叫好,事后,他只给了那个小贩的家人一贯铜钱的赔偿。”
李田神色感伤道:“一贯铜钱,能买多少东西?可他却认为自己给的很多,因为死的人是一个贱民,他们的命只值一贯铜钱。”
“到了二十岁那年,不知怎地,他突然喜欢上了舞刀弄枪,花钱找人买了一把上好的长剑,拿到乱市中左劈右砍,肆意妄为,扰的满长安鸡飞狗跳,还砍伤了二十多名无辜的百姓。”
李田自嘲一笑,“真是有够混蛋的啊。”
“知道吗?当时的长安百姓见到他出来就像见到土匪一般,避之不及,而他也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整个长安城的百姓,李太常的公子,究竟是有多么的混蛋。”
“十三岁就在大街上作恶,一直到二十七岁他才被迫离开了长安,十四年,他整整在长安无法无天了十四年,在这些年里,总是会有一些失去亲人,而丧失理智的百姓去找他报仇,去向官府报官,可你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吗?”
李田扭过头,望着身后已经沉浸在自己所讲的故事中的钱明光,抿了抿嘴,神情复杂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