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新婚(1 / 2)
“咱娘说有道理,不管是不是工人,起码智力有问题,那以后可就不好活啊。”大哥李树福喝了一口稀饭,皱眉说道。
李树春放下碗,扬了扬下巴:“你可说……那个男不识数,等结婚之后,家可都是玲为主啊,那钱可不都得交给她。”
“是这个理不假……”李树福一边嚼着萝卜干咸菜,一边稍稍想了几秒,“不过那个男人有些傻,不知道会不会以后有个孩也傻啊,要是弄上个傻孩,那小玲可就遭罪了。”
“哎!”李树春不满的道:“又不是生下来就傻,是后天长病傻了,听说他那几个兄弟可都聪明多了。一个个都是高中生,都有文化,以后再帮衬帮衬。”
“那个男人有工资,小玲再种上点地,那就过的不错啊,还想待咋?等咱老了之后可指望孩养着,小玲老了之后,但是那个男有厂给他继续开工资啊,这一辈不愁啊。”
李树福看了看刘启兰,道:“娘,你咋看?”
李家的当家原本是李居山,但是李居山却已经早早去世了。
说起来李居山不舍得吃不舍得喝,存点钱全都盖了房子,自己还下力气干活,营养不良再下大力,还能有好?
临死之前瘦的仿佛一刮风就倒,按照土话来讲,他就是把自己熬死了,实际就是积劳成疾。
“俺觉……不大行!”刘启兰犹豫着说道。
本来她是斩钉截铁的不愿意,但是刚才听到二儿子说的话,似乎有些道理,所以她又犹豫了,只不过不愿意的念头还是占着上风。
“俺愿意!”李淑玲放下喝稀饭的碗,抬起头来,做了一个她会后悔终生的决定。
“俺和你说,你要真跟那个半调(非常二的意思,以后你可别后悔,以后受委屈可别回来哭给俺们看!”刘启兰拉下脸来,冷声说出了李淑玲念叨一生的话。
“俺不后悔!”李淑玲咬着嘴唇,用力的说着。
说实话,她受够了农民种地,没钱的苦日子,她父亲就是因为太劳累而早早的过世。
纪俊义那个样,李淑玲自然是不喜欢,但想到自己干不了重活,要是找个农民,那今后的日子还得种地,她不想要这样了。
纪俊义虽然傻一点,丑一点,但看着比较老实,以后她就是家里做主的人,工资都交给她,还不需要种地,一辈子衣食无忧……
李淑玲下了决定,刘启兰便不再多说,刚才严肃的训斥,已经做到了极限。
李淑玲身体上的问题,刘启兰要负很大的责任,心中愧疚了好多年,在六个孩子里,最疼李淑玲,平时舍不得打骂。
再加上刘启兰觉得李树春刚才分析的也有道理,小玲嫁道纪家,会生活的幸福也说不定。
本来她想让李淑玲嫁给本村的小殷,那个孩聪明又吃苦,也挺喜欢小玲,但是以上种种原因,现在也不再提了。
(小殷十几年后自己创业,成了附近有数的有钱人。多么希望李淑玲能听母亲的话,哪怕以后没有作者君也无所谓!
……
一个月后,纪先森提着一个包,来到西山村李家下了聘礼。
而刘启兰开始购置木材,让李树春找人,开始制作家具。
一张有三个抽屉、两个柜子的组合桌子,还有配套两把椅子。
一个巨大的衣柜,上边带着一个大镜子,可以照人的全身。
还有一个高低柜,一边高一边低,里边可以放东西。
再就是一个脸盆架,上面可以放脸盆,洗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