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咬文嚼字军令状(1 / 2)
白所修指着周正,眉宇间大气凛然。
若是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是被劫了财的苦主,前来兴师问罪了。
周正眨巴眨巴眼睛看着二人,很快便明白了这两个家伙八成是串通起来想要找茬的。
只见他不急不缓的站起身道:“我手下兵卒,这几日全都在营中,没有一人出去,不可能抢你家的财物。”
“你怕是找错人了吧!”
白所修晃了晃脑袋,冷笑道:“哼!昨夜那些劫匪分明就是操着燕人的口音,这一点绝对错不了!”
“白沟屯这片地方,有能力组织起这么多人马的,只有你的那些燕人手下。”
周正眉头一挑,说道:“哦!难道只是操着燕人的口音,便是我的手下,那若是操着咱们大乾的口音呢?会是谁的手下?”
“况且,你说那些劫匪操着燕人口音,便是了?你有何其他证据?若是没有,我可要论你的诬告反坐之罪!”
白所修哪里有什么证据,他来此寻衅,不过是受了赵孟珍的指使罢了。
眼见说不过周正,他便将目光看向赵孟珍。
后者上前一步道:“据我所知,白沟屯附近一向太平,如今出了这样的事情,你手下那些燕人,自然是最值得怀疑的对象。”
“这样吧,将你手下燕人全都交出来,我带去邢州审问,若不是他们坐的,我便将他们放回来,你看如何?”
这话,忽悠三岁小孩还行,周正根本不吃这一套。
真要是让他将自己刚刚招募的燕人带去邢州,士气和燕人的忠诚问题暂且不论,以官府的各种刑讯逼供手段,逼一两人就范,再将屎盆子扣到自己头上,再简单不过了。
所以,周正寸步不让道:“太平?呵呵,前段时间李相的妻女还曾被雁荡山的匪徒劫过!难道发生这种事情,也算是太平?”
赵孟珍冷笑:“呵呵,不过是偶发罢了,再说了,雁荡山是雁荡山,燕人是燕人!”
“那些劫匪既然操着燕人口音,那本官也只能按着这条线索查案。”
“周屯长,你手下兵卒有重大作案嫌疑,理应跟我回邢州受审,怎么你要阻碍本官办案吗?”
“还是说,你已经心虚了,觉得一旦被我带回邢州受审,便会东窗事发,所以要极力庇护那些匪徒?”
能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言论,可见二人是铁了心想要将此事往自己身上扯了。
周正若是强硬的不同意,此人必定会以此为契机参奏自己。
朝廷那些老爷们自不会亲自下来调查,他们只会根据自己的第一反应来判断。
一方是同僚加乡绅,而另一方则是那些和他们素有仇怨的燕人难民,这些人偏袒哪一方,毫无疑问。
所以,还是要将事情留在这里解决。
思虑片刻后,周正道:“赵大人,依我看劫掠白府的人,绝非燕人,而是雁荡山上的土匪。”
“这样吧,赵大人给我三天时间,我定能抓住真凶,且还会将白府所丢的物品尽数寻到。”
此话一出,倒是让赵孟珍和白所修愣在了原地。
二人曾想到周正会抵死不从,到时候,赵孟珍便可上书朝廷说明此事,白所修也能发动其他乡绅共同想办法弹劾周正。
而现在,这家伙竟要三天之内抓住真凶。
如此一来,他们再弹劾,就有些不讲道理了。
赵孟珍上下打量了周正一番,然后道:“周屯长,军中无戏言,你说三天内抓住真凶,可敢立下军令状?”
军令状这玩意一般都是打仗时候用的,不过现在拿来搪塞一下赵孟珍倒也还可以。
周正点头道:“好,愿立军令状!”
说罢,周正来到帐前提笔便写了一份军令状。
当然,从没摸过毛笔的周正,一只手握着毛笔在那写字,写出来的字迹实在是不敢恭维,第一眼看上去和鬼画符差不多,仔细看看,却也能勉强认出内容。
本人白沟屯屯长周正,在此立下军令状,三日之内必定擒获劫掠白府的真凶。
如若不成,邢州知府当以军法处之!
看着眼前的狗爬字,赵孟珍心中冷笑:果然是个丘八,字都写不利索,说的话也颠三倒四。
赵孟珍打心眼里瞧不上周正,更不会觉得这个当兵的,竟会在文字上给自己挖坑,所以只看了个大概,便将军令状收了起来。
“好!有周屯长这军令状,那我便等上三日,三日之后,我来这里拿人!告辞!”
说罢,赵孟珍拱手离去。
白所修亦是对着周正冷哼一声,然后便快步跟了上去。
他和赵孟珍本就是熟识,再加上他觉得只要周正在白沟屯,自家的几百亩地便种不踏实,所以才会帮赵孟珍来对付周正。
在他看来,周正哪怕再厉害,但在赵孟珍这个官场老油条面前,也只能束手就擒。
所以,此时的他信心十足。
送走了赵孟珍二人,周正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便打算回家睡觉。
然而,姜武却快步迎了上来道:“周正,这案子你打算怎么查?”
周正摆了摆手道:“我已经安排何必去调查了,等查到线索,带人攻山便是。”
见他如此轻松,姜武有些焦急的说道:“可你军令状上,只写了三天时间,若不抓紧,万一三天时间一到,你岂不是……”
听到这话,周正笑了笑道:“你可知我军令状上写的是什么?”
姜武眨巴眨巴眼睛道:“本人白沟屯屯长周正,在此立下军令状,三日之内必定擒获劫掠白府的真凶,如若不成,邢州知府当以军法处之!”
“怎么了?”
周正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便耸了耸肩膀低声说道:“是啊,邢州知府当以军法处之,和我有什么关系,真要把军令状拿出来,便砍他的脑袋!”
姜武一听懵了,不过很快他便反应过来道:“可这军令状是你立的,按着上面的意思,当是邢州知府,以军法处置你啊!”
周正摇头:“姜叔,你这话就说错了,这个‘之’字应当只是个虚词,并非是代指我。”
“如果真要处置我,当写,请邢州知府,以军法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