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敲打与手段!(2 / 2)
见得她回来后,安大成和附近夜市上的摊主是全都好奇的围了过来,向她打听热闹。
“诶,小沈,刚才那人就是刘强吧?我看着挺眼熟的!”
“是啊小沈,你可太有本事了,我可听说,刘强这人可是生人勿近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和他打上交道!”
“嗯嗯,这有人说刘强把你认成干闺女了,是不是真的啊小沈,他又找你干什么?”
闻言,对于大家的疑惑,沈梦月并没有正面回答,同样由得大家去猜。
因为现在夜市上虽然表面上看上去一团和气,但毕竟是做生意的,还是在同一条街做生意,有时也难免有点勾心斗角。
尤其是一些在这摆摊许久的摊贩,自认为老资格,见得她生意刚来就这么好,而且还越来越好,已经有点开始眼红嫉妒她了。
是悄悄造谣说知道她的炸串摊为什么这么香生意这么好吗?
是因为她背地里使用了地沟油,故此才这么香的!
甚至什么使用樱树壳,让顾客上瘾的说法都来了。
让得沈梦月很是无奈,也没法一一跟顾客解释。
就只能采取这个办法,继续利用刘强叔的些许威势,稍稍震慑一下这些心怀不轨之人,省得他们还在背后乱嚼舌根。
这同样是她从‘孙子兵法’等之前看过的闲书中学来的,名叫借势。
她之前已经用过一次了,用以震慑唐钢那群强收所谓市场管理费的小混混,的确非常有用,使得他们再也不敢乱来了。
相信这次效果也不会差!
因此是笑着岔开话题,一边将一些上好的炸串挑出来放进油锅里炸,一边笑吟吟的道。
“嗨,没什么,好事儿,就是刘强叔觉得我这炸串好吃,用的是纯天然的植物油炸出来的,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油,香!”
“所以想等一会手下的司机运完渣土后,都带他们来尝尝呢!”
说着,是还挥了挥手里的五百块钱,继续装作喜滋滋的样子说道。
“不止是我这摊上的炸串,还有其它一些用好油好原料做出来的小吃,都让我帮他们点上,一会儿当做夜宵呢。”
说完,便是一口气点了包括安大叔在内七八家与她关系比较好,并且确实是用真材实料好原料做出来的小吃,让他们一会儿做好了送过来,给刘强叔他们当做夜宵。
唯独那些背后隐隐造谣了她的人,她是一家没点,其中意味,自然不言而喻。
见得沈梦月这般操作,无声的敲打,这些人,自然也明白了她什么意思。
尤其是那几名故意被她漏过的老资格摊主,更是面色一变,早早的就收摊告辞回家了。
怕一会真碰上来吃宵夜的刘强,被沈梦月指着来找他们算账。
毕竟先前那黄毛小混混拔刀捅人的血淋淋例子,可还就摆在眼前呢,地上的血都还没干呢!
而通过沈梦月这拉一波打一波的手法,她在这夜市上的根基,自然是站的更稳了。
虽然她来这摆摊还不到一个月,可那安大成等一帮脾气温和,不怎么喜欢勾心斗角,只想好好做生意的摊主,都已经隐隐有以她为主的意思了。
人就是这样,骨子里就有一种群居动物的天性,到哪都喜欢抱团取暖。
这既是看中她的能力心性和手腕,也是看中她背后刘强的面子,觉得她能给他们更大的庇护。
至于那些此次没被她选中的摊主,被她这番不露神色的借机敲打,想必也得到了暗示,知道她什么打算。
估计此次回去后,痛定思痛之下,是再也不敢造她的谣了!
虽然手段很成功,也很完美,但作为当事人的沈梦月,却莫名觉得很心累,不喜欢这种勾心斗角相互算计的感觉。
但是没办法,就像她之前看过的那部电视剧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她只要想在这夜市上摆摊,这些东西就免不了。
她也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去适应这个规则,并在这个规则下更好的生存。
要么就逃离这个规则,不在这摆摊了。
显然,沈梦月没有第二条路,就只有适应这个规则了!
这让得她不由想起了听来的第二句话,那就是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相比于唐钢、刘强、乃至那黄毛小混混,她的手段无疑更温和了,也更容易让人接受。
至少现目前,她自认为这人情世故的手段处理的还不错,没有因为她的突然加入,而在这夜市上,造成太过明显的矛盾,勉强及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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