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吵架(1 / 2)
霍骁洗完澡出来,就看到叶婉宁正站在茶几边,翻看他拿回来的那些罐头。
他清了清嗓子,试图引起叶婉宁的注意。
叶婉宁果然看了过来,说道:“你这些罐头——”
“送给你的。”霍骁言简意赅道,“全都是给你的。”
叶婉宁嘴角抽了抽,“我吃不完这么多罐头。”
霍骁:“吃不完就放着慢慢吃。”
他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柔和了那刚硬的眉眼。
许是因为天气热,他只穿了一条白色的衬衫,而且没有像往常一样,将扣子系到最上面一个,而是解开了两个,线条优美的锁骨若隐若现,叶婉宁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她把玩着手里的罐头,“你怎么突然给我这么多罐头。”
霍骁习惯性地想怼说,想给就给。
可话到嘴边,又改了口,这个时候,似乎不应该跟她犟这个嘴。
他走到叶婉宁身边坐下,直视她的眼睛:“小李是不是对你有好感。”
叶婉宁:“应该吧。”
不然小李也不会送她一个黄桃罐头,还表现的像个害羞的大姑娘似的。
霍骁深吸一口气:“好,我告诉你,我也喜欢你。”他道,“小李送你一个罐头,我就送你十个罐头,一百个罐头,我要证明,我比他更喜欢你,也做的比他更好。”
他挑了挑眉,眼带笑意,“我现在无比庆幸一件事,就是当初把你留下来了,还让你住在我家,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和你相处,也比小李有更多的机会追求你。”
终于,终于把这件日日夜夜煎熬着他夜不能寐的事说出来了。
霍骁长舒一口气,然后心立刻吊了起来。
他马上低下了头,不敢看叶婉宁的眼睛,更不敢看她的嘴。
他怕,怕她说出拒绝的话。
他紧紧握拳,有些懊恼,早知道就不这么嘴快了。
等了片刻,也没见叶婉宁开口。
霍骁忍不住疑惑地抬起眼睛,“你,就不说点什么?”
叶婉宁:“比如?”
霍骁:“比如惊讶,说,你怎么可能喜欢我,或者是给我翻个白眼,又或者是直接给我一拳。”
这些都是他在洗澡的时候预想的可能,可一个都没有发生。
叶婉宁嘴角抽了抽,“霍团长,你想象力太丰富了。”
霍骁咳嗽一声,“那你倒是说点什么啊。”
他也是头一回跟女人表白,她什么都不说,他也很尴尬的好吗?!
叶婉宁叹口气,“我倒是想惊讶,可我表现不出来。”
霍骁眼露惊讶:“你的意思是,你早就知道了。”
“不然呢。”叶婉宁深深看他一眼,“霍团长,有没有人告诉过你,男人喜欢一个女人,是藏不住的。”
还……真没有。
霍骁嘀咕道:“所以,你早就知道我
喜欢你了,可我明明藏得很好。”
“那是你自己以为的。”叶婉宁嘴角弯了弯,“不管我走到哪里,你的视线总是追随着我……”
那天她穿上他给的白衬衫改的衣服,他眼里露出的除了惊艳,还有势在必得。
她想做什么事,央他两句,他就许了。
一桩桩一件件,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叶婉宁:“霍团长,谢谢你喜欢我,你是个好——”人。
话还没说完,就立马被霍骁打断了:“停,你别再说我是好人了。”
他不想当一个好人,他想当她的恋人。
他双目赤红:“你先别急着拒绝我,总得给我个机会吧。”
叶婉宁:“什么机会?”
“一个追求你的机会。”霍骁顿了顿,“我是不符合你心目中的潘驴邓小闲,可我也有别的优点。”
“比方说,毒舌,说我做的饭菜不好吃?”叶婉宁挑挑眉。
霍骁咳嗽一声,“我不太善于表达。”他直视叶婉宁的双眼,“现在我要告诉你,你做的饭很好吃,我很喜欢。”
如果叶婉宁是一个厨子的身份,对霍骁的夸奖,她应该是感到很欣喜的。
可要是作为一个被追求者,叶婉宁表示,一言难尽。
她抿了抿嘴,“霍团长,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霍骁眉眼冷峻:“不考虑,我下定决心的事情就不会变。”
他一直都是这样,只要下定了决心,就直接向前冲。
他从来都不是那种畏畏缩缩,吞吞吐吐的人。
叶婉宁突然起身,把霍骁吓了一跳,“你干嘛?”
她该不会接受不了,想立马收拾行李走人吧。
“你别走。”霍骁咬牙,“我刚才跟你开玩笑的。”
叶婉宁叹口气,“我去做饭。”她意有所指,“喜欢又不能当饭吃。”
“哦。”霍骁默默收回想拉住她的手,装作不经意似的插进口袋。
叶婉宁进了厨房,把门一关,隔绝了霍骁的视线。
她靠在门上,闭上双眼,心脏砰砰直跳。
午饭吃的是几样简单的家常菜,糖醋脆皮茄子、干煸豆角、辣炒花蛤,外加一锅冬瓜海白汤,两个人吃尽够了。
饭菜很美味,但霍骁却有些食不下咽,时不时往叶婉宁那看一眼。
叶婉宁将花蛤肉吃进嘴里,壳吐在桌上,“霍团长,别看了,我的脸又不能当饭吃。”
霍骁低头扒饭。
吃完饭,他上楼补觉,昨天通宵了,困意上头,睁开眼的时候都已经是傍晚了。
他起床下楼,看到叶婉宁坐在桌前,手上拿着两个像鞋子一样的东西。
她眼睛一亮,“搞定。”
叶婉宁吃完午饭,把睡裙洗了,晾好衣服后就按照孙红秀教的方法开始做拖鞋。
别看看起来简单,做起来还挺麻烦的。
两双拖鞋,花了她一个下午的时间。()
是的,两双,她一双,霍骁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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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霍骁那双,因为没有量过,不知道他的鞋码,她是估着做的,不过碎布头多,要是长了或者短了还可以补补。
她抬眼看到霍骁从楼梯上下来,“醒了,正好,来试试拖鞋。”
霍骁:“拖鞋?”
睡了一个下午,心情也平复不少。
叶婉宁都不介意了,他还扭捏个啥,搞得像个大姑娘似的。
霍骁接过叶婉宁手里的鞋,打量了一下,这鞋是碎布头拼的,鞋底大概有半个指头厚,脚趾和脚后跟都没有包住,只有一个拱形的鞋面。
“对。”叶婉宁道,“就是在家里穿的,你试试。”
霍骁扫了叶婉宁一眼,她已经穿上了所谓的拖鞋,十只脚趾圆润可爱,透着淡淡的粉色。
他喉结滚动,“好。”
霍骁没穿过拖鞋,宋雪梅不会做,也没人为他操持这些。
一年四季,无论冬夏,他穿的都是部队发的胶鞋。
胶鞋耐穿,但有一点不好,就是容易闷汗。
训练一天,脱下鞋子,袜子都能拧出水来。
霍骁穿上拖鞋,走了一圈,这种十个脚趾头松快的感觉,令人很是舒服。
他忍不住赞道:“这拖鞋做的好。”
“那当然了。”叶婉宁翘起小尾巴,“对了,这拖鞋是不是小了点,要改大些吗?”
霍骁摇摇头,“不用。”他弯弯嘴角,“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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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霍骁起床,习惯性地想穿上胶鞋,余光瞥见放在胶鞋旁的拖鞋,顿了一顿,换上拖鞋下楼。
他脚步轻快,显然心情很好。
叶婉宁从厨房端了两碗面出来,放在桌上,“早安,霍团长。”
“早。”霍骁扫了她一眼,突然愣住了。
叶婉宁今天穿的是她自己做的家常穿的睡裙,白色的棉布很是修身,勾勒出她玲珑的身段,裙摆刚好及膝,露出匀称修长的小腿。
她没扎头发,而是随手将辫子编到一侧,有几缕碎发轻拂在耳畔,更显下巴精致小巧。
她言笑晏晏地站在向光的地方,和煦的阳光照射在她身上,就像镀了一层淡淡的光辉。
那一瞬间,就像有什么东西撞在了霍骁心上。
他突然觉得浑身发热,口干舌燥,全身的热量仿佛都往一个地方汇集。
他赶紧就近坐在了茶几旁的椅子上,双腿大大岔开,又拿起一张报纸,挡在前面。
叶婉宁疑惑道:“霍团长?来吃饭呀。”
霍骁咬牙,“你先吃,我——等一会。”
报纸上写的什么,他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等那处的火热平复下来,他才缓缓起身,走到餐桌旁,拉开椅子坐下。
面是鲜虾云吞面,高筋面透着一股淡淡的黄色,一看就劲道十足,用整个虾包
() 的小云吞在汤里起起伏伏,再点缀上绿色的葱花,卖相十分诱人。
还配了几样小菜,腌黄瓜条、辣白菜、萝卜干,清脆爽口。
面条劲道,云吞美味可口,叶婉宁吃的很满足,但还是有点遗憾,“要是有韭黄就好了,洒一把韭黄在面上,味道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