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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回京(二)两年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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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廷众人商讨完女户,又开始转向吐蕃问题时。苏希锦却看着岭南的统计数据陷入沉思。

岭南贫瘠,史书上称民智未开,早前她在京统计数据时,就知晓南方溺女陋习。只不知情况如此严重,甚至可以说的上恶劣。

想着现在岭南基调已成,可以放手旁观,于是她打算亲自去调查一番原因。

可巧衙门来了几人请她断案。

来人为一名男子和一对夫妻,皆三十来岁,妇女肚子微凸,怀里抱着一襁褓婴儿。

“来者何人?因何事产生纠纷?”她问。

就见那位独身男子出列,“草民于发财,状告同村刘来根毁约,隐藏草民之妻皮氏,拒不归还。”

这估计是他能说出的最利索的话,然苏希锦听得一知半解。只能得出一个信息,就是那边的女人是他妻子。

一旁的师爷抬了抬手,示意他们说清楚。

于某道,“三年前,刘来根与草民租妻,约定草民妻子过去给他生娃儿。不管能不能生出来,三年一到,草民妻子就回来。草民有文书为证,上面还有刘家的画押。”

他说着从袖口里掏出一张纸,由衙役交给苏希锦。

“现在已经三年零一个月,超过约定一个多月。刘家却不愿归还草民的妻子。还请大人为草民做主。”

理所当然,咄咄逼人的样子让苏希锦格外恶心。

这不正是民间的典妻吗?官府曾禁止这种行为,只不过屡禁不止。

“刘来根,你且说说。”她一边看契书,一边吩咐底下两人。

这两人穿得倒干净,男子将女人半拥在怀里,木讷不擅言辞。

“还是民妇来说吧,”妇女将孩子交给身旁男人,凄楚不安,“民妇原是于家媳妇,三年前被于发财典给刘大哥。一个月前,民妇生下孩子,就想着喂完孩子再回去。真不关刘大哥的事,求大人准备民妇请求。”

从她对两个男人的不同称呼,就能看出她的心里偏向。

刘某终于说话了,“是草民舍不得她,草民想再花些钱买三年,但于家哥哥不允许。”

“以前是什么价,现在是什么价?”方说完,就见于某跳了出来,精明刻薄,“以前你花三袋米就换了她,现在俺家开荒,有了田地,自然不缺你这点粮食。俺说的三两银子,分文不少。”

三两银子,那是一家五口两年的嚼头。让一个连媳妇都娶不起的人,突然拿出三两,明显在强人所难。

苏希锦紧握手指,那两人还有人性在,于某言语之间只有钱,实在让人恶心。

“若本官没记错,官府曾禁止民间典妻一事。”

走灰色地带,理直气壮到官府来,也是厉害。

刘、皮二人瞬间蔫了,于某一副破罐子破摔,自己不好过也不让别人好过的模样。

“草民知道错了,恳请大人为草民做主。”

左不过他钱拿了,与皮氏的婚约又在,媳妇还能跑不成?

苏希锦心中不喜,仍记得自己的身份,努力维护律法公正。

“你二人如何想?”她转头问起相扶相持的那对。

那两人自然想在一起,朝夕相处三年,有了感情有了孩子,怎可能说放就放。

于某算计了钱财,却算不到人心。

“典妻一事,违背伦理道德,本官以为不成立。”听完原被告诉求之后,苏希锦开始断案,“然孩子已生,官府又不曾给出处罚措施,就先暂且放置一边。”

说白了官府阳奉阴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加大处罚力度。底下的人堂而皇之擦边球,钻空子。

“从律法出发,于、皮两人有夫妻之实,亦有官方结婚契书。他二人为夫妻乃不可争辩的事实。”

闻得此话,于某喜形于色,大力夸奖苏希锦公平公正明事理,是为民做事的好官。

刘、皮两人一个黯然神伤,一个当场落泪,互搂着孩子泣不成声。

师爷不作声,看着于某漂亮的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蹦,心里为他默哀。

这家伙不了解大人性子,那是最敬畏律法,嫉恶如仇,看不惯偷奸耍滑之人。

加上最近岭南溺女之事,大人昼夜头疼。可以说这于某钻法律漏洞之举,是在大人心尖上撒泼,正好让她拿来立威。

“律法不支持典妻,亦不拆人姻缘。”苏希锦垂眸,“皮氏,你莫要再执迷不悔。你既与于某是夫妻,就不该与外男牵扯,省得落个被休的下场。至于你与刘某,无论真心与否,皆为名不正言不顺。本官依法办事,帮不得你。”

这暗示够明显了吧?若再不懂,她也没办法。

师爷懂了,衙门外看热闹的人一边着急,一边觉得自己想出了办法。

而屋里三人皮氏呆愣,刘某担忧,于某得意洋洋。

就见于某抖着大腿,扬声威胁,“听见了吗?还不跟我回去,不然小心我休了你。”

“那你休了我吧。”皮氏倒硬气,直接一嘴顶了回去。

于某愣了,“你……你可要想清楚。”

“我想清楚了。”皮氏道。

于某满脸涨红,吞吞吐吐,“算了,看在咱们儿子的份上,我不与你计较。”

“儿子年十五,能养活自己,去岁又说了亲。”想到孩子皮氏多了几分不舍,只不过:“可章儿才一个月,离不得人。”

“大人,民妇想与于发财和离。”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门口顿时传来一阵唏嘘和赞扬。

师爷眼睛一亮,这妇人倒不蠢,总算明白过来了。

于某惊跳,指着她大骂,“你个蠢妇,水性杨花,伤风败俗……”

师爷冷然:“肃静,公堂之上,大人还没发话,岂容尔多言?”

于某呐呐闭嘴,苏希锦不理她,问皮氏,“你可想好了?自请下堂有碍名声。法律规定若无丈夫同意,自请下堂徒一年。”

这就是律法的不人性化,男子能休妻能和离。而女人只得自请下堂,关键决定权还在男子那里。

“民妇已经想清楚了,”妇人道,“民妇舍不得孩子。”

“我看你不是舍不得孩子,是舍不得刘郎才是。”于某暴跳如雷。

皮氏却道,“从前在于家也没过过好日子,刘郎虽家贫,却对民妇好。饭菜舍不得吃,都留给民妇和孩子……求大人准许民妇和离。”

闻者无有不为之动容的。

“这皮氏倒是个好的,看得清楚哪个对她好。”

“那姓于的贪财得很,我要是她,我也跟姓刘的。”

“就是坐一年牢,那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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