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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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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江白砚和施云声告别后,施黛回到卧房,独自绘制了十几张符箓。

画符需要心诚神随,她一经开悟,配合原主的记忆,下笔熟稔了许多。

在房中苦练半个时辰,渐渐地,施黛参透了点儿其中的窍门。

阿狸趴在一旁观摩,喜形于色:“不错不错,你上道得很快。”

画完最后一张火符,施黛长出口气:“是之前那位‘施黛’的底子好。”

阿狸无法向大昭的原住民透露未来,只能靠她这个异世魂魄扭转灭世的死局。

在回溯时空前,它曾得到这具身体原主的应允,把施黛召唤而来,至于原主,去了二十一世纪施黛的身体里。

在那边,原主将得到施黛的记忆,重活一回。

不出意外的话,对方应该在警校成功报到了。

看了眼桌上的符箓,施黛收回思绪。

画符需要消耗大量灵气,她练习一阵,这会儿浑身上下没什么力气,没法继续。

但好不容易有所突破,施黛的劲头还没消,视线在符纸间转悠一圈,决定试试它们的威力。

她画的大多是雷符和火符,断然不可在房里使用,否则木头遇火,准得引发火灾。

思量片刻,施黛去了练武场。

冬夜寒凉,她出门时披上厚绒绒的兔毛披风,走出卧房的瞬间,还是被冻得一个激灵。

今晚月色很好。

明月衔在云头,漾出柔黄的光晕,夜风拂过路边的梅花花枝,送来熏然淡香。

施黛抱着阿狸一路前行,临近练武场,居然望见一道熟悉的影子。

身姿颀长,白衣萧然,正是江白砚。

他刚从练武场出来,不同于平日的一丝不苟,额发凌乱,沾染了夜里的雾气,有几分湿意。

没想到会和他偶然遇上,施黛笑着打招呼:“江公子,你去练剑了?”

她十分敏锐,感应得出江白砚尚未散尽的剑气。

江白砚:“嗯。”

他语调轻,表情也是寡淡,对深夜相遇不甚在意,目光一瞥,望见施黛斗篷上的几点微光。

兔毛斗篷通体雪白,用银线绣有逶迤的云彩,被月光照下,亮盈盈很是惹眼。

施黛露出了然之色:“果然刻苦。”

天赋异禀又不忘苦修,难怪江白砚能成为镇厄司出类拔萃的天才。

她想起不久前追捕傀儡师的情形,脱口而出:“你不是受了伤?”

练剑的话,伤口会迸裂吧?

伤势未愈,江白砚的面色稍显苍白,淡声应她:“无碍,参悟剑意而已。”

悟剑需要静心,凝神冥想即可,不会影响伤痕。

——这是应付施黛的场面话。

他因书房里的古怪感知心生困惑,出于习惯,借由练剑来压抑思绪。

当意识被剑法占据,辅以伤口撕裂的痛楚,江白砚已记不清那一瞬息的微妙感受。

施黛闻言颔首,心下一动:“江公子,你有空吗?”

江白砚抬眼,没出声。

“回房后,我又画了几张符。”

施黛从袖中掏出两张澄黄符纸:“我不清楚它们的效力,如果你有空,能不能用剑试试?催动剑气就好,不必挥剑。”

符师的经验和心境不同,画出的符箓效果也不一样。

她本欲在练武场里通过木人和靶子来试用,但它们全是死物,一点即燃,探不出具体的境界。

与之相比,江白砚的剑更接近实战对抗。

江白砚道:“可。”

他神色疏淡,似乎天生没什么情绪,右掌合拢,拔剑出鞘。

剑气犹存,如月破云来,划破夜幕。

施黛挑了下眉。

她见过这把剑好几次,回回都在千钧一发的捉妖间隙。施黛对它最大的印象,是凛冽锋利,气势难挡。

还时常沾满血迹。

现在看来,长剑清光四溢,如同被月色洗涤,十足惊艳。

施黛小声赞道:“好漂亮。”

江白砚轻笑:“漂亮?”

此剑诛邪无数,也杀人如麻。

听她如此称赞,江白砚心觉好笑,没出言反驳。

“嗯。”

施黛说:“看上去,可以轻松除掉很多妖魔鬼怪的样子。”

她当然不会单纯地认为,越美观的剑越是好剑。

捉妖一事凶险万分,比起花架子,施黛更喜欢锋锐强势的东西。

而江白砚的剑,有种浑然天成的杀意,斩过诸多妖魔,依旧像新铸一样明锐耀眼,对她很有吸引力。

江白砚没开口,倒是他手里的长剑发出一声嗡鸣,似在附和她的话。

施黛微讶:“它这是……在回应我?”

剑刃清鸣,江白砚嗓音平静:“嗯。”

借着月色,剑气柔和了三分。

施黛笑道:“它听得懂我们说话?”

江白砚食指搭上剑柄,指尖轻轻扣动,无声安抚剑意。

他道:“剑可感知气息。”

大昭万物有灵,果真不假。

施黛恍然点头。

两人没再多言,江白砚腕骨一动,凝出剑气。

施黛做好准备,并指夹起一张黄符。

倏然剑起,剑气流转,灵蛇般袭入夜色。

施黛看准时机默念法诀,伴随一声敕令,火符挥出。

此举仅仅为了试验符箓的威力,两人都在刻意压制力道,连简单的过招都算不上。

符火靠近,剑气如霜华呼啸而至,两两交融。

江白砚的剑看似纤薄,实则有桀骜不驯的戾气,感应到符火,宛如水波涤荡,泛起阵阵涟漪。

再眨眼,剑气消散,火光湮灭,化为一缕青烟。

压制住了。

施黛眉间现出喜色。

她的法诀并不纯熟,却已初具雏形,有了与剑意抗衡的实力。

从穿越的第一天起,施黛一直在苦练符法,眼见有了回报,心情大好:“谢谢江公子。”

在这之后,她与江白砚又尝试了几次。随剑气不断加强,施黛渐渐感到力不从心。

她来大昭没多久,非常有自知之明,没打算一口吃成胖子。

几轮交锋后,施黛粗略摸清楚自己的底细,心满意足:“多谢。”

她说罢低头,望向江白砚右手,朗然笑道:“也谢谢你的剑。”

不愧是江白砚。

施黛久违地有了和学霸一起刷题,成绩突飞猛进的感觉。

夜色深重,云朵遮住了半边月亮,只余朦胧微光,银屑般洒在地表。

剑锋两侧光晕萦回,听施黛说完,又发出清越的鸣响。

施黛笑意更浓。

她懂了。

相较于江白砚的喜怒不形于色,这把剑要实诚不少,一被人夸奖,就嗡然作响。

好像……还挺可爱?

江白砚道:“不必。”

“夜深了,你早点休息。”

施黛往掌心呼出一口热气,不忘提醒:“受着伤,参悟剑意不急一时嘛。”

她弯起柳眉:“我虽然失了记忆,但符术慢慢有所进益了,今后咱们一起行动,不会拖后腿的。”

施黛说得轻快,泠泠的笑从瞳底淌出来,像灿然的焰。

江白砚看她一眼,旋即移开视线:“嗯。”

这人一如既往很难猜。

读不懂江白砚的想法,施黛收好符箓,和他道了别。

她没立刻回房睡觉,而是按照原本的计划,去了练武场。

——与剑气交锋,施黛测出了符箓的强度,在练武场里,她打算用靶子练习进攻的准度。

如果没有精准度,她三张符打偏两张,相当于竹篮打水一场空。

阿狸打起哈欠:“不说江白砚,你也挺刻苦。”

用一张火符烧毁几丈之外的草人,施黛揉揉它脑袋:“不刻苦怎么行。”

她没有亲眷,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凡事要靠自己。

施敬承和孟轲固然厉害,江白砚这个队友也很靠得住,可归根结底,施黛本身的实力才最重要。

如今妖魔频出,她在镇厄司捉妖,如果只一味去抱大腿,恐怕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二十一世纪,施黛可以为了进入最好的警校挑灯夜读、一连打几份工,当下身处大昭,她自然愿意勤学苦修。

有真本事在身上,才让她安心。

施黛在练武场待了半柱香的功夫,等手头符箓耗尽,抱着阿狸回到卧房。

刚到门边,她瞧见一个似曾相识的信封。

是镇厄司的传信。

傀儡师的案子还没破,镇厄司有什么新消息?

施黛好奇上前,打开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等看清纸上那行小字,疲倦的睡意清醒大半。

施黛:“……哇。”

阿狸半睡半醒,在她怀里蹭了蹭:“怎么?”

“大好的消息。”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施黛把信纸递到它身前,兴冲冲一笑:“我们的临时小队,可以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不在镇厄司当差。

有施黛、江白砚和阎清欢在,要想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她与阎清欢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新队友的实力肯定不弱。

“信上说,明天下午未时,去镇厄司集合。”

施黛把小狐狸抱紧,为它挡下冬夜的冷风:“到时候,就可以见到新队友了。”

小队转正是好事,施黛怀着期许,睡了个踏踏实实的安稳觉。

她原以为要等去往镇厄司之后,才能知道新队友的身份,没想到第二天吃早膳时,听沈流霜说起了这件事。

“是我。”

沈流霜吃下一口豆沙包,笑眯眯道:“你们三人资历都不深,副指挥使让我加入队伍,带你们熟悉镇厄司办案的流程。”

施黛霎时笑开:“好呀。”

沈流霜很强。

她只比施黛大了几岁,在镇厄司当差数年,立下过许多功劳。

在施黛的印象里,沈流霜不仅使得一手好刀,并且心思缜密,十分靠谱。

当然,她性格也挑不出毛病,捉妖时沉稳果决,回家以后,是温柔又全能的满分姐姐。

从没遇上过这样的人,施黛很喜欢她。

用过早膳,距离下午尚有很长一段时间。

今天恰好是画皮妖阿春第一次上工的日子,趁着这个间隙,施黛和沈流霜去了孟轲的脂粉铺子凑热闹,顺便带上兴致缺缺的施云声。

脂粉铺名为“皎月阁”。

不出所料,当阿春展示出惊为天人的上妆技艺,不消多时,引得铺中客人连连惊叹。

短短一个多时辰,小姐公子们闻风而来,加上围观的路人,把皎月阁的入口围了个水泄不通。

施黛待上一阵子,与阿春告了别,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在大街上长出口气。

总算呼吸到新鲜空气。

施云声被挤得竖起几根呆毛,晃了晃脑袋。

“生意这么好,今年年底不愁分红了。”

沈流霜帮他捋平头发,温声笑道:“时候差不多了,我们——”

她的话戛然而止,眼神一动。

就在沈流霜抬手的刹那,一道人影陡然逼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探出右掌,飞快拂过。

下一刻,她腰间的钱袋不翼而飞。

皎月阁位于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因繁华热闹,街头巷尾遍布小偷窃贼,而且很容易得手。

来人的动作轻微至极,消逝在人来人往的背景里,像水融进水中。

沈流霜却发现猫腻。

施黛也觉出不对,没等她上前去追,猝不及防,瞥见另一抹影子——

阎清欢身姿如风,从两人身侧跑过,掷地有声:“莫怕,我为你们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紧紧缀在窃贼身后,阎清欢双目微亮,加快脚步。

是名列他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他和施黛几人撞上,纯属意外。

身为小队里的一员,阎清欢昨夜也收到了传信,目前正在赶往镇厄司的路上。

可巧,他经过东市,无意中望见施黛,刚准备上前打招呼,就目睹了行窃的全过程。

这哪能无动于衷。

然而阎清欢毕竟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怎么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窃贼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既然做了承诺,就没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这是侠士的一贯作风。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忽地,身旁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本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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