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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理想主义者的天堂,季汉最亮的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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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遍关山入姑臧。

美酒葡萄尽入肠。

凉州月下清风起。

酒泉亲友付羽殇。

朗月清风下。

游云舒展。

枝头惊鹊为飞鹯追逐,于漫空飞腾。

一只弩矢对准了那只猛禽。

咻的一箭而出。

飞鹯中箭坠地。

“好弓法。”

声音从刘云身后传来,他穆然回过头去。

少女迈着轻灵的步伐,端着食案,信步而来。

“这是和鸾的飞鹯。”

刘云颔首道:“主子都死了,留着他的鸟也没用。”

少女轻笑道:“说的也是……金聚,你怎么不去不饮酒?”

“七年了,大仇得报,胸中总算出了一口恶气。热闹是属于他们的,我想静静。”青年拍遍栏杆,倚墙而立,浑身一副清冷孤高。

马云禄到知晓刘云不是那种不通人情的冷血动物。

此子起于寒微,受尽磨难,看遍冷暖,早已心静如水。

无论立下了多大的功业,做成了多了不起的壮举,只稍作欢喜片刻,便又是重新居安思危,审时度势了。

若说刘备有高祖之风,那刘升之在气质这方面就与刘备截然相反。

正如辛宪英所预料的那样,刘升之与汉中宗刘病已一样,不仅命运出奇的相似,性格也格外相类。

汉朝贤能的君主实在太多了……

高祖草创争天禄。

其后有文景之治、武帝拓边。

汉武帝耗尽国力,社稷危亡之际,又有昭宣中兴。

王莽篡位,又有光武中兴、明章之治,永元之隆……

若非赶上小冰河期,炎汉国祚再兴三百年应该不是问题。

至于刘升之能否做到像汉中宗那般实现昭宣中兴,那就是未知数了。

马云禄抬起眼眸,瞥了一眼月华笼罩下的青年,喃喃道。

“庆功宴上,没了你,可压不住场子。”

“句扶和王平这俩人喝着喝着又闹翻了。”

“张嶷满嘴胡话,弄得姜维都要打他。”

“柳隐非要跟庞德比气力,结果被打得满脸青……”

“唉……也真不知道,你怎么带得这么一群人打的胜仗。”

刘云闻声大笑。

这群家伙啊……平日里还真是这样。

句扶、王平虽然都是板楯蛮出身的老兄弟,可性格却截然相反,句扶呆愚鲁莽,王平自狭谨慎。

每次句扶故意惹他,王平都不理睬,直到被惹毛了,王平才会毫不留情的给他几拳。

张嶷么……因为放荡少礼,以前不知道被蜀中士族排挤成啥样了。

这小子平日里看不出来,可一喝酒就满嘴跑火车,一旦说到了姜维的伤心事,干架是免不了的。

至于柳隐,纯粹就是欠收拾……

这成都小豪强年纪轻轻,自诩膂力过人,若不多挨点打,以后在战场上难免吃亏。

“年轻人,都有年轻人的毛病。”

“无须太过苛责,这批人未来都会成长为大汉的顶梁柱。”

马云禄含笑道:“那你呢?金聚。”

“会成为大汉朝的另一个大司马大将军?”

够资格担任这个官位的,自然就是卫青了。

不卑不亢,不争不抢,身居高位而深藏功名。

居权力之巅,却不喜怒显形。

卫青是华夏历史上最完美的将军,没有之一。

“希望如此……希望如此。”

刘云看向皎皎孤月,玉盘上,光影斑驳。

偌大的月,似是倒映着某個身穿黑色袍服的威严男子。

他立于九霄之上,正俯瞰着脚下的大地,并默默伸出手来。

刘云晃了晃神,差点也伸出手去捞月。

“府君……”

马云禄眼神柔软,轻轻地抚摸着刘云的后背。

“你在想徐揖?”

“是的……”幻想的画面支离破碎,刘云回到现实,怅然若失。

“徐揖是我的举主,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恩人。”

“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他的为人和品性影响了我一生。”

“七年了,我终于为他报仇了,心里的郁结总算能放下了。”

马云禄倒是没听刘云细说过他在凉州的那些事儿:“徐揖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好人,一个普通的太守。”

刘云感慨道。

“他在青史中,最多也只能留下一句话。”

“杀酒泉豪右受诛,佐吏刘升之、杨阿若、庞淯为其报仇,如此而已。”

“但就是这样一群普通人,在我的眼中,他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物。”

“丙忠守节,不阿权贵,行于乱世,而不改其志。”

“说到底,能在乱世中守住本分的人能有几人?”

“面对权力的诱惑,还能恪守己心,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本事了。”

言谈间,落叶飘飘,御风而行。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白羽从蜀中飘来,似在凉州的大地上生根发芽。

刘云亲临汉末,行走在历史的洪流中,对身边的人和物,自有一番体察。

嘴上说着大汉纯臣的,或许正是最想大汉灭亡的那一个。

将举国权柄操纵于府中之人,也未必是想行篡逆之事的那一个。

诸事,论迹不论心。

同样是被人推举加九锡,可诸葛亮拒绝了。

他的霸府却实现了魏晋南北朝唯一一例臣子开辟霸府后,不行篡逆之举的殊例。

隆中草庐到白帝托孤的主臣之仪,成为了整个时代的佳话。

须知,要走到权利最顶端不难,难得是手握天宪,却还能守住内心的野望,九死不悔……

能超脱欲望之外的人,本身就是了不起的人。

或许他们为报先帝殊遇,拼尽了全力也打不赢。

他们耗尽气血,也只换来一个苦苦支撑,存亡之秋的局面。

可是,数千年来,即便理智者都明白,他们根本赢不了。

可是又有谁不想他们赢呢。

感伤时事,神情总显落寞。

马云禄端起羽扇,缓缓递给刘云。

“你有故事,我有蒲桃酒。”

“升之,跟我说说吧,当年在酒泉究竟发生了什么?”

回忆起起当年刚到酒泉之时。

刘云满眼星霜。

时值冬日,遍地饿殍,路存骸骨。

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终是走投无路,冻馁濒死。

他是流民,他是乞儿,他是一个脱离奴隶主掌控的生口。

在汉末的大时代里,被士族的豪化轺车碾成齑粉,都不会有人回头看一眼的那种。

但,在那个冬天。

有一个叫徐揖的太守开仓放粮,不顾他的身份,给他了一碗难以下咽的麦饭。

没有被完全磨碎的麦粒,混着冰冷的大雪一同灌进喉咙,能卡的肠子都被拉得隐隐作痛。

就是这样一碗士族们如果不作秀,都不会去下嘴的低贱粮食,成为了万人哄抢的香饽饽。

刘云是幸运的,他排在最前面,抢到了满满一碗。

但那少年从人群中抢到了麦饭过后,却并没有吃,只咽了咽口水,一路小心的护着,生怕被人抢走。

“那小子!把麦饭留下!”

流民的秩序是混乱的。

尤其是人人都要饿死的情况下,为了一碗饭,他们会不惜杀掉自己的同类。

因为,被打死的人,也会成为最好的粮食……

“放开他!”

徐揖一脚踹翻了那个强盗:“想吃饭,去排队,再敢胡作非为,我先杀你!”

那壮汉大骂道:“府君,他只是个卑贱的生口,私自杀了主人,逃离了奴籍!”

“我可是三辅的良民啊,跟这个低贱的生口不一样。”

“住口!”徐揖冷冷的瞪了那人一眼。

“在我眼里,没有谁天生就是生口!”

“凉州的汉民、羌胡蛮夷,只要愿意归附大汉,就都是汉民,我都给饭吃。”

“滚……”

“是是是……”

欺软怕硬的强盗放开少年,狼狈的跑了。

刘云趁此机会,一头扎向了由几根红柳木和干草随意搭成的简陋敞篷中。

里面躺着两个奄奄一息的老人。

气息不稳,骨瘦如柴,命数将绝。

他们快饿死了。

“麦饭来了,快吃,快吃。”

他一边警觉地盯着外面虎视眈眈的流民。

一边把手中冰凉凉的麦饭给了老翁。

这两个老翁都是三辅人,三个孩子在关中大饥荒中被西凉兵吃掉了。

夫妇年龄已大,无人奉养。

两人看刘云可怜,曾经给了他一口饭。

自此,少年郎就一路护送他们去河西祖籍躲避战乱。

奄奄一息的老翁碗都端不起来了,他声若游丝的问道:“云啊,你吃过了吗?”

少年嘴里嚼着东西,嗫嚅道:“吃饱了……太守人很好,在酒泉,人人都有饭吃。”

于是乎,那老翁和妇人踌躇片刻,方才动了动了筷子。

少年咽了咽口水,回过头去,随口说了句:“我再去吃点,粮食可多了。”

随后便走出破烂的屋子,抓了一把墙上的混着白雪的干草,一同咽到嘴里。

徐揖在忙着抢食的人群中,看中了那个皮肤白皙的少年郎。

他嘴角叼着一根干草叶,眼神像饿狼一般盯着正在分食的队伍。

但他却没有再去讨饭,只随手抓住雪水充饥。

徐揖缓缓蹲在他的面前,问道:“小子,你从哪里来?”

“徐州、广戚县、刘氏乡。”

徐揖叹息道:“好地方,可惜被曹操屠了。”

“为什么不再去讨饭?”

刘云摇头道:“太守是骗人的,酒泉能从事屯田的地方不多。”

“你的粮食根本不够养活这么多灾民。”

“过不了这个冬天,他们都会饿死。”

“我少吃点,我身后的老人就能多活几天。”

徐揖没想到,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居然能冷静的分析出这么多事情。

“坚强、隐忍、谨守孝悌之道。”

“你小子我很喜欢。”

“识字吗?”

刘云点头道:“在南阳跟一位名医学过医书,识得几个字。”

“还会医术?”徐揖惊奇了片刻:“那正好,来我麾下当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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