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新的起点(1 / 2)
题记:瑞凡搞了个孩子出来,这让埃德蒙多重新思考他们的关系。
当瑞凡搞了个孩子出来、并将这消息送上推特热搜的时候,埃德蒙多正在自己的老家里约热内卢拍摄《速度与激情5》。
一星期前他刚刚从奥斯卡上领回了自己的第5座小金人,没人说闲话,他实至名归。
由于现任贫民窟老大“寻血猎犬”德莱恩-瓦格纳的缘故,《速度与激情》剧组得以进入里约最危险的贫民窟拍摄,并且在拍摄途中还有帮派成员持枪看护。(埃德蒙多间接干掉了上任老大帮他上位,并且,寻血猎犬是埃德蒙多的童年玩伴并且曾经十分仰慕他。)
两个月后剧组完成拍摄即将返程,德莱恩命令手下善后,并且亲自为埃德蒙多送行,这次他还叫上了他养子一起。
关于那孩子的来历埃德蒙多没怎么详问,只知道他叫巴蒂,喜欢踢球,现在是圣保罗俱乐部的青训生。
男孩很漂亮,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小卷,明亮的蓝眼睛,蜜色的肌肤,还有可爱的雀斑。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愿意开口说话,就连埃德蒙多的逗弄也不管用。
飞机起飞前,德莱恩接了个电话暂时离开了车厢,下一秒男孩就拉住了埃德蒙多的衣摆悄悄拽了拽。
“教父对我妈妈很好,但她死了,现在他对我也很好,可我一点也不像妈妈。”巴蒂小声说,“你和我妈妈很像。”
埃德蒙多微微蹙眉看着男孩,那双眼睛太干净了,他甚至分辨不出这句话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
没等他想明白,德莱恩回来了,巴蒂重新回归沉默。
和“寻血猎犬”道别后,埃德蒙多揉了揉巴蒂的头发上了飞机,没一会儿飞机起飞,地上的人越来越小,逐渐消失不见。
空乘送来了香槟,埃德蒙多拿着酒杯盯着窗外的云发呆,不能控制的想起那跟在德莱恩身边的孩子。
或许生活就是一滩烂俗的狗血。
那孩子和他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除了那双蓝眼睛。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笔记本突然发出提示音,埃德蒙多放下酒杯上前查看,那是条推特热搜推送,标题简明地概括了刚刚发生的事,埃德蒙多的大脑瞬间被占据。
【好莱坞男星瑞凡-菲尼克斯或将收养亡友遗子?】
配图:瑞凡-菲尼克斯抱着婴儿离开警局抓拍。
……
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奇幻,埃德蒙多从没想过十几年前引发他和瑞凡争吵的事竟然能持续到现在。他知道那个朋友,当年在蛇屋让瑞凡帮忙隐瞒留在美国的那家伙。
根据热搜上公布的消息埃德蒙多得知,他是警局安插在贩里的内线,已经潜伏了很多年,最近因抓捕事件暴露被处决,他的妻子也没能幸免,活下来的只有他们6个月大的孩子。
所以,瑞凡将孩子接回自己家很合理。
所有人都认为埃德蒙多会很生气,但他没有。瑞凡得知他要回国的消息亲自前往机场接机,就是为了在第一时间解释自己。
“没必要,瑞凡,我不会因为这个跟你生气。”埃德蒙多笑笑回答,“如果说这么多年我从你那里只能学会一件事,那必然是尊重。这是你的选择,我不会干涉,我尊重你的选择,好吗。”
瑞凡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他潜意识里认为这不是他们的相处方式,他们应该为此大吵一架,冷战,他道歉,最终重归于好。
他们的关系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让瑞凡感到惶恐。
因为他无法确定这变化到底是好的好是坏的。
埃德蒙多离开了机场,当天晚上他叫来了安德森,两人来到露天阳台,开了瓶威士忌,聊了一晚上。当然,大部分时间是埃德蒙多在单方面絮叨。
“我早该知道,这就是瑞凡!瑞凡永远也不会变!”白发导演举着酒杯窝在单人沙发里说道,“我为什么要迁就他,这里是好莱坞,而我是伟大的埃德蒙多-莫雷拉!好莱坞的宠儿!随便倒下都有美人接住我,我为什么还要在乎一个瑞凡?”
“你别嚷嚷,我头疼。”安德森抓着瓶盖抱怨,他很久没和好友这样喝酒了,现在醉的有些不成样,“你和瑞凡吵了20年,我他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乎他。”
“你也这么觉得对不对?我就知道——那家伙简直无趣透了,没有野心,没有目标,做|爱也老派,喜欢传教士姿势,而他最大的愿望是搬去山里住,每天过原始人的生活。”埃德蒙多继续抱怨道,“我是社交动物,没有手机,音乐,派对我会死,这么看我们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那你为什么还和他纠缠了20年?”安德森不理解地问,“吵架很有意思吗?”
埃德蒙多吹了个威士忌味道的泡泡。“不,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因为,我——”
“因为你什么?”
两次被安德森打断,埃德蒙多气呼呼地将抱枕丢了过去。“让我说完!你这混蛋!”
安德森耸耸肩表示自己不会再开口,随后他示意埃德蒙多可以说出真正原因了。
埃德蒙多:“因为我——”
那单词到了嘴边又被咽了回去,他还是克服不了自己,无法真情实意说出那个词语。
安德森等得不耐烦了,嘟嘟囔囔葡语混着英语骂起了好友。“磨叽20年了,都都,你就不能干脆点,趁着这次把事情解决掉。”他说,“瑞凡是我朋友,但我可以接受你们分开,所有人都是,像你说的,这里是好莱坞,人人都有颗大心脏。”
埃德蒙多不说话,恍惚间他看到了自己曾经的情人们。
“解决这个,都都,这是我最后一遍跟你说。”安德森说,“你只有两个选项,要么和瑞凡分手,我是说彻底分手,不在勾搭的那种,要么——”
“要么怎么样?”
“要么啊,你就和他结婚。”安德森打了个酒嗝,“我受够你们两个无休止的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了。”
埃德蒙多陷入了沉默。
安德森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提为好友提供了个多么可怕的灵感来源。
过了好一会,差不多有两小时,天边微亮,就在安德森快要睡着的时候,埃德蒙多站了起来。
“我要搞个婚礼。”他说。
“好。”迷迷糊糊中安德森应和道,“那新郎是谁?”
“我不知道。”埃德蒙多回答。
“好吧,那你想要个什么样的,中世纪风还是——等等!你刚刚说什么?”
埃德蒙多走到阳台边上,点了根烟,这几年他很少抽烟。
“我说,我要搞个婚礼。”他重复了一遍,“我自己的。”
安德森吓得酒都醒了,他从对面沙发上跳起来冲到埃德蒙多身边,用手背试探他的额头。那里温度正常,甚至还透着一丝深夜的凉意。
“你是不是疯了!”安德森尖声呵斥道,“我以为这个世界就够魔幻的了,但是你,你竟然……一个婚礼?你是不是疯了!”
“我没疯。也没醉。”埃德蒙多笑着回答,“我很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