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我有人证(1 / 2)
“你们终于来了,再不来,我真是要被人打死了!”
程秀瑶眼泪说来就来,哭嚎得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公职人员环顾病房一周,视线落在几个保镖身上。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小周看向姜知柠,接收到姜知柠的意思后,这才放开程秀瑶。
“我的胸口好疼,就是她!活生生踹了我一脚,这是想要我的命啊!她这是故意伤害!”
“手机都交出来,全部带走。”
程秀瑶立马从地上起来,经过姜知柠的时候,得意道:“敢打我,今天我就让你牢底坐穿,给我们夏夏报仇!”
姜知柠冷睨着她,神色不变。
没在姜知柠脸上看到任何害怕,程秀瑶气得咬牙。
现在硬气又如何,有的是她求饶的时候!
等人都走完了,姜知柠走到柜子边拿起上面放的小兔子玩偶。
“都说了让你给你伯母认错,你不肯,非要闹到这个地步,传出去,姜家的脸都要丢尽了!”
身后传来姜母的声音,姜知柠手一紧,指腹深深陷入小兔子的绒毛里。
尽管心早已千疮百孔,却依旧还是疼得她红了眼眶。
“时间不早了,妈妈早点休息。”
“休息什么休息,你闹成这样我怎么休息?你要是真为我好,一会去了,好好给你伯母道歉,别再闹下去了。依你伯母的性子,怕是你要在局里呆几天才能出了这口气。你放心,我会给你伯母好好说一说,不让你在里面呆太久。”
姜知柠一阵心寒,难以置信地看向姜母。
“你这是还想让我背上案底?”
“什么叫我让你背案底,我让你打人了吗?你要是早听我的话给你伯母道歉,会闹成现在这样?柠柠,你是个成年人了,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没错,成年人的确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该负责任的人,不是我!”
说罢,她在姜母难看的脸色下转身离开。
宁城公安局内。
程秀瑶瘫在椅子上,右手捂住胸口,时不时哀嚎一声。
“疼啊,我好疼。”
她表演痕迹太重,对面的公职人员皱眉,看向一旁沉默的漂亮女孩。
“你打她了?”
姜知柠有一下没一下地揪着兔子耳朵,心不在焉,“嗯。”
“听到了吧,听到了吧,她都承认了!”
程秀瑶激动地站起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不赶紧把姜知柠关起来!”
说到最后,竟是直接开始下命令。
公职人员眸色一冷,“啪”的一声拍在桌上。
“好大的口气,你是法官?”
程秀瑶吓了一跳,心下不满。
“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你们怎么办事的!她打了我,人证也有,怎么还不把她关起来!”
“听你这意思,是不想私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