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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给点颜色瞧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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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漫长、枯燥的赛季中找寻乐子,让比赛变得有趣一些,在未来很长时间里都将困扰着甘国阳。

对他本人而言,这本不是问题,打篮球就是很有趣。

哪怕一年打100多场,哪怕一天一赛,哪怕一场比赛打90分钟,他都不会觉得厌烦。

但篮球是团队运动,靠一个人是无法赢球的,再强也不行。

甘国阳可以不懈怠,队友会懈怠,而且是一定会。

他有时候想,如果自己是个拳击运动员就好了,可以不用像篮球比赛一样,去考虑队友的情况。

他只用考虑自己和擂台上的对手。

1987年美国拳坛崛起了一位超人气的巨星,迈克-泰森。

他以凌厉的拳台风格,霸道的重拳,在全美拳击界刮起一股泰森旋风。

不光开拓者球员感到比赛无趣,那些报道开拓者比赛的记者同样需要一些新鲜料子。

甘国阳在克利夫兰29分8个盖帽16个篮板球的数据已经激不起丝毫浪花。

常规赛这种表现对阿甘来说太平常了,29分的得分太少,8個盖帽也就勉强够看。

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甘国阳,“如果你和泰森打一场拳击赛,到底谁会赢?”

自从泰森87年大火后,这样的问题就不绝于耳。

在NBA赛场,甘国阳已经是打遍联盟无敌手。

总决赛上怒摔罗德曼、托马斯,让甘国阳成为了联盟第一打架高手,无人敢质疑。

但NBA毕竟是篮球联盟,你在篮球联盟打架最厉害,颇有点相声界歌唱的最好的感觉(虽然甘国阳篮球打得也是最好)。

于是一些好事者就开始关心,甘国阳和迈克-泰森俩如果打一场,结果会是怎么样呢?

这样无聊的问题甘国阳原本懒得回答,他知道以后自己不仅要和泰森打,还要和阿里打,和福尔曼打,和霍利菲尔德打。

再然后和老虎打,和狮子打,和银背大猩猩打。

甚至有一天说不定要和霸王龙打。

体育明星往往都无法逃脱普通民众的这种好奇心。

在传媒时代,人们还只是口嗨,不会真的让你尝试。

30年代美国短跑明星杰西-欧文斯,老了落魄后,因为没有钱,不得不和马匹赛跑,来满足民众的好奇心,看看最快的人有没有马跑的快。

后来威尔特-张伯伦也被人拿来和拳王对比,能不能打得过阿里。

现在轮到甘国阳被问到这个问题,被问的多了,甘国阳也是烦了,干脆来了个正面回应。

他先反问这位记者:“那我问你,你觉得如果泰森和我比赛篮球,他有机会赢我吗?”

新闻发布厅里一片哄笑声,大家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泰森脑袋大脖子粗,一看就是打拳击的料,哪能打篮球啊。

甘国阳接着道:“很显然,虽然我略懂一些拳法,而且力量很强,但如果和职业拳击手比赛,我依旧没有什么胜算。当然,如果不局限于拳击,可以摔跤,或者用肘子,再让我特训一段时间,我也许能占一些便宜。”

新闻发布厅里又是一阵笑声。

甘国阳很实诚,按照拳击规则去打,他肯定不是泰森的对手。

如果可以用摔跤,那甘国阳算是个业余摔跤爱好者。

凭借摔跤对拳击的优势,依靠体型和力量,说不定真能和泰森较量一番。

就像当年默罕默德-阿里和日本摔跤手猪木之间的战斗,阿里竟没占到便宜,甚至腿被踢坏了。

随着常规赛的深入,这类话题会越来越多。

因为篮球,人们开始关注阿甘,但紧跟着,他们会更关注阿甘篮球之外的东西。

当然有个前提,甘国阳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不能变差。

一旦他开始下滑,打得糟糕,人们的注意力会重新回到篮球上,只不过是批评他、讽刺他。

如果持续下滑,一直输球,媒体和球迷就会渐渐将他遗忘。

起码在1987年,人们看不到将阿甘遗忘的可能。

在离开克利夫兰后,开拓者马上前往印第安纳波利斯,迎接一场和步行者的背靠背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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