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开征奢侈税,朱文正负责(2 / 2)
“除此之外,为鼓励你们商贾多做利于义军壮大的事,如在行商途中,主动收留孤幼回来交给义军,主动替义军打听得重要情报而做出重大贡献者,皆可在税额上有退免。”
章诚这么说后,朱元璋也醒悟过来,认为利用商贾建立更多的消息来源渠道收留更多孤儿的确是个互利共赢的好办法,而忍不住跟着说道:
“不只是退免税额,真要是对咱义军有大功者,咱给你们请官爵,让你们也能入股官办商行,分殳官利。”
“你们听见上位之言了吧?”
“这一切,都得看你们有没有这觉悟,有没有坚定支持我义军的立场。”
“而我们义军是支持你们求富贵之心的,只要你们愿意站在我义军这边,我义军不会亏待你们。”
章诚也在这时笑着对程仁墨等商贾说了起来。
程仁墨等听后很是欣喜。
而程仁墨本人更是忍不住直接跪了下来,叩首道:
“我们哪敢对义军有异心,别说将军和州牧大老爷广降这些恩德,就是没有降这些恩德,襄助义军、拯救孤幼也是我们的本分!”
“是啊!”
“我们要是跟义军作对,去做鞑子的走狗,卖给鞑子铁料粮食,那还是人吗?!”
翟光森也跟着欣喜若狂地说了起来,也就再次强调,自己这些人要是再跟义军作对,就不是人。
接下来。
章诚等又议了具体的商税税率。
总的来说,工艺品和奢侈品的税加重了不少。
但百姓必需品和需要进口的重要物资税反而比以前降低了不少。
而重要物资出口方面,则要么直接禁止民商运出滁州城,要么征收了比以前重了不少的税赋。
另外,对行销货物低于一千钱的小商小贩予以免税,以促进小手工业者的发展,而促进技艺革新。
但总的来说,商税总体比率比元廷统治区本来的商税提高了不少。
按《元史》里《食货志》记载:“至元七年,遂定三十分取一之制”。
也就是说,从至元七年开始,也就是公元1270年开始,元廷的商税是三十税一。
但实际中,元廷有些地方的商税,还不到三十税一。
如忽必烈在至元二十年下诏,让上都(开平)征税“六十税一”。
不过,义军只是在底层百姓基本上用不着的工艺品和奢侈品方面让税赋远高于元廷税率,最基础的百姓日用品反而比元廷还低不少。
而在这个时代,能经营工艺品和奢侈品的商贾,都是背景更加不简单的商贾,基本上都是权贵官僚的人。
普通商贾基本上由于大多不过是中下层地主,也就只能经营粮食、棉布这些以百姓为主要消费群体的商货。
所以,义军的新商税税政只是极大夺走了有权贵官僚背景的大富商的利益,对普通富商反而是有让利,尤其是对以手工业者为主要群体的小商贩而言,他们不少甚至都不用交税。
以经营粮食为主的普通富商兼滁州中层地主程仁墨,在参与议完商税和商政的所有事宜后,就因此颇为感叹说:
“后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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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该跟着那些缙绅爪牙炒粮,该听义军的。”
“这样就不了那么多粮食不说,还能因为义军如今在销粮上的低税,靠那些粮食赚更多的钱。”
同在程仁墨这里的翟光森也道:“是啊!虽说绫罗绸缎这些加了不少税,但我们素来也经营不到这些货,也就算不上有什么影响,按照如今这义军的税政,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另外,我感觉这支义军是真能得天下的!他们除了夺了达官贵人的利,对我们这些人对天下百姓都是让了利的。”
翟光森接着又对程仁墨说起自己的看法来。
程仁墨笑道:“是啊,至少现在,我们程家是愿意为他们义军当耳目的。”
如程仁墨所言,他程家的商队接下来,就真的整理好行囊,带着许多滁州土货出了城,开始沿途一边卖土货,一边用卖土货赚来的钱收购铁料与火药,也沿途打听消息,与收养婴幼。
而义军的知州衙门这边也开始征收商税。
为此。
朱元璋从章诚之请,下令在知州衙门下面设立了税政司,让朱文正让税政司大使,带官校一百,募集民壮五百,负责收税解税。
而义军开始收商税后,对滁州官绅士民而言,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那高额的奢侈税。
素来奢侈物的出售者与购买者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所以基本上能用各种手段而不去承担税负。
如今。
这个群体要交税,还要承担主要税负,对于滁州的民众而言,的确是一件很愿意看到也很值得谈论的事。
所以,在开始征奢侈税的第一天,就有许多滁州士民围拢到滁州城门税关处看热闹。
李梦庚的兄弟李梦辛恰巧在这天就带了一批胭脂香料要进城,而被朱文正带着税政司的人给拦在了城门处。
“胭脂香料属于奢侈之物,需千钱之货征收五百钱,你们这些货要交一半的货钱在这里才能进城。”
朱文正因此对李梦辛说了起来。
李梦辛本就因为自家兄长要分自家的田给庶民而不满,再加上还不知道朱文正真实身份,以为朱文正只是知州衙门的一寒士出身的普通税官,且他内心里本也颇为鄙夷寒士出身的官员,如今见此,也就说道:
“我们家为了支持义军把田产都分给了百姓,如今干嘛还要征我们这么重的税,有你们这样对待舍家为义军之族的吗?!”
李梦辛这么说后,周围的士民就因此纷纷议论起来。
“这可是李家的二爷,听说他岳父家有人做过胡元的都元帅!”
“是吗,那眼前这义军真敢收他们家的税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