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公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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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沐认为这三个人是难得的技术型人才,尤其在东洋军府目标直指欧罗巴的特殊时期,仨人今后能起到的作用只怕是如今天下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
即使他的估计有误,无非是少惩治两个人罢了,他的庙祝可没犯什么错误。
而杨廷相的使命,就是在军府调拨给陈九经的船队航往加勒比海的数月里用尽平生所学,对三人进行加强培训,并为他们寻觅一些原住民作为随从,初步构建起这个仅停留在陈沐意识里的特殊部门。
事实上陈沐并没有把所有想法都告诉陈九经,陈九经是个将军,就按部就班地做将军好了,也许将来他能得到比陈璘更上一层的官职,陈沐要组建的这一部门至少在大明官场上是见不得光的,他不太想让义子接触这些东西。
所以他另派亲兵拿着书信,直至陈九经离开墨西哥城前往麒麟卫后才面见杨廷相。
新西班牙总督才知道那三个人的培训只是陈沐对欧洲庞大计划的其中之一。
“大明帝国东洋军府商务局欧罗巴事务司,负责为去往欧罗巴的商贾办理公司事宜,并负担军事责任。”
寂静的夜里,即使是墨西哥城武装广场旁的酒馆都已经打烊,坐于案前的杨廷相眉头紧皱,手上的笔在纸上写下公司两个字,思索着其背后的含义。
商会他知道,但商会历来都是以乡党为基础由商贾合办,比方说陈沐一手操办的闽广合兴盛,但在陈沐的介绍中,公司似乎与商会不同,杨廷相先在公司之下写下商贾、再在公司之上写下商会,思路逐渐清晰。
“由一名或多名商贾共同出资,协商按份额或出力大小占股合营,以资金为基础、武力为后盾、营利为目的,利润依股份分配,赚取欧罗巴财富,受东洋军府商务局欧罗巴事务司管辖。”
在杨廷相的理解中,这个陈沐所谓的‘公司’形式,有些类似闽广海寇。
并不是闽广海盗真的像公司的概念,而是杨廷相觉得像。
主要陈沐的介绍太诱导了,以资金为基础共同出资,林阿凤们就是这样在广东福建沿海一带买船雇人的;以武力为后盾,林阿凤们的海盗小兄弟们就是林阿凤们的后盾;以盈利为目的,这更不必说了,要是不图财,海盗们把脑袋悬在裤腰带上出生入死又图了个什么呢?
陈沐的公司介绍,成功让‘公司’这个概念在新西班牙总督杨廷相脑海中与‘海盗武装集团’划等号。
“各公司于亚洲东海岸至西洋军府管辖海域经营其间如需护航,可出金雇佣官军舰队或向军府报备设立公司武装船队,各司发生纠纷由东洋军府统一受理,不得相互作战;船队武装强弱多寡由公司税额分出等级。”
“如需购置战舰,可向东洋军府商务局申请,经过审核后依照官价由军府统一购买。”
好嘛,杨廷相推翻先前脑海中的概念,在这份概念前添了俩字:大明朝官办。
大明朝官办海盗武装集团。
“新西班牙总督需在共治区设立东洋雇佣兵公司,用以安置退役旗军;各公司护航船队武装人员可由公司出资财粮饷,送入雇佣兵公司统一受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