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1 / 2)
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前厅里,司马朗拱手作揖,“夫子,你家的饭我一日不吃,就实在是想念得紧!”
魏朝清道:“京城府里的厨子没带过来,这里的厨子与京城的厨子手艺不一样,殿下若是想吃,我可以暂时将京城的厨子借给你。”
“手艺不一样?那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比不得京城里的厨子,殿下你还是回去,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是,左右我此时也用不到他。”
司马朗干巴巴地笑笑,他环顾四处,“怨不得夫子每年都会来这里避暑,这里确实凉快,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夫子,我也想在这里避暑,不知夫子介不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我?”
魏朝清沉默下来。他还未回话,司马朗继续道:“腾不出来房间也没事,这村里总有可以住的地方。”
魏朝清:“宅子里有空房。”
“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司马朗笑嘻嘻。
“姐姐!姐姐!”魏长生跑进的屋子里,告诉沈秀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舅舅说,若你还是觉得同他一桌吃饭不自在,就还是在自己房里吃饭。”
“好。”沈秀点点下巴。
到了晚饭时间,魏朝清坐于凉亭之下,请司马朗用饭。司马朗问:“沈秀呢?她不来吃?”
魏朝清:“她喜欢一个人吃饭。”
闻言司马朗张了张嘴,不再说什么。
等吃完晚饭,司马朗来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他让人打热水,好生沐浴了一番。
簪罗花,戴玉冠,穿上精心挑选的衣袍,佩戴佩钩玉佩,系上香粉荷包。
待打扮完毕,他问侍从,“本殿下瞧着如何?”
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殿下真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乃少见之俊郎也!”
司马朗破有些得意,吩咐侍从拿上锦盒,他一路前往沈秀的房间。先前他已让人打听过沈秀的住在何处。
踩着一地晚霞,他来到沈秀的房门前。
沈秀开门,瞧见外头站着的司马朗。
他穿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身上带着微微的香薰香味。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的花枝招展。
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想看他有没有敷粉。他皮肤很光洁干净,瞧着像是没敷粉。
“沈姑娘。”
沈秀福身,“殿下。”
他又露出那种迷人潇洒的微笑,“沈姑娘,我也已派人去帮着许你爹娘,我会尽我所能找到你爹娘的。”
沈秀疑惑,他为何要帮她?
“多谢殿下,只是我不敢劳烦您,您还是————”
“不必如此客气,你是夫子的朋友,那边也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不必如此客气。对了,近来伏天酷热难耐,我得来一匹水云纱送与你,暑日穿着会凉快许多。”
水云纱,极极珍贵的料子,若水似云,轻盈薄透,冰凉滑溜,夏日穿着很是凉爽。
沈秀愕然,“多谢殿下好意,只是我不敢收,您还是拿回去吧。”
“有何不敢?”
“这东西太珍贵了。”
“有什么珍贵的,你拿着吧。”
沈秀摇头,不收。
她不收,司马朗本想把“送”改成“赏赐”,这样她就不得不收了。然而他不愿强迫她,他抓抓簪花,“罢了。”
接着他耷拉双肩,“我特意替你寻来的,没想到你不喜欢。”
他仿佛是在故意示弱,故意扮可怜。
然沈秀不吃这招,她道:“殿下,这样珍贵的东西,您还是自己留着穿罢。”
司马朗抿唇,他又笑起来,“这会子凉快,不若一同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殿下,我还有事要忙。”
“你待在屋子里忙什么?”
“习字看书。”
他立即道:“你若是有什么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文章,可以问我。”
“谢殿下。”
司马朗还想继续赖在她这里,只是天色已不早,她也还有事要做,他只得作罢。
沈秀关上门。她满脸莫名其妙。司马朗帮她寻父母,还送她这么珍贵的水云纱,他这是搞哪一出?
她带着疑惑,重新躺回榻上继续看书。
翌日清晨。司马朗早早起来,他站在大门口,呼吸了一下沁凉的空气,注意力被宅院边上姹紫嫣红的花朵所吸引。
忖了一忖,他掐了一捧带着晨露的鲜花,将花束负在身后,步至沈秀房门前。
他敲门。门开,他笑道:“沈姑娘,晨安。”
“殿下晨安。”
“我见今晨花开得正好,特地摘来一捧送与你。”他从背后拿出一捧花。鲜艳欲滴的花瓣上浸着露水,花香袭人。
沈秀:“?”
她满脑子问号。司马朗给她送花?男子送女子花?他该不会……对她有意思?她狐疑地端详他。
就在这时,魏长生啪嗒啪嗒跑过来,“姐姐!”
目光触及司马朗,魏长生道:“殿下?你在这儿做什么?这花……你要给姐姐?”
“是也。”
“你给姐姐花做什么?”
“我见这花开得正好,沈姑娘定会喜欢,便摘来一捧送与她。”
魏长生心直口快,脱口道:“男子喜欢女子,才送女子花,殿下喜欢姐姐?”说到这里,魏长生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什么,面色微微一变。
司马朗咳了咳,又瞄了下沈秀,“我,确实心悦沈姑娘,我对沈姑娘一见倾心。”
沈秀身体僵直住。司马朗还真对她有意思?她干干地扯扯嘴角,“殿下莫要捉弄我。”
“我何时捉弄你了?我的确心悦于你。”见她似乎不信,他举手,“我若有半句虚言,我就断子绝孙!”
他竟起了这样的毒誓。沈秀半信半疑(),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语气有些尖锐,“殿下,该去吃早食了,我们去吃早食吧!”
司马朗对沈秀道:“沈姑娘,不如一同去吃早食?”
“姐姐她喜欢一个人吃饭!”魏长生嗓音更加尖锐。
司马朗举举花,递给沈秀,“沈姑娘。”
“承蒙殿下厚爱,民女不胜感激,只是我不能收下。”
这是委婉地拒绝了自己。司马朗唇角一抿,很是低落,“这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殿下亲手摘的花,自然很珍贵。”
“你就收下吧。”
“我收下不妥当。”
她没有直言不喜欢他,已经够委婉,也够顾及他的自尊心。
司马朗更加低落,他捏紧花束,沉默下来。
这边,魏长生眼角眉梢都溢满笑意,语气也不似之前那般尖锐了,“殿下,我们去吃早食。”
他拉拉司马朗的长袖。司马朗低垂着眼帘,恹恹的,仿佛是被人重锤了一拳的小狗,“想必是今日的花你不喜欢。”说完他不给沈秀反应的机会,掉头就走。
魏长生快速跟上他。沈秀凝眸,目送司马朗走远。她站在原地,心中万千思绪浮过。
司马朗真喜欢她?该不会他是为了帮助司马烨,才故意说喜欢她的吧。
司马烨想娶她回去,折磨她虐待她,但她不答应。于是司马朗来帮他,假意喜欢她,把她娶回去后帮着司马烨折磨她?
但也不必要为了帮司马烨,起那样的毒誓吧。在古代起断子绝孙的誓,极其狠毒,尤其皇家重子孙,这样的誓言就更毒了。
或许司马朗真心喜欢她。但他怎会喜欢她?
如果司马朗是真喜欢她的话……沈秀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好像她穿越到这里后,有好些人都喜欢她。
周青,宋玉,胡刀,司马朗,如果司马烨是真心喜欢她的话,还得加上司马烨。
先前只有周青,宋玉和胡刀喜欢她的时候,她倒是没察觉出来什么。
她以为周青是因为门当户对才喜欢她;以为宋玉是想吃清粥小菜才喜欢她,毕竟他风流得很,估计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尝尝;以为胡刀是极其喜欢她的长相,她的长相符合他的眼缘才喜欢她。
又加上之前她一直忙着逃亡,一直在惊心胆颤地担忧自己的小命,哪里会细想那些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又多了个司马朗喜欢她,或许还有司马烨。这喜欢她的人一多了,她就察觉出来不对劲了。
周青,宋玉,胡刀,他们都只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还有方才司马朗说的一见倾心,所以他也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
只见了一面,什么都未了解,就喜欢上了她?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能让人见一面就喜欢上。
突然间,沈秀想起昨日做的梦。她在现代时,那些追求者也是见了她一面,
() 就来疯狂追求她。
莫非她在现代的妄想症又复发了?难道她又在妄想所有男人都喜欢她?
她还以为她穿越到古代后,
妄想症好了,
没想到又复发了?
不对不对,如果他们的喜欢都是她妄想出来的,她此时又怎会在这里,她之前经历过的那些事都是真的,否则她也不会被迫离开锦州,如今寄居在魏朝清家里。
地上落着一片花瓣。那是方才司马朗手上的花飘落下来的花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