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第二十七章:
芙蓉帐外晃着幽寂的烛火,一时沉默。
阮明姝的浓睫还挂着颤颤的泪珠,渐渐止住了嗓子里溢出的啜泣声,乌黑如珠的漂亮眼瞳怀着潮湿看向眼前的男人。
他不喜欢她,听她提起别人的好才不会生气。
阮明姝想到以前自己被众星捧月过得荣华富贵日子,心中更加委屈,她掰着手指头细细同他数起从前的往事:“每天早晨都有人往我的抽屉里送我爱吃的糕点,他们还抢着要帮我抄书,事事都先听我的意见,我不去的地方他们也不会去。”
冬天不缺暖手壶。
夏天也不缺给她送冰块扇风的人。
逢年过节,收礼物都要收到手软,堆得没处放。
北海的珊瑚,东疆的玛瑙,翡翠玉石,琳琅满目。
不过阮明姝从小就见过太多好东西,还不至于被他们送的这些宝贝迷花了眼睛。见多识广的小姑娘,不那么容易被讨好。
阮明姝当然知道他们是喜欢她爱慕她,才送她那么多宝贝对她好。
她坦荡享受着美貌带来的好处,但是不肯对他们付出分毫的。
张玠对她好是心甘情愿,她又没有骗他说喜欢他,也没有强逼他帮自己抄书。
“张玠那个狗脾气都能对我这么好,你现在是我的夫婿,怎么比外人还不如?”阮明姝是想告诉沈嗣,她不是没有人喜欢,她也不是嫁不出去才嫁给她。她以前只不过不屑于对沈嗣卖乖,如今形势所迫,她也不是不能说几句好听的话:“是你用计谋千辛万苦才能娶我回家,可是你为什么又不珍惜我?”
少女看着他眼里不掺一丝杂质,黑眸无辜柔软,黏黏的声音也很缠人。
她想她的态度都已经这么的好,沈嗣如果还不领情,也太不识好歹。
以前她用这招,无论对谁都很奏效。
哪有人舍得拒绝她乖乖软软的请求呢?
沈嗣见她逐渐止住了眼泪,心底悄然松了口气,他以前其实不惧任何人的眼泪,他就像天生没有共情能力的那类人。可是现在确实不想看她继续哭下去。
他松开拇指,淡淡的问:“张玠为什么会对你好?”
阮明姝想都没想:“他喜欢我啊。”
张玠虽然讨人厌了些,但是如果不是喜欢她,不会对她献殷勤。
这点,阮明姝心里很清楚,跟个小明镜似的。
有个成语,叫大智若愚。
阮明姝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大智若愚的人,她实在太聪明了,会装傻。
沈嗣低头对上少女温和无害的眼睛,她好像很得意,眼尾轻轻往上扬了扬,干净水润,微微仰起的细脖纤弱白皙,神情装得十分乖巧。
沈嗣早已摸清她的套路,欺软怕硬,柔和都是装出来的,听话也是假装。
“嗯,那他喜欢你什么?”沈嗣继续问。
阮明姝这下更加确信沈嗣对她无意,不然从她的口中听见别的男人的名字,不会如此镇定从容。半点气都不生。
以前陆衍只是和阮青萝站在一起说了两句话,她都气的快死掉了。只有真心喜欢才会吃醋嫉妒。
阮明姝神色不耐,回道:“我长得好看啊,我漂亮。”
她从小就被夸到大,小时候他们夸她粉雕玉琢像年画上的福气娃娃,等到五官逐渐长开,没有哪一个人不夸她漂亮。
阮明姝有时候听得出来他们夸她书念得好是恭维,但是每个人说她漂亮时眼睛都是亮晶晶的,眼珠子黏在她身上。
张玠从小就喜欢她,走哪儿都想带上她。
她五六岁和母亲一同去张府,张玠就捏她的脸,牵她的手,一个劲在她耳边说你好可爱啊。
十来岁,张玠更是变本加厉,说她香香的,叫她不要和书院里的其他人说话。
阮明姝觉得美貌是值得炫耀的长处,也不是人人都如她这般貌美天仙,在沈嗣之前她就没有遇见过如此苛待她的人。不论男女,他们所有人都很喜欢她。
秦家的大小姐,在自家的宴会上还得先哄她高兴呢。
即便是陆衍,也从来不会逼迫她做不喜欢做的事情。
哪像沈嗣,斩下的人头都给她送了过来,毫无人性可言。
阮明姝怀疑沈嗣是不是眼神不好使,他欣赏不了她的美貌,才能不为所动,她问:“你是看不出我很漂亮吗?”
少女语气天真,似乎真的是这么想。
沈嗣平静打量她的脸,尽管仔细观察过很多次,每回扫过她明艳动人的脸庞,也会觉得她的确是个漂亮姑娘。
五官轮廓和骨相都生得很好。
比起现代的一些女明星还要抓眼,说不定还会被人骗走照片拿去整容医院当成广告。
原来她一直是恃靓行凶。
但是显然她并没有利用好自己的美貌,而且也没有想过以后。
沈嗣说:“我知道你很漂亮。”
他不喜欢枯燥无味的说教,也并不想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她。
不如慢慢引导。
“你的美貌能长久吗?你一辈子不会变老变丑吗?”沈嗣语气平静,开口问她。
每个人都会老去,无论年轻的时候有多好看。
以色侍人,永远都不会长久。
阮明姝好像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要想的那么遥远呢?光是想到会变老变丑她就无法接受。
她想一辈子都像现在这么的漂亮。
她呜呜咽咽地狡辩:“我老了也是老美人。”
沈嗣听完哭笑不得,他继续说:“退一步就算你是小仙女永远都不会老,但是男人的心比狗都不如,今天爱你这张脸,明天就会更喜欢别人那张脸。你能保证他这辈子都不会变心吗?”
阮明姝还没听完就已经怒了,“他敢!”
所以沈嗣认为她太天真,不懂人情世故,不知人心险恶。
“他为何不敢?如果他娶了你,就是你的丈夫。连你的父母也不能伸手多管别人后宅里的事情。”沈嗣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她,男人不靠谱。
“你可以利用他们,把他们当成你的狗来使唤,但是你不能依靠他们,知道吗?”
阮明姝不知道,似懂非懂。
沈嗣拿她发懵的模样没辙,道理就讲到这儿。
“你嫌辰时太早,那就往后再挪半个时辰。”
古代的半个时辰,相当于现代的一个小时。
沈嗣已经对他娇气的古代小妻子非常的仁慈,而且已经做出了超越原则底线的退让。以前他去医学院上公开课,不允许任何人迟到哪怕一分钟。
他自己在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独自去实验室。
这种近乎变态的自律,坚持了很多年。
所以在沈嗣看来八点起床不算早起,人都是在懒惰中逐渐丧失自我。
阮明姝不敢和他讨价还价,“噢。”
她仰着细颈,弧线优美纤瘦,小脸轻抬,小小的声音很糯:“脸哭花了,帮我擦擦脸。”
沈嗣往后退了半步,留了几分距离才闻不到她身上的香气,“自己擦。”
阮明姝很懒的,尤其是晚上临睡前什么都不想做,“我手肿了的。”
她知道自己有多矫情,但是能不改的地方她不想改,“你不教我利用男人吗?夫君,帮我擦擦脸。”
沈嗣脸色凝重,一板一眼纠正她:“不要叫我夫君。”
他补充,一字一句语气很重:“以后也不许叫。”
“相公?”
“官人?”
烛火晃在他严肃凛冽的脸庞,沈嗣的气息都是冷的,他说:“都不许,你叫我的名字。”
阮明姝装作没有听见他的话,“要擦脸。”
她仿佛就在告诉他,你不帮我擦脸我就天天都叫你夫君。
沈嗣做出了妥协,这也不是他第一次给她擦脸。用过了温水的丝帕慢慢将她哭得脏兮兮的脸蛋擦拭干净。
阮明姝干干净净扑回被子里,“手肿了,明天是不是就不用抄书了?”
沈嗣将手帕叠得方方正正,整齐放在一旁,“不用。”
她以为躲过一劫,还不知道明天要入宫去拜见皇后娘娘。
阮明姝兴奋的睡不着觉,她的夫婿重新抱来一床被子,睡在床榻的另外一侧,她转过身来:“沈嗣。”
“你有心上人了吗?”
既然他如此的正直伟大,不以貌取人,那他喜欢的姑娘肯定很有文采。
其实沈嗣不喜欢任何人,从初中到研究生毕业,都没有谈过一场校园恋爱。
毕业后进入医院工作,也没有任何关于情感上的需求。
他仿佛在平静的等待世界毁灭的那天。
“睡觉。”
“不说算了。”阮明姝又气呼呼背过身,闭上眼睛之前闷在被子里自言自语:“保佑我今晚梦到我表哥。”
沈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