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燕雀鸿鹄(1 / 2)
“兄弟,你真要走?”
陈广拉着公尚过的袖子,满是不舍,“何必呢?咱们好不容易占下一块地盘,那官府也不敢随意过来招惹。只要再等坚持一段时间,等到有人过来诏安,不说荣华富贵,起码可以混个一官半职,钱途大大滴!”
吴胜也在一旁苦口婆心的劝慰,“咱这地界虽算不上繁华,可胜在清净不是?你也亲眼见到那些逃难来的流民是什么样子,那是过了今天没明天,运气但凡差一点,三天都能饿九顿!
咱们虽也吃不到什么大鱼大肉,可没有官府盘剥,活下去总是不成问题。皇都内人杰无数,兄弟何必去趟那个浑水呢?一个不小心再得罪了衙役,那地界跟咱们这可不一样,容不得这事儿!”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挡在公尚过身前,万般留恋不舍。
自从公尚过加入之后,他们这伙人也算是改头换面,成功渡过了最为窘迫的一段时间。
再加上公尚过武艺高强,至今还没有遇到哪一位拦路虎是他的对手,说左膀右臂都是对他的侮辱,如果公尚过想的话,足以成为他们的首领。
奈何自从加入进来后,公尚过就好像变成了一个哑巴,安安静静的看着他俩商量、讨论,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只有需要他出手的时候,才会活动一番筋骨。
就算如此,公尚过也发挥出了定海神针般的效用,又从不参与任何决策,只是安安静静的听着,这世上哪里还能再去找一位像这样的好手呢?
留恋是真的,不舍也是真的。
这样安安静静还武力超群的打手,谁不喜欢呢?
“要走啦。”
公尚过目视着周围这片葱郁山林,并不跟他们解释什么。
自离开皇都至今,已数月有余。
与大青的战事,也该有了一个结果。
再加上这一路沿途所见所闻,经历的一切,收获比之去羽州做为一个冷眼旁观者强了无数。
只有亲自来到民间,走入这些人中,才能够明白黎民百姓吞咽下的苦累,看清楚这所谓的盛世已经走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收获很大,这辈子最好不要再来第二趟了。
陈广和吴胜对视一眼,叹了一口气。
人家来的时候只是一时意动,走的时候自然也无需多言。
身虽在此,心在天边,这样的公子哥本就不是他们所能够接触的,若非一时巧合,怕是相逢都不会有。
“兄弟,都说皇都水深。你要是在那边过不下去了,这儿永远都给你留着位置。但凡有我一口饭吃,都不会让兄弟饿着肚子!”陈广叮嘱道。
“闪一边去!不会说话就别说!”
吴胜瞪了他一眼,哪有这么送别的?巴不得人家不好过是不!
“别听他胡咧咧,这家伙书没念几年也说不出个好话来。兄弟有一身本事,在这儿厮混也的确是浪费。如今世道艰难,我们也不过是为了有一口饱饭吃,别的也万万不敢去想,也不好跟着兄弟闯一闯。”
说着,吴胜从怀里拿出一份物件,那是一个长命锁,也有称呼续命缕、延年缕、百索等名字的。
这东西通常是给小孩子戴,喻义锁住孩子的命,避免病魔疫鬼侵入危害。
通常认为小孩一旦戴上了锁,就能无灾无祸,平安长大。所以,大多把这种锁称之为长命锁。
“承蒙你喊声哥哥,咱也没什么好物件。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倒是顺手带上了这玩意儿。”吴胜举了举手中的长命锁,笑道:“怎么说也是祖上传下来的辟邪挡灾的东西,送给你先留着。等我有孩子了,兄弟可得记得还给我!”
他的长命锁当然算不得什么宝贝,祖传倒是真的,却也只是铁制,中间写着“长命富贵”四字,多多少少是个心意和念想。
“你这”
陈广手掌在自己身上四处寻摸,两袖空空,好不容易翻出一点银子,尴尬的发现还是之前他们混的最窘迫之时公尚过送的。
这要是再当临别礼物,多多少少有点不要脸了吧?
尴尬之际,陈广心念一动,干脆的从身下捧起一堆土,面不改色的说道:“我听闻,古来有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之说。咱这深山之中也寻不得鹅毛,我就送兄弟一捧土,无论什么时候都可落叶归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