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坑人的赈灾行为(1 / 2)
一番商量过后,父子俩分头行动。
苏过写信给东京的高俅和在泉州准备出海的高伸,让二人即刻筹钱买粮运往浙西,还要将人手往周围各州散开,将动静闹得大一点,哪怕粮价高一点也不要犹豫,就是要摆出急切的样子,让其他商人相信浙西的粮价是真的高,值得跑这一趟;
苏轼则还是不死心,一方面再次向朝廷上书,要求从临近的州军买粮送往浙西,一方面在杭州以平价收粮,试图控制粮价。
但直到苏过得到高家兄弟的回信,苏轼都没有收到一粒米。
商人重利,眼见粮价上涨,怎么可能还用平价将手中的粮食卖给朝廷。
自己解决不了,苏轼只得再三催促朝廷。
不过直到这一年的十一月,朝廷的诏令才下来,命发运司拨钱一百万贯,依苏轼所奏,就近买粮,运往浙西赈灾。
可还不等苏轼高兴,发运司的官员便上书表示拒绝执行,理由是淮南路和江南东路的米价太高了,而再远的地方又不归他们管。
事情发展都如苏过之前所言,只是他也没想到朝廷买粮赈灾,居然还有官员嫌粮食太贵聊。
苏轼也是一腔怒火,立马上书开喷,怒斥发运司官吏违背旨意,让子失信于民,坐视百姓饿死。
苏过只得劝道:“爹爹消消气,这一来一回地理论,也解决不了问题。好在我们另有准备,总不至于真的坐困愁城。”
“他们怎敢如此行事,”苏轼还是忿忿不平,怒道:“粮食虽贵,但总比没粮好,怎可心疼些许财物,看着百姓食不果腹?”
苏过笑道:“浙西百姓能不能吃上饭是爹爹操心的事,发运司管的是走运河的上供物资购买,如果花高价买粮,账面上便有问题了。”
苏轼不理解,道:“这可是朝廷下旨的事,有问题也可以上书解释的。”
苏过实在忍不住,解释道:“赈灾一事做得好,功劳也是各州县官员的,发运司得不到任何好处,却还要给自己增添麻烦,他们自然就不愿意了。”
这就是官僚政治的本位主义思想。
苏轼知道儿子的是对的,有些丧气,但还是坚持道:“不过二三人从中作梗,朝廷定会处理他们。”
结果自然是等不到朝廷的下文了,发运司为自己的本职着想,是有私心,但他们错了,也不尽然,这明显是朝廷的安排有问题。
好在苏过的法子奏效了,这一年的扬州、荆楚之地都获丰收,许多商人被鼓动,带着大批粮食,涌入浙西各州。
接下来苏过让高家兄弟的人将筹来的粮食平价卖给各州,然后由官府出面,一方面广设施粥之所,一方面限量平价卖粮,同时官府下令严查粮商的囤粮行为。
大宋商业发达,对粮食买卖只有低价限制,这是为了保证农民们种粮的积极性,毕竟谷贱伤农。高价管不了,可是囤积居奇是明令禁止的,官府可以直接没收屯粮。
这批外地粮商到了浙西一带,立马便发现上当了,可再转运其他地方,也卖不出高价,反而又会增加成本,只得吃下哑巴亏,平价卖给官府。
因为本地粮商根本不敢收下这么多粮食,一来是卖不出价格,二来万一被官府认定是屯粮,那可就连自己都搭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