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往事 如今,她总算可以睡一个好觉了。……(1 / 2)
回过神来,熏人的药味已然要将他吞没。
魏弃整个人沉在浴桶中。
遍布他周身穴位的金针,让他看起来就像一只滑稽的、淹在黑水里的刺猬。一旁的白须老翁手执书册,绕着他左右观摩,不时在书上写写画画,记录着什么。
一个时辰后,魏弃身上的血线开始游走,他通体泛红,脸色瑰艳,发出痛苦的哼声。
老头掰开他的嘴,喂下一颗丹药。
丽姬在旁看得流泪不止,不时擦拭眼角。
老翁却只在他身上绽出无数红梅时,忍不住露出满意的笑容,又侧头道:“娘娘生了一位非比寻常的龙子,”他说,“老夫行医四十载,前所未见。殿下既有此心性,来日必成大器……此乃我大魏之福啊。”
福?
十五岁的魏弃,在梦中冷冷看着那老翁近乎狂热的神情,又扭头望向浴桶中面若金纸、浑身赤红的小儿。
药浴过后,他浑身的皮肤便呈现出一种异常紧绷、甚至几乎要撕裂开的状态。
尤其关节处,更是被那药刺激得接近透明、可见血肉。桶中原本浓黑的药汤,因他的鲜血横流,渐渐成了奇诡的红黑之色。
白发老翁却对此视而不见。
待到两个时辰的药浴结束,又将一碗接一碗的内服汤药灌进他嘴里。
那汤药的味道,魏弃至今还记得。
不仅发苦,还带着让人作呕的腥臭味。他每喝一口,就被呛得连连咳嗽——可他知道自己不得不喝。
长年累月的药性积攒在体内,若不压制,则必遭反噬。
他曾试过偷偷吐出那药汤,结果当夜便高烧呕血不止。
这大概就是强行以外力催化、“揠苗助长”的代价。
末了,见他缓过劲来,趴在地上不住喘息,老翁又从袖中取出一支短笛。
仍是孩童的魏弃见状,眼底一瞬冒出惊惶恐惧的色彩。
几乎下意识地、他把手伸向一旁的丽姬,哀求道:“不要……!”
可是他的声音何其虚弱无力。
老翁最终还是捻起那根短笛,幽幽吹奏起来。
那血线瞬间被“唤醒”,又一次如灵蛇般在他周身游走。
每到一处,便是天崩地陷般凿心之痛。他凄厉地哀嚎起来。
痛——!
好痛。
好痛!!
浑身的骨头仿佛被活生生碾碎,不过三岁的小儿,幼小的身体在地上翻滚,嘶吼。
红艳如梅的血点在他身上狂乱地绽开,丽姬泪落如雨,想要制止老翁继续吹笛。
“丽姬,”一旁的皇后江氏却倏地出声,淡淡道,“你忘了昔日答应过本宫的话了?”
丽姬被她镇在原地,慌乱摇头,“妾不敢,妾只是……”
“只是什么?”江氏问。
顿了顿,眼神看向地上因痛苦而蜷缩一团的魏弃,却忽又放软语气道:“你以为,本宫不心疼阿毗么?”
江氏语重心长:“但你可知,丽姬啊,如今他们赵家虎视眈眈,露华宫那位,更是时刻想取本宫后位而代之。”
“若是她做了皇后,你且想,她会给你母子二人好日子过么?阿毗如今是外头人心所向的储君,挡了三郎的路;你与她兄长又曾有过那么一段恩怨。她若做了皇后,你与阿毗在她手中,岂会有活路?”
“当初,本宫给过你选择,是你跪着求本宫,‘再苦,再痛,只要能活下去’……”
丽姬闻言,肩膀不由一抖,惊惧地望向面前人。
“本宫并非威胁于你。”
而江氏与她泪目相对,似乎也有些心软,语气越发轻柔:“只是丽姬,怀胎十月,你何尝不是日日饮这苦药,如今不也过来了么?”
“本宫说过,此药虽烈,实则千金难求,对人百利而无一害,”江氏道,“阿毗如今能这般身强体健,你道那药有几分功劳?”
“妾、妾感念娘娘大恩,无以为报。”
丽姬跪下叩首,“可阿毗才三岁,他、他不过三岁……”
“但阿毗自幼心智坚韧。”
江氏打断她:“丽姬,这一点上,阿毗倒是好过你这个做母亲的。”
“娘娘……”
“起来吧,你我一向姐妹相称,这里又没有旁人,这么生分做什么?”
兰芝在旁奉茶,得了皇后一个眼神,立刻上前将瘫软在地的丽姬搀扶起身,扶到皇后身旁落座。
江氏的指尖染着绯色的蔻丹,轻轻揽过丽姬因浣衣而红肿粗糙的手,怜惜地轻抚着。
“丽姬啊,本宫膝下无子……这一生,恐都不会有子嗣了。本宫在这宫中何尝不孤独?见了你,却如同见了本宫家中幼妹,生出恻隐之心来,不然,本宫也不会知你险些被那赵为昭所害、失了孩子时,愿意出手助你。”
“你可知,你怀胎之时,若非医士日日照料、看护你服药。孩子先天积弱,或许早就胎死腹中?如今阿毗吃的苦,亦都是为了他好。”
丽姬的面颊上还挂着泪,听到这句,怔怔望向面前仪态端方的女人。
“你我虽都是妇人,却绝不能妇人之仁。”
江氏轻拍她手,道:“陛下有那么多孩子,若不是医士的法子,阿毗岂能脱颖而出。如今他已盛名在外,更不能半途而废——”
“他来日,定是要入主东宫的,他是你我唯一的倚仗。”
语毕,望向地上哀嚎不已的血人,江氏似也露出几分哀伤之意:“若非因此,本宫岂肯让他受这般苦楚。”
待到笛声静,魏弃俯身呕血。
她甚至亲自矮身、扶起了那面色青白的小儿。
任由他一身鲜血染红了自己身上浅青披帛,江氏捻起袖角,轻轻为他拭去脸上斑驳的血痕。
“阿毗,”她轻声道,“我儿。”
“你记住,欲成大器,必忍人之所不能忍。母后知道,你定不会让母后失望……是也不是?”
*
后来想想,也许正是那所谓“神药”的作用。
魏弃对于自己人生头四年的记忆,清楚得几乎刻骨。
他甚至可以回忆起自己会说第一个字时,母亲惊喜过后、近乎悚然的表情;
记得自己过目不忘、将书册眨眼间倒背如流,那夫子眼珠子几乎掉出眼眶的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