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红雪(1 / 2)
阿菲姆举着散弹枪向着那戴面具的人(尸体)。
“想不到是你背叛组织!”阿菲姆说,“我的好队长。”
“够了,阿菲姆。”红雪走了出来。
“你也想看看他长什么样的吧?”
红雪对阿菲姆的那队人,说:“你们都退下。”
“退下吧。”阿菲姆甩甩手掌。
那队人退出,只剩下红雪和阿菲姆。
“我现在就看看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阿菲姆蹲下来,揭开那面具。
面具摘下来。
两人对望了一眼。
阿菲姆睁大眼睛。
红雪眼睛转了一圈。
“怪不得他要放走喀秋莎和那个家伙......”阿菲姆说。
红雪没有讲话。
阿菲姆站起来,丢下那个面具,对红雪说:“剩下的,就交给你清理了。这位是你爱的男人,你要好好守护他,送他一程。”
红雪没有理他。
阿菲姆拿起那个箱子和吊坠钥匙走了出去。
红雪蹲下来,给他戴上面具。
她脱下他左手的手套。
缺了食指,那手。
她将手套戴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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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红雪走在巴黎的大街上。
租了台车,在市区里到处转悠,来到一个红绿灯位。
她把车开近一台白色丰田的敞篷车。开车的是一个白色长发、戴着墨镜的女孩。
红雪说:“已经确认过了,他也是少了一只食指。”
“明白。”白色长发的女孩说,“那么你们不打算离开巴黎吗?”
“中国有句古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得了。本来这次事件计划得很完美,可惜,现在,伊万诺夫教授,死了。”
“知道就好。”红雪手指点点着方向盘。“我听阿菲姆说,当时有个白发女孩出手,救了那个家伙,那个人就是你吧。”
“当然。”
“你干嘛救那个家伙?”
“不行吗?”
“那个家伙死了,或许事情就会变得更加简单。”
“我看未必,那个家伙似乎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
“我也听说了。”
“可能还有什么事,是我们这些人不知道的。”
“不说了,灯要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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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雪把车还了。
她在路边,买了一杯热咖啡,坐了在公园的千秋上,天色近黄昏。
她口中唱着: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谁明白我......
这首歌是《海阔天空》,是中国香港着名乐队beyond的一首经典粤语歌曲,乐队的主唱就是已故的着名歌手黄家驹。
红雪很喜欢这首粤语歌。
这首歌创作于1993年,直到现今,影响力依然在。
红雪眼前,浮现一个场面:自己与一个紫红色眼睛、盘着头发的女孩在一起歌唱。
红雪重唱了一次歌词才回酒店。
到了酒店门口,她看到阿菲姆两只手,一手搂一个美女,进了房间。
红雪以一种极度鄙视的眼神,看着阿菲姆的背后,然后小声说了几句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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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寓里,白色长发的女孩,看着窗外的夜色。
“咚咚”的敲门声。
进来两个人,一个红色头发的女孩,一个平头短发的男孩,年纪都在二十上下。
红色头发的女孩说:“伊万诺夫博士的遗体,已经送往莫斯科了。”
“好,我知道了。”白色长发的女孩说。
“真是的!”红色头发的女孩说,“本来就是简单的安保工作,就这么简单,竟然让我们给搞砸了。”
“那也没有办法。”男孩说,“我们不应该告诉他,他的外孙也来了巴黎,并且去了巴黎广场。”
“那个男孩,他现在又去了哪里?”红色头发的女孩,对着白色长发女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