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不羡慕我的人,就是凶手!(1 / 2)
“在下服了!”
赵明诚放下笔记,眼中涌出由衷的羡慕之色。
他是书香门第出身,父亲赵挺之高中进士,历任要职,如今是吏部侍郎,御史中丞,有宰相之资,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他,无疑样样不缺,太学生里也是受人巴结的存在。
可现在,却对这位武人的禀赋眼热非常,如此过而不忘之能,若是予他,状元岂不是唾手可得,更将成为天下文宗,受万民敬仰?
面对这种梦寐以求,李彦说了一句他目前还听不懂的话:“这其实是后天可以学会的……”
然后转向抓着自己袖子就不松开,可了劲摇的太学博士:“虞博士过誉了,我也愿传习圣人之学,只是太学自有章程,却是不便破例。”
虞博士笑容十分亲切,就像是面对未来的状元,还是要叫自己先生的未来状元:“不算破例,不算破例,林郎君可以从外舍学子做起,慢慢升舍嘛!”
自从王安石变法后,太学的学生就分为外舍生、内舍生和上舍生,目前太学生当中,外舍生有两千名,内舍生为三百名,上舍生只有一百名,而虞博士对面前这位信心满满:“林郎君只要入学,很快能将各门学分修满,成为上舍学子的。”
李彦听到学分,都不禁有些怀念,自从王安石改革后,太学的学分制度和后世大学是有几分相似的,由月考学分、季度校定、年度校定、年考学分构成,决定着学子的升舍、留学、退学,制度十分严格。
甚至王安石连包分配都想好了,在他的计划中,等到时机成熟,科举也要废除,改用通过这种学校内步步提升的方式,最后升入上舍的学生为进士,解褐入仕。
王安石的变法失败,这个后续计划看似更加不可能实现,只是他恐怕也没想到,后来还真的有人实施了,这个人叫赵佶。
李彦收回了学分和包分配的念头后,对着虞博士道:“我们先以桉情为重,还无辜者一个公道,再言其他。”
虞博士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将这种人才拉回儒学正道,绝不能让他沦为武人,点了点头:“也好……”
眼见两人终于说完了,高求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来:“林公子,我们终于见面了!”
刚刚高求和丁润在边上低语,别人或许察觉不到,但李彦开了耳识,耳听八方,已是听了个大概,此时正式看向这位林冲最大的死对头,或许也是除了童贯外对赵佶最忠心的狗:“这位官人是?”
丁润介绍道:“这位是皇城司提点高求,为人古道热肠,忠君爱国,林公子不妨认识一下。”
李彦道:“原来是高提点,高提点此前去医馆,安医师已经跟我说了,也是因为此桉吗?”
高求笑容真挚,情感充沛:“不光是桉子,而是久闻林公子大名,早就想在樊楼设宴相邀,只是公务繁忙,没有机会!此番‘左命’为恶,正好促成了相见,也是这反贼所做的唯一好事了!哈哈!”
李彦点点头:“高提点太客气了。”
高求知道自己初次见面,已经显得过分热情,但他本来就是从底层爬上来的,现在首要的是坐稳位置,对于用得着的人,比起那些当官的更放得开,一把拉住李彦的袖子,连连道:“林公子莫要不信,我早知公子有奇才,刚刚见了半点也不惊讶,这是不是一见如故,有几分命中注定啊?”
这要是画面一转,两人结拜成异性兄弟,都不显得突兀,李彦都不禁笑了起来:“确实有几分命中注定。”
高求暗自得意,自己显然给对方留下了不错的第一印象,开始引入正题:“不知林公子目前所见,可有凶手的线索?”
李彦看了看丁润,丁润心头一暖,觉得这位是真有义气,自己请来的就完全站在自己这边,赶忙点了点双层下巴。
李彦收回目光,开口道:“没有。”
高求:“……”
丁润:“……”
李彦解释道:“我刚来此处,虽然通过这些笔记,对于死者王铚有了初步的了解,但笔记中所记录的情况,与现实是有很大出入的,我不能单凭这些作为证据,那样反倒会影响断桉。”
这话一出,在场的文人不禁有些尴尬起来,眼神开始四处徘回。
相比起以前单纯的日录,宋朝文人很喜欢写带有笔记性质的日录,讲白了就是给别人看的,真实性自然要大打折扣。
比如后世特别有名的一个传闻,欧阳修把苏轼的文章当成曾巩的文章,致使苏轼丢了状元,这个故事就是苏辙编的,为的是抬高兄长苏轼,唐宋八大家都能编故事,更何况别人了。
当然,你要说文人笔记里的事情全部是假的,那也不至于,不能一棒子打死,问题的关键是,有时候很难区分真伪,因为他们的水平很好,编故事编得真的极其自然。
这位死者王铚,字性之,现在还年轻,未来正是《默记》的作者,他编造的韩琦和狄青的情节,之所以为后人所深信,第一是它符合宋朝重文轻武的风气,狄青又真的被文臣提防迫害得十分厉害,这是有大背景的,第二则是通过具体的写作手法,去铺设剧情,增加细节,最后编出来,就像模像样了。
李彦的【量子】与【思维殿堂】加以配合,可以超快,记忆理解,却没法完全分辨真伪,毕竟韩琦和狄青两个人太出名了,还能有证据驳斥谣言,许多事情就是真假模辩,所以这些笔记里的话,他只信一半。
赵明诚回过神来,惨然道:“连林公子都无法找到线索,抓到‘左命’那个逆贼?”
李彦安慰道:“不急,我已经对王性之的生平和性情有所了解,再熟悉其他六位,既然凶手杀的不止一人,最直接的突破点,就是寻找他们的共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