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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鸡飞狗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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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情况,啥时候走火入魔都这么智能化了?天长一个趔趄,和日中天都大跌眼镜。

然后他俩皱起眉头,察觉到了不对,瞥了眼炎泠那里,这妮子身上的法力半点没流失,好好的,和他们情况完全不同。

“妈的!”沉稳如日中天都忍不住爆粗口,于是和天长联手将曹尼玛一顿削。

“干什么?我给你们拼了!”曹尼玛装糊涂,奋起反抗。

而后玄黄瓶内鸡飞狗跳,三道身影掐在一块,难分难解,乱成一锅粥……

曹尼玛压根就没走火入魔,混元魔功就是这么邪乎,不深奥,相反无比容易练成,它是活的,骨书是的文字不属于任何一个文明,都是做样子的符号罢了。

其实这功法没有口诀,当年人族高人得到的就是一块骨书,为掩人耳目才人妖族参与进来,说是妖族拿走了手抄本。

实际上此法是交予妖族保管了,后被妖王不死鸟得到,藏于道场之中。

混元魔功最神奇的是骨书材质,看着普通,实则玄奥。

曹尼玛的阴阳眼发挥到极致才能透视进去,发现里面有一个人形符文,这个符文不是禁止的,在动,瞬息万变,疑似天长那样的灵体在跳舞。

不同的是符文不与曹尼玛交流,让他捉摸不透。

总而言之,曹尼玛算是修成了混元魔功,那卷骨书已进入他的体内,成为一块骨,彼此融为一体,甚是古怪。

至于他是不是被此功反控了说不好,曹尼玛觉得不存在控与反恐,而是像血脉契约后的唤灵术那样,相互利用,说好听点就是共赢。

区别是血脉契约想逆召唤需要得到主人同意,顺召唤则是强制性的,而混元魔功是两者平等。

也就是说曹尼玛通过骨书得到了无上大法,骨书也得到了一具“傀儡”,寄生关系。

至于骨书有没有钳制和操控曹尼玛的能力,至少曹尼玛现在没感觉到,冥冥中只有一种感应,那就是在特定时候,他需要尊重骨书的意愿,去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等同于他与混元魔功是各取所需。

咻!

虚惊一场,玄黄瓶照常赶路,日中天大松一口气,总算可以安安心心服药吞丹,运功疗伤了。

这家伙也真是悲剧,疗个伤而已,一而再再而三被打断,差点没折磨死。

一番瞎闹之后曹尼玛享尽好处,吞噬过来的法力几年都积累不了,使得他原本因救治炎泠而倒退的修为,现在又补了上去。

“咳咳,今日之事没齿难忘,两位赠送法力之大恩曹某将终身铭记,有机会给你们各自介绍三千佳丽!”曹尼玛道谢,抱拳一拜,懂得知恩图报此种传统美德。

“噗嗤!”日中天又一口逆血飚出,运功疗伤再一次功败垂成。

三千佳丽,他一把老骨头哪里啃得动,尽管样子看上去还年轻,可毕竟一两千岁了。

这老货失去的那条手臂已经长出,断臂重生这种本领大能以上普遍都会,不是什么高等秘术,可是他的内伤越半点好转没有,被曹尼玛刺激的死去活来。

“三千……”天长也是一屁股坐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蚯蚓,感叹这可真是个天文数字。

剧透一下:

曹尼玛前世的名字叫胡来,稍微改了一下,老读者可能不知道,以后他可能会用回这个名字,因为那场投胎是白衣女子的一个局。

另外,能看到这一章的也算接受这本书了,说一下码字心情,家人都认为我写小说很好玩,很轻松,在不务正业,在玩物丧志,没有人理解烧脑所带来的疲惫感,因为他们从不写东西,所以呢,我每天耳根子都不得清净。

我牺牲那么多时间来写这本书,有时候需要查资料,有时候明明心情差还要编笑话,可却得不到理解,这种累或许只有同道中人才能明白。

不说了,过几天要换工作去外地了,到时候有没有时间写还是个未知数,只能说天意弄人,现实不允许我做这种不赚钱的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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