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匪夷所思(1 / 2)
凡人比炼士还高大上,真特么是日了狗了,世上还有此等奇葩事,这是曹尼玛等三人都难以接受的。因为三人隐隐觉得凡人二字在灵界之所以高贵,或许不单单是称谓问题。
凡人能被炼士尊重,虽然让人来劲,但意外归意外,惊喜归惊喜,所谓的返璞归真,物极必反不可能仅指表面上,极尽化凡难道只是大炼士没事装低调,故意将强大气息内敛?
显然不是,有很大可能代表了一种修行方向,也就是说大炼士的凡人身份不过虚有其表,需要更进一步,蜕变成真正的凡夫俗子。
果然,继续查询典籍之后三人得知,炼士的终极之路真的是为了成为普通人,那是凌驾于大炼士之上的境界,谓之超脱。
书上有言:世上无长生,唯轮回永不歇,炼士逆天行,永世不超生!
是说炼士的寿命虽然长久,强大者能活千秋万代,但长生不死其实是不存在的,能够投胎转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生。而炼士是一群夺天地造化,逆天而行的生灵,所以没有转生资格,唯有化为凡人方可轮回。
“我勒个去,原来我们凡夫俗子这么牛!”王屌丝知道真相后惊呆了,但很快又垂头丧气,认识到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能不沮丧吗?修炼成仙就是个骗局,没有仙!
在地球传说中神仙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同寿,吊的一比,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终究不是不死不灭。
因为但凡懂点科学的现代人都知道,亿万年后地球会灭,太阳会熄,就连宇宙都是要死的,不存在什么永恒。
轮回就不一样了,宇宙也有轮回,宇宙不是唯一的,生灵死后可以投胎到平行宇宙,或者新生宇宙中去。只不过曹尼玛等三人本来就是凡人,对投胎转世没什么稀奇感,王屌丝和谢小三是有神论者与灵魂学者,本就相信轮回一说,曹尼玛就更别提了,亲身经历过轮回,前世的记忆都保留的清清楚楚。
“坑啊,你俩说我们仨穿越到天上来做什么?旅游吗?”王屌丝越想越难过。
“炼士是条不归路啊!”曹尼玛亦感叹,但想法的出发点不一样,可怜灵界的“神仙”们。
他不用想都知道凡人成为炼士难,而炼士想成为凡人更难!
而现在摆在三人眼前的路只有一条,必须走上那条不归路,不然以普通人的身份根本无法在灵界生存,只能提前去投胎。
未几,三人陷入了沉思,是选择不久的将来被灵界任何生灵轻松消灭,还是轰轰烈烈疯狂一回,体验体验炼士生活?
这是个两难的抉择,三人足足想了几个小时才下决心。
“拼了,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就算炼士逆天而行又怎样,不是最后还能化凡么?我们索性来个转圈圈,先成炼士,再回到凡人,人生最重要的不是结局,而是过程对不对?”曹尼玛释然的笑了,做出了艰难的决定。
紧接着王屌丝和谢小三也相继笑了起来,心里的打算和曹尼玛一样。
然而做出选择不易,付诸行动同样不易,他们三个想成为炼士无限接近于痴人说梦。
在灵界,残疾炼士很难弥补先天不足,修炼起来比常人困难十倍,而曹尼玛等三人严格说来还比不上残疾炼士。灵界的残疾炼士尽管不具备修为,可身上流的血并非凡血,是拥有神性的灵血,和凡夫俗子相比这是质的区别。
当然,也并不是没有捷径可走,除非依靠大补之物来洗礼,使自己脱胎换骨,获得修行资质。有些残疾炼士就是用这种方法改变一生的,并且后来居上!
可惜,洗礼液可遇不可求,像炎家这种级别的家族不一定拿的出来,故此曹尼玛等三人只能拿着几本炼士术谱干瞪眼。实在闲不住了就照葫芦画瓢,手舞足蹈比划几下,却也难逃只具其形不具其神的悲剧。
对三人而言,炼士术谱真乃天书,修炼的必备条件就是法力,也叫灵力,没有这东西就算悟透了术法也发挥不出威能。就像太监吃伟哥,龙虎大力丸都是鸡肋。
“这操蛋的修仙设定,要求太高,我们堂堂凡人,来自地球的嚣张三剑客,帅到没朋友,怎能降伏不了几本术谱,真是岂有此理啊……”谢小三泪奔,好不容易装回逼,结果修仙根骨是硬伤。
“不要急,性急易忘戴套套,山人自有妙计,你们信哥不?”曹尼玛摸了摸鼻子,卖起了关子,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信,曹爷何许人也,信曹爷得永生,曹爷高手在民间,犀利哥版智多星,哪次遇到危机不是您急中生智出诡计,主角光环and开外挂,让我们化险为夷!”王屌丝和谢小三得见一缕曙光。
他们还是很依赖曹尼玛滴,这货厚脸皮不是天生的,心里素质早已在社会底层百炼成钢,任何情况下都比别人冷静,故而思考问题也能快人一步。
曹尼玛:“信也没用,哥又不是山人。”
“…………”王屌丝和谢小三当场翻脸,跳起来和曹尼玛掐架,这种大事能开玩笑吗!
“打住打住,我认输,二打一不公平,我是山人行了吧,地地道道的山沟人!”曹尼玛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