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和师师一起,压大马路~(1 / 2)
回到剧组,朱娅文一脸茫然。
“这是怎么回事?”路洋走过来,对林旭问了一句,毕竟朱娅文脸上这副表情,实在是太奇怪。
“啊,没什么,大抵是累了吧。”林旭下意识摸了摸鼻子,恍若无事道:“你也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嘛,都不能吃苦。”
“真的?”
路洋扭头看向朱娅文,依然是茫然一片。
“我怎么感觉他不是不能吃苦,而是有一种麻木的感觉。”
“嗨,你记错了。”
“不可能吧。”路洋感觉更不对劲了。
“不是,有些事咱们能不能别太计较,水清则无鱼知不知道?”
“哦。”
路洋点头答应,话已经说到这种地步,再说开的话,大家都不体面。
俩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
片场一角,朱娅文目光茫然,有种刚出社会,兜里就被骗的比脸还干净。
那一种感觉。
到片场,下午的场景搭配都已经布置完毕。
几近黄昏,别有一番落日美景。
今天下午要拍的戏份,是朱祁镇经过夺门之变后,再次夺得皇位。在奉天殿前方,坐在皇椅上,静候百官朝拜,不服者死。
是胡柯和刘依菲的戏份。
路洋回来,自然他掌机,幸好没有朱娅文的戏份,不然就凭这状态,就肯定不行,而林旭自觉的走到摄像机一旁,随便找了一个凳子,歇息片刻。
吃得太多,难受。
林旭坐在场外,看他们演戏,不吭一声,但却让剧组人员不苟言笑。
紧张而又快速的完成自己工作。
刘依菲演技还不错,演技相对以前,明显有所提高啊。
他教的好。
林旭泰然自若,心里却隐隐得意,茜茜能有现在的演技,多亏我。
总说人家眼睛无神,现在好了,在我的调教...教导下,终于有了神。
可谓炯炯有神。
路洋拍摄技术稳步提高,胡柯的演技有目共睹,又不是老演员,至于其他工作人员。
林旭还在这呢,又没走,谁敢惹事。
特别是那些香江剧组人员,默然无事,路洋让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听话的很。
林旭很满意,大明三部曲,成功肯定会成功,这不用想。
虽然现在韩剧很火,可古装剧却毫不多让。
大明三部曲拍完,公司就会成立几个部门。
电影、电视剧、综艺、歌曲。
前两者重中之重,后两者明年才会做打算,但架子必须要有。
电影的话呢,就以轻喜剧、爱情剧为标准,省钱、以小博大。
当然,林旭自然不会亲自指导,顶多给个剧本、当当肉替什么的,其它想都不要想。
重生一世,不是光让他挣钱的。
电视剧就以古装、都市为主,权谋、热血、军事、事业、理想、爱情为主题。
历史剧的题材有很多,中华上下五千年。
春秋五霸:齐桓公尊王攘夷、晋文公志在四方、秦穆公西扩千里、楚庄王问鼎轻重、以及理想与现实却不能统一的宋襄公。
战国七雄:燕昭王千金买骨、齐威王励精图治、楚悼王锐意革新、韩昭侯内政修明、魏文侯变法强兵、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秦孝公浴火重生。
太多例子,后面甚至还可以来个结尾,秦统六国:灭韩、亡赵、平魏、伐楚、收燕、定齐。
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到时肯定精彩。
嗯...服装道具,历史背景什么的,不能出错,一定要好好拍出来。
不能粗制滥造。
时间宛若大江,奔流到海不复回,夕阳余晖,挽起天边一片白云,尽染紫红,让人目瞪口呆,倘若此时,有一盘毛豆,一瓶啤酒,初秋之醉,恐怕不过如此,徐徐清风,卸掉众人的一身疲累。
转眼便到了晚上七点。
林旭打着哈切,神态懒散,抚腮揉眼,想要打起精神。
却迫于现实,昏昏沉沉。
直到皓月当空,众星闪烁,林旭方才精神起来。
掏出手机,“哟呵,九点多了。”
一声惊呼。
走到路洋身旁,“今天要拍的戏,完事了吗?”
路洋转身,诧异的上下打量他一眼。
碍于身份,便沉闷一声,“嗯,今天的夺门之变已经拍摄完成了。”
“那好。”林旭面不改色,“那你招呼大家伙都收拾收拾,今晚我请你们吃饭去。”
“不是说就请香江的人吗?”
“靠,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林旭一脸惊色。
“早上啊。”
“我怎么不记得。”
“不可能吧。”
林旭撇嘴,“那你还想不想吃?”
路洋正色道:“我觉得林导您肯定没说过。”
“算你识相。”林旭转过身,向外走去,“我去定包间了,过会儿我给你打电话,准备好,过来就行。”
“嗯。”
路洋点头。
夜,大约九点四十多,一家烧烤店内。
羊肉串和牛肉串依次摆放在餐盘中。
剧组人员分为大大小小桌子。
林旭、路洋、朱娅文、张子建、粱冠华、胡柯和吴玥等围一桌。
当然,刘依菲和刘师师在他身旁两侧。
不经意间,总是容易造成身体接触,旁人见惯不惯。
至于其他人,则是自行组队。
香江的为一圈、灯光组的为一圈、道具组的为一圈,最后还有没人要的为一圈。
场面挺热闹,甚至划拳的声音,也屡屡传到林旭的耳边。
“宝一对啊,一心敬啊,哥俩好啊,三三元啊,四季财啊,五...哎哟你说错了,喝酒!”
“一条龙,两家好,三结义,四喜财,五魁首,六六六,七仙女...嗨,这是你错了哈,必须喝酒!!”
“一定中,二妹靓,三蚊鸡,四红中,唔魁首,六叔公...扑街仔啊,嘞说错了知不知道,快给我喝酒!!!”
普通话掺杂的粤语,倒是颇有一番风味。
林旭摇了摇头。
对于划拳,各地区都有,基本都是喝酒时的游戏之作,译为哥俩关系好的意思。
算是酒桌文化的一部分。
林旭拿起倒满白酒的玻璃杯,轻声笑道:“看看人家多热闹,这样,你们吃好喝好,我先去敬杯酒去。”
年纪最大的粱冠华,笑道:“要不要我陪你?”
“怎么,您还没喝够呢?”林旭眉毛一挑,调侃道:“要不我就不敬酒了,咱俩先喝。”
“那算了。”
粱冠华低头不语,他又不傻,林旭的酒量比他肚子还大。
跟林旭拼酒,怎么...想不开呀?!
非得满身酒气,昏迷不醒的回酒店才高兴...
霎时间,场面一度安静。
很多人知道林旭的酒量有多离谱,都是血淋淋的案子。
林旭扫视一眼,无不伏低做小。
你酒量好,伱牛逼行了吧...
见场面很僵,
林旭也很无奈,不再说话,而是站起身,拿起酒杯,“诸位,我一说到喝酒,你们就这样,说实话,有点不给面子哈。”
“没有啊。”
“怎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