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家具买全——公司地址选好位置(4220)(1 / 2)
“任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
“走遍千里。”
厨房中,林旭难得做饭,神情惬意,嘴里还不忘哼着歌。
突然,一道稚嫩且带有元气满满的少女声,迎面而来。
“哎呀...吵死啦,旭哥哥,你唱的歌好难听啊!!”
刘依菲撅着嘴,倚在厨门边,怨怨不平的问道:“饭什么时候才好啊,我都等多久了。”
“马上出锅!!”
林旭今天心情好,不想搭理她,不过声音倒是更大了。
“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oh no!”
“背弃了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清晨的阳光格外舒缓,明媚而又不失温和的微风透过纱窗,吹拂到林旭的脸上。
带起点点少年人的鬓发。
剑眉星目,眼神中带有少许格格不入的柔情。
“好了!”
林旭将火关掉,他没有急着捞面。
而是从橱柜拿来三个小碗,然后用专业的厨用小勺。
放点调料。
一勺猪油、半勺盐、味精、鸡精各一勺,酱油打底有鲜味,又在碗底撒点之前切好的葱花香菜。
从锅中先倒出面汤。
就这么一浇,顿时香味扑鼻。
不过还不够,林旭滴了两滴香油。
搅一搅。
将面捞出,整齐摆放在碗中央,林旭便欣慰的点了点头。
阳春面,算是做好了。
配料有点多,但过程不过短短几分钟。
林旭扭头,将另一个锅里煮好的荷包蛋一一放在碗里。
看着盛放好荷包蛋的阳春面,林旭犹豫一下。
将属于自己碗里的荷包蛋又放到另一个碗里。
便出了厨房,走到大厅,将面有序的摆在桌面上。
啪!
林旭拿着筷子,打断茜茜欲要作怪的手,“等晓丽姐来,一起吃!”
“嘁...”刘依菲双手抱在胸前,扭头不再看他。
林旭没有搭理,上脾气的小女生。
他才不惯着呢。
走到院里,林旭对还在洗床单的刘晓丽喊道:“晓丽姐,来吃面了!!”
“嗯,我知道了。”
刘晓丽放下床单,而后将塑料手套脱下。
甩了甩手。
便走进了大厅。
“明明有洗衣机,为什么还要亲手洗啊?”刘依菲神色不解。
“洗衣机正洗你衣服呢,装不下。”
刘晓丽坐到椅子上,随口回了一句,便要打算吃面。
正要动筷时,林旭却打断了她的动作。
转手将装有两个荷包蛋的阳春面,推到她面前。
微微一笑。
“这是特意给你做的,早上吃炸酱面不太合适,就随便吃点清汤的吧,要是不够,我再煮。”
“嗯~”
刘晓丽低头,随即柔声绵绵的说道:“我知道了,快吃吧。”
“啊??”
看着类似打情骂俏的俩人,刘依菲目光一怔。
我是谁?
我在哪??
你们在干什么???
心里虽有疑问,但因为碗里的面,出奇的香。
索性将这种疑惑,抛之脑后。
埋头嗦面。
林旭淡然一笑,自己厨艺还是不错的嘛。
阳春面是江南地区着名的传统面食小吃,又称光面、清汤面或清汤光面,汤清味鲜,清淡爽口。是高邮、上海、苏州、无锡、常州、扬州、淮安等地的一大特色。
而阳春面,又以上海、高邮和扬州最为出名。
林旭做的不算出名,甚至配料有可能都不太醇正。
但难的是,用心。
吃完饭,林旭便穿好衣服,随手戴了一副墨镜。
便开车驰到,之前买好的四合院门前。
本来想带密密的,但谁知道这妮子片酬不断呢。
天还没亮,就走了。
呵...得陇望蜀的女人~
“汤维,在这呢?”林旭举着手。
自从那次亲密交流后,他意外发现汤维一点都不小。
之后会面,倒也不好意思叫人家小维了。
有点侮辱人的意味。
表面朴实无华,内里却颇有乾坤啊。
闻声,汤维小跑了过来,“林导!”
“哎...”林旭热情的更正道:“叫林总,小姑娘年纪轻轻别不懂礼貌!!”
“嘁。”
汤维翻了一个白眼,还是这么臭屁。
林旭没有在意,转而问道:“家具办得怎么样了?”
“都处理好了。”
“那租写字楼的方案呢?”
“有了点想法,这个需要你来确认。”
“嗯。”
林旭耸了耸肩,跟汤维一同进入院门。
两颗柿子树,映入眼帘。
林旭没有看,而是边走边和汤维说道:“家具的事,都办好了,那装修的事,没问题吧?”
“放心,都是按照你想法来的。”
说到这里,汤维心里就忍不住吐槽。
隔音墙、防滑地砖就算了,毕竟要注重安全。
但为什么玻璃窗户要换成只能从里面看外面,不能外面看里面...
浴室里要有扶手就算了。
但为什么浴室还要有玻璃门,难道就真的不怕走光吗??
汤维很不理解。
不理解就对了,就怕你理解。
林旭面不改色,对装修的每个点,都细细检查,深怕错了关键部分。
到时酿成大祸。
“嗯,还不错。”
检查完毕的林旭表示很满意,旋即便跟汤维进车,到下一个场所。
开车到朝阳。
“你是说,写字楼二层面积大概八百平米?”
“是的。”汤维轻轻点头。
“租金多少?”
“两千一个月,砍了半天价呢。”说到这,汤维脸上顿时露出一副苦瓜脸,这层写字楼是她死皮赖脸,磨了好几天才砍下来的呢。
低声下气,算是好话说遍,才得到这价格。
林旭走到二层看了看,整栋楼总共有七层,其六个楼层有创业公司,不过具体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
二层内部场景,乍一看还不错。
不过久视的话,隐隐不妥。
不是不好,这二层写字楼正好处于朝阳还算不错地界,地理位置挺不错的。
就是面积小了点,不过林旭斟酌一番后。
还是打算租下来。
就当创业初期了,等到公司开始大幅度盈利,并开始扩大规模的时候。
这栋楼,都得买下来。
没有疑惑,林旭便直接交了半个月的房租。
其实这种事可以找王建林王总的,但是嘛...
有时候,人情比钱更难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