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诉讼告知(1 / 2)
第4天下午,正当吴琦伟眼看着视频教程,脑中却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大门外突然响起一个男子粗哑的声音:“1785出来!”
这三天来,吴琦伟虽然一直心不在焉,却因为每天都要挨个受到检查,被迫将监狱的规矩背得滚瓜烂熟,连忙一骨碌跳下通铺,朝着大门立正,目不斜视地大声道:“1785在。”
一张青黑的长脸出现在铁门上方的方形小窗外,却原来是之前送吴琦伟入监的男狱警。
他粗声粗气地道:“好了,赶紧出来,检察院找你传话。”
吴琦伟终于等到了消息却不知是喜是忧,忐忑不安地小跑到门口。
狱警打开铁门中间用来接送食物的方形小孔,冷冷地道:“把手伸出来。”
吴琦伟非常配合地将双手伸出。
狱警拿起早已准备好的手铐“啪嗒啪嗒”两声给他戴上。
吴琦伟把手收回,退后两步。
狱警起身将监室铁门打开,露出一道仅容一人侧身通过的缝隙,厉声道:“麻利一点!”
吴琦伟急忙上前,挤出门缝。
狱警将铁门重重一摔,退到一边。
两名嘴角带着淡淡绒毛的年轻武警立刻用枪指向吴琦伟。
其中一个两颊长满青春痘的武警严厉地道:“往前走!”
吴琦伟的监室位于楼道最西边,其实不用别人提醒他也知道该往哪边走,闻言立刻转身向东走去。
狱警锁好了门快步来到前面,两名武警端枪跟在后面。
三人将吴琦伟夹在中间,一路走出狭长的楼道,来到了宽阔的天井之中。
此时外面难得地阳光灿烂、天蓝云白,吴琦伟却无心欣赏,心中暗暗猜测检察院找自己会是什么事。
三人押送吴琦伟穿过篮球场,一路向东南方向而行,将他押入南边大楼一层靠东一间屋子里。
房间里的布局与初来拘留所进的登记室相似,中间也用水泥台子和防爆玻璃隔开,只不过这间屋子里很贴心地为他也安置了一张椅子。
此时玻璃对面已经坐着两个西装革履、一脸严肃的检察官。
年纪稍长的男检察官率先开口:“吴琦伟对吧,坐吧!”
吴琦伟心中忐忑,默然坐下。
男检察官接着道:“首先做个自我介绍,我是容海市朔北区检察院的黄宗仁”然后看了眼旁边的女检察官道:“这是我的同事石亚丽。”
吴琦伟不知道该说什么,愣愣地看着两人。
黄宗仁道:“今天来找你主要是一件事,那就是按程序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你依法应当享有的义务和权利。然后针对案件的相关细节对你进行询问,听明白了吗?”
吴琦伟轻轻点头。
石亚丽从蓝色公文包里掏出一沓文件和一只黑色的中性笔,通过玻璃底下被不锈钢包裹的圆形小坑塞了进来,道:“你看看,如果没有什么意见的话,就在最下面被告知人那里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写上日期。”
吴琦伟拿起文件,只见上面写道:
容海市朔北区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吴琦伟:你因涉嫌案,现由我院依法审查起诉。
根据《大夏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一、诉讼权利
1.如实供述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在接受讯问时,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获得从宽处理。
2.辩护及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你有权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如果你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也可以由你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在此期间你要求委托辩护人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向你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指定的人员转达你的要求。如果你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你及你的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核对笔录、讯问知情、亲笔书写供词和不回答无关问题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给你核对。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如果检察机关对讯问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告知。如果你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检察人员应当准许。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可以不回答。
6.……
后面依次是第7条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权利,第8条申请变更及解除强制措施等权利,第9条证明文件知悉权,第10条控告、申诉及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二个大的方面是诉讼义务,包括接受相关诉讼行为的义务,不得干扰作证的义务,接受讯问并在笔录上签名、按要求书写亲笔供词的义务,接受检查、搜查的义务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