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先锋(1 / 2)
邵勋这些时日一直屯于汲郡。
自从刚来那天与庾琛详谈一番,并抽空接触了汲郡兵军官之后,他对汲桑部有了一定的了解。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邵勋喜欢从优势和劣势两方面来分析。
敌军的优势是什么?
战斗经验丰富,血里火里走过来的次数多,毕竟过去几年一直在打仗,一年见仗数十次,就频率而言远超禁军、银枪军。
劣势是这多为失败的经验。
一旦失败,人员死伤、逃散过多,有经验的战斗人员就会大量损失。新拉的壮丁战斗力严重不足,必须多打仗才能成长起来,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显然活不了多久。
说白了,古今流寇差不多都是这个套路。
百战余生的精锐收拢在身边,作为核心部队,然后以这支核心精锐驱使大量炮灰,流动作战。炮灰中侥幸活下来的,便算是通过了考验,收入核心营伍,死了的——也就死了。
我军的优势是什么?
装备精良,训练系统,技艺娴熟——是的,技艺娴熟是一大优势,流寇没太多时间来给你学习各种武器的门道,壮丁拉来后吃不了几顿饭就要上战场。
另一大优势就是部队长期在一起训练,互相之间较为熟悉。
对银枪军而言,则更为特殊,因为与邵勋的师生之谊,军官的主观能动性够高。
我军的劣势是什么?
最主要的就是战斗经验相对匮乏,没有经历过血腥残酷的战场。
平时练得好,不代表上了战场不掉链子,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那么,明白了敌我优势,兵法要旨便是扬长避短,这个时候就可以做针对性训练了。
邵勋让汲郡兵一起加入了训练,庾琛欣然同意。
于是,银枪军(2400多)、府兵(300)、牙门军(3000)、汲郡兵(2000)总计7700战兵,进行了连日的高强度训练。
府兵部曲、汲郡兵一部及司州丁壮万人同样进行了训练。只不过强度没那么高,一个是三日一练,一個是十日一练。
七月初二,当刘舆及随从百余人抵达汲县东郊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热火朝天的场面。
“这时候才练兵,怕是晚了吧?”有人咋咋呼呼说道。
刘舆并不理会,只默默看着。
近两万人规模的操练,诸般军令井井有条,全军运转或稍有滞涩,但已经非常不错了。
这年头见到的,多是不堪驱使的羸兵,如同许昌兵、兖州兵那般久经战阵,运转自如的,却没有几支。
面前这支军队,如果去掉明显是丁壮夫子的那部分,其实还看得过去。
尤其是那全员披铠的三千多战兵,对军令十分熟悉,执行坚决。说进就进,说退就退,纵有散乱,也在一般水平以内。
再好好练个年余,上几次战阵,绝对是一支强军。
“这个打法真是古怪……”从事中郎沈陵挤到前面,够着头看向远处,喃喃自语道。
沈陵字景高,吴兴乌程人,刚被征辟入府没多久。
“哗众取宠罢了。”从事中郎王俊(原名单人旁+隽,打不出来)笑道:“我亦未见有人如此排兵布阵。这般出奇,胜还好,若败了,怕是要军破生死。可怜成都王妃那等大美人,又要易主了。”
刘舆听闻,心头一热。
他也好美人。成都王妃乐氏他见过,确实是第一等的容貌、身段,更兼有才气,有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
刘舆以前没想法,但乐氏如今委身于邵勋这等粗鲁军汉,还有什么可骄傲的?如果能收入房中,倒多了不少乐趣。
王俊悄悄看了一眼刘舆的脸色,心叫不妙。
太傅征辟刘舆前,幕府中有人说道:“舆犹腻也,近则污人。”
这人固然有才,但为人放荡,品行一般,好比一团油垢,还会污染带坏身边人。
刘舆是非常喜欢美人的,听闻天子舅父王延的小妾荆氏擅长音律,姿色过人,便上门要求见一见——结果自然是被拒绝了,王延如何肯将自己的宝贝示予外人?
想到此处,王俊懊恼地摇了摇头,早知道不提乐氏了,自己找机会收入房中不好吗?如今却要面临刘舆的争竞,实在不妙。
“排兵布阵我不懂,但邵勋肯定能打赢。”第三位从事中郎出场了,赫然便是前太弟中庶子胡毋辅之,只听他说道:“此人能下田力耕,非寻常人也。”
众人下意识忽略了胡毋辅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