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书信(1 / 2)
腊月初十,年关将近。
千金庄内,炉火鼎盛,温暖如春,
绿植花卉,绿意盎然,似乎冰雪外的冬天,丝毫不曾踏足此地。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钱人是不会挨冻的,
这个道理,庄明珏比谁都懂,只因他挨的冻已经太多了。
千金庄富丽堂皇的大殿之上,有一张黄金为底奇玉为皮,万兽虎王为垫的龙形大椅,正摆在大殿的最上端,庄明珏端坐其上,目光冰冷且玩味地扫视这大殿之下,两端靠椅上坐着的众人。
身旁站立着一位老仆,姓柳,名字已无从考究,也不甚重要,庄内都唤其为柳老。
柳老原本是街边一快要病死的老乞丐,只因为其在庄明珏幼年时与其相遇,曾经分给八岁的他,半个脏兮兮的馒头,两人相识。
多年前的这一日,乞丐柳老如游魂一般在街角闲逛,在墙角处看见一个如野狗般,蓬头垢面,捡食着烂菜叶的生物,念在少年孤苦无依,忍饥挨饿,
乞丐柳老用脏兮兮的双手,撕开从垃圾堆里翻找出来,半个早已发馊了的馒头。
八岁的庄明珏接了过去,不可置信的眼神里带着惶恐和惊慌失措,柳老想走进瞧瞧这个小家伙,幼年庄明珏却如同受惊的小狗一般,迅速跑开,转眼间就消失在了街道的阴暗角落里。
这件小事很快就消失在了柳老的记忆里,直到多年以后,他躺倒在自己那祖上传下来,如今只剩下几块破瓦,几块破木板拼凑的木屋里,嘴唇发白,额头高烧,冷汗直流,生死一线之际。
自己那早已破败不堪虚掩的木门,被人粗暴的一脚踢开,迷糊慌神之际,只看见一双穿着锦绣云棉的双脚走到自己跟前。
老柳昏迷之前,最后一刻的想法是这双鞋子的主人一定很有钱,那么他来找自己,是来要债的,还是抓劳力的,不过这些都与自己无关了,反正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我是来还债的。”这是柳老重病昏迷之前,听到的最后一道声音。
声音中没有仇恨,没有愤慨,没有同情,没有悲伤,只有平静,平静如水,淡漠如秋。
就这样,
庄明珏将柳老从死神的手里,讨了回来。
并给了他一个差事,替自己端茶递水,统领千金庄杂事内务,却严令不允许柳老触及千金庄金钱事务,因为庄明珏知道,金钱会慢慢腐蚀一个人的心,能在这样的环境里恪守本心的人本就少之又少。
庄明珏不希望柳老成为第二个张管事,而张管事就是三日前死在阴沟里的,在庄明珏小时候为了巴结富商权贵,不肯将鱼赊给庄明珏的鱼贩。
若有人说庄明珏恩怨分明,那他也只会大笑三声,然后朗声告诉你,“我只是不喜欢欠别人的,也不喜欢别人欠我的,有帐必讨,有债必偿,既然要报,那就要十倍,百倍相还,管他是恩,还是仇,这便是我,庄明珏。”
大厅里的众人,一言不发,似乎都在等待,等待庄明珏的开口。
柳老将一旁刚沏好的茶,缓缓倒入茶杯,双手恭敬地递到庄明珏面前,庄明珏没有去接,而是看着殿下众人中的一名中年男子,冷冷开口道,
“昨日书信来报,千金庄云崖城分部内,有妖兽作乱,人心惶惶,二叔,我记得千金庄云崖城分部交给你打理已经有三年多了,一直以来都是风调雨顺,如今,却是为何?莫不是二叔老了,管不住底下那些年轻人了,连小小妖兽都治不住?”
殿台之下,一名眉目中带着凛冽风霜之色的中年男子,应声起身脸上神色不变,拱手道,“禀庄主,千金庄内妖兽实力不容小觑,恐有筑基实力,普通炼气修士根本无法拿下,放眼整个千金庄,恐怕要请曹雄与汤伯言两位长老出面,联手镇压驱逐。”
庄明珏口中的二叔并不是其父亲真正的血亲兄弟,而是其父庄凯在外跑商多年,结交的一帮佣兵团的弟兄,佣兵团一共有五人,团长宇文超,团员,司空亮,秦飞雨,栗少武,吕素。
团长宇文超,也正是庄明珏口中的二叔。
五人以庄凯为兄长,多年后,众人送庄凯回到千金庄,
此时,庄明珏早已发迹,他痛恨这个从小就抛弃自己妻子儿女,外出奔波的父亲,可是很快,他就再也没有机会恨他了。
只因,宇文超五人护送回来的,只有庄凯的尸体。
庄明珏幼年丧母,在社会摸爬滚打,终于创出一片天,重开千金庄,只想在父亲面前证明,没有那家伙,自己也能活得很好,却不曾想,苦等多年,等来的却是父亲身首分离的尸体。
回忆翻篇,思绪收敛,庄明珏目光拉回现在,
曹雄与汤伯言是千金庄重金招募的侍奉长老,实力都达到了筑基三层的境界,放眼整个凌云城也是中上的水准。
此刻也正坐在台下,左侧的前两位座椅之上,神色淡定从容。
“喔,这突然窜出来的妖兽居然能和筑基修士相抗,此事,两位长老怎么看?”
曹雄长老从座位起身,拱手沉声道,“小小妖兽,虽凭借肉体能抗炼气修士的攻击,但其真正实力未必能挡住有法器在身的筑基修士,若我与汤伯言长老一起出手,理应可以手到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