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力排众议(3)(1 / 2)
“宗主说的是他对邓析的处置?”董安于恍然大悟。
赵鞅点点头,说道:“铸刑鼎由子产首开先河,距今已有三十多年,之后就是我和中行寅征铁铸鼎,将律法公之于众。邓析所为,不过是将铸鼎改为刻于竹简之上,却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实在可怜。”
两人所说,乃是郑国大夫邓析制竹刑一事。
正如赵鞅所说,邓析所为不是开天辟地第一个,不过是律法的载体从鼎变成竹简,为何竟会因此招来杀身之祸呢?
“有种说法是,邓析所制刑法并未得君命所授,故为私造,忤逆犯上,所以被诛。”董安于说道。
“诛其人却用其刑,绝非劝贤治国之道。”赵鞅说道:“据称,这部刻划在竹简上的律法在郑国广为流传,郑国上下并未就其内容有所质疑。既是没有质疑,便算是认可了其合理性,没有理由将起草者诛杀。”
“宗主所言极是。”董安于先是点头,接着皱眉道:“恐怕是引发了国君世族的不安,所以才招来了杀身之祸。”
“此事我略有所闻。”赵鞅低头想了想,说道:“据说邓析其人博学广识能言善辩,结交甚广,不分贵贱尊卑,但凡投缘便结交为友。在他将律法一笔笔刻划时,早已烂熟于心。平日里,他也会与人高谈阔论,积极传授。律法经他之手,大显神威。”
“他还招收门生聚众讲学,纵横捭阖,比较分析,并将弟子分组,就同一件事正反深浅的挖掘,相互攻讦。这样的场景吸引了不少参与者和旁观者。许多人慕名而来,有的为求知,有的为看热闹,挤得街道闾巷熙熙攘攘水泄不通。”
董安于也接收到许多关于邓析在郑国传法的消息,说起来是如数家珍。
“他的影响力日甚一日,很快便成为郑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说着,赵鞅忍不住笑了笑,“这个邓析头脑倒是灵活得很,一开始他还无偿替人排忧解难,写诉状打官司。后来,求助于他的人越来越多,他便开了价码。”
“按照案子的复杂程度,大案收一件外衣,小案收一件襦裤作为报偿。即便如此,拿着衣裤前来询问的人仍是络绎不绝。”董安于也笑了笑,说道:“不知羡煞多少追名逐利却屡屡败走者。”
这样一看,律师行业的开山鼻祖就是邓析无疑。在两千五百年前那个封闭逼仄的空间中,竟让他杀出一条金灿灿的名利大道,在帮助平民实现有限的公义的同时又赚足了眼球,他的聪明机智实在令人佩服。
“最出名的一个案例足见他的诡辩狡猾——”赵鞅轻咳一声,说道:“说是有次洧水涨水,有一富人溺水而亡,家人着急寻找他的尸身。听说有人打捞到,富者的家人想花钱赎回,打捞尸身者却要价甚高。”
“富人去找邓析,邓析让他不要着急,因为他是唯一的买主,不可能卖给别人。富人听了他的话,不再提赎尸之事。过了两日,捞尸的人沉不住气也去找邓析。邓析也让他不要着急,因为尸身的家人不可能到别的地方去买尸体,只要他耐性等待,对方一定会来找他。”说完,赵鞅摇头大笑。
“如此一来,事情便陷入僵局根本无法解决,本来寻求帮助的人反而被困住了。最终,邓析却收了双份报偿,成为最大赢家,真是个精于算计的讼师。”说完,董安于与赵鞅相视而笑。
“持两端之说,辩词无穷,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治国者以为此风一起,势必引起民心多变,动摇国本。所以,他们才决定痛下杀手。以为杀邓析便能定民心,明是非,正国法。其实不然——”赵鞅大不以为然,“竹刑已被保留并流传,杀邓析是适得其反,无非是昭告世人治国者无能罢了。”
“邓析之说,虽有诡辩的成份,难免是非混淆,黑白不分。无论如何,不过是言辞上的较量,逞口舌之利罢了。若说动摇国本,子产铸刑鼎在先,岂不是要把执政大人一并处刑?”董安于也是颇不以为然。
“比之于鼎,竹简携带方便,易于传递,其实是对鼎刑的发扬,一脉相承。邓析承担了广之于民,流布扩散的信使之职,何罪之有?”赵鞅又道:“不过是统治者已知民心涣散却无心无力收拾,邓析掀起的小小风浪令他们大惊失色,以为要掀翻他们的大船,所以才矫枉过正小题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