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该!这就是报应啊(1 / 2)
林又生的死法实在是有些不堪入耳,但架不住剧情足够惊悚哇!
韩季松本来还想瞒着,不想脏了女朋友和未来丈母娘的耳朵。
结果没想到,隔天,这条新闻就上了本省新成立的晚报,而且还占据了一整个版面。
写这篇报道的记者,放在三十年后,肯定是某乎狗血伦理小说的爆款写手。
他从林又生的离奇失踪,写到派出所在山里挖出了他被折断四肢、又惨遭凌辱的尸体,再通过当事人的回忆,把林又生从卖豆腐的小贩,到食品厂厂长,再到被二婚妻子和姘头联手害死……故事曲折生动,令人拍案叫绝。
据说这一期的晚报,在省城直接卖爆了。
这个年代,大街上到处都是书报亭,很多人平时舍不得花钱买报纸,都是站在书报摊子上蹭报纸看的。
结果那一期晚报,好多人看了之后,直接把报纸给买走了。
毕竟,难得遇到这么劲爆的社会新闻,必须拿回去和亲戚邻居一起分享哇!
就连外地人看了都十分好奇,更别提双峰镇本地人了。
一时间,报道了林又生案件的这期报纸,传遍了双峰镇每一个角落。
就连不认识字的老头老太太,都把自家正在念书的孙子、孙女叫到身边,让他们帮自己读一读这报纸上的新闻。
还有很多食品厂的老员工,站出来现身说法,爆出了很多连记者都不敢写进去的事情。
一时间,“林又生”这个名字,简直都快变成菜市场的烂白菜了。
如果是其他男人,被自己老婆和奸夫谋财害命,吃瓜路人说不定还要谴责一下。
可换成林又生?吃瓜群众只想大喊一声:该!这就是报应啊!
果然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
当年林又生在外面养姘头,给自己前妻戴绿帽的时候,肯定没想到,他偷偷在外面养的这个姘头,居然也给他送了一顶免费的绿帽子。
林又生设计吃老丈人绝户的时候,也一定没有想到,未来的某一天,他娶回来的这个姘头,也和外面养的野男人联手,夺了他的家产,还让他死都死的这么不堪。
林又生已经死了,害死他的武小萍和曹斌,还有曹斌的那个老光棍亲戚,也被抓进去了,连着好几份盒饭,双峰镇的老百姓吃瓜吃的都快撑死了。
大家都在关注曹斌和武小萍这对奸夫淫妇,会不会被枪毙,压根没人发现,这个劲爆社会新闻的重要“道具”——双峰镇食品厂,已经悄悄“易主”了。
当时韩季松在酒楼抓住林又生的时候,这厮为了保命,答应以八万块钱的价格,把食品厂转卖给胡琼芳。
事后,怕他反悔不认账,韩季松还派人去了医院,盯着他签下了买卖合同——当时这个食品厂,确实是属于林又生私人所有,也就是说,只要是他本人签字同意转让,这份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
只可惜,曹斌和武小萍动手太快,胡琼芳还没来得及把那八万块钱打给林又生,把这笔买卖给坐实了,林又生就被这俩人给弄到了山里。
不过,问题不大。
拿着林又生签字按手印的买卖合同,胡琼芳找到了现任镇长韩四书,要求镇上履行买卖合同,把食品厂卖给她。
韩四书头痛不已。
韩季松算计林又生的时候,是提前跟他这个舅舅打过招呼的,他可太清楚,胡琼芳手里为什么会捏着林又生签字画押的买卖合同了。
这踏马根本就不是什么合同,而是林又生的买命钱。
好吧,虽然最后他也没逃过一劫,但正所谓“人死如灯灭、恶人除外”。
林又生虽然嘎了,但他作过的孽,欠下的债,可不会因为他死了,债主就不来讨债了。
事实上,在胡琼芳来找韩四书之前,信用社已经来过一趟了。
原因很简单:既然食品厂要收归国有,那食品厂欠信用社的贷款,也应该由双峰镇来承担。
毕竟大家心里都清楚,以食品厂现在的经营状况,别说盈利了,每个月能不亏损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