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人贩子(2 / 2)
老王抓着人贩子往车里走:“少卿,别发呆,收队了!”
不知不觉中,老王对厉少卿的称呼发生改变,从最初的小伙子,到后来的小厉,再到现在的少卿。
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现在的亲近。这个老巡警,已经从心底认可了厉少卿。
虽然厉少卿没什么工作经验,但眼睛够毒!能发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有了这个眼力,作为一个在街面上巡逻的巡警,立功升职成了早晚的事情。
老王心底隐隐有个大胆的想法,抱紧厉少卿的大腿,说不定还能立大功。
人与人相处,既复杂又简单,毕竟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所以人际关系比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还要难了两倍。但只要能给别人带来切实的好处,人际关系就会变得非常简单。
坐在警车里,老王见厉少卿还在发呆,不由得问:“少卿,想什么呢?”
看热闹的人群散去,厉少卿一面盯着那个男人,一面回答:“我在想,这个人贩子是单独作案,还是团伙作案。”
“一般人贩子都是团伙作案,很少单打独斗……”老王话说一半,意识到了什么,望着厉少卿问:“你发现了人贩子的同伙?”
被拷在车厢里的妇女,怯懦的辩驳:“我不是人贩子……,只是在路边捡到个孩子……,看他长得可爱……,我没有同伙……”
这般心虚,这般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不光非常的苍白无力,还让厉少卿确认,外面那个男人,就是这个妇女的同伙。
老王的心热了起来,对着厉少卿说:“少卿,你打算怎么办?”
厉少卿把警服脱了,换上便装:“我去盯梢,你回队里申请支援。”
老王从腰间把配枪拿出来,塞给厉少卿说:“小心点。”
望着手里的警枪,厉少卿感受到沉甸甸的信任。
要知道警枪可是警察的第二条命,老王现在把枪给了厉少卿,等于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以及未来前程,都交给了厉少卿,如果厉少卿把枪弄丢了,那两个人都违法了,还是重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便是没造成严重后果,主管领导也会被撤职、当事人开除或由警察转为工勤人员并调离单位。
握紧了手里的枪,厉少卿就感觉肾上腺素不断的分泌,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但大脑却依然非常的冷静。熟练的退膛后检查弹夹,然后又上膛,再关上保险。
“放心吧!我与罪恶不共戴天!这帮人贩子,一个都跑不掉。”
望着厉少卿融入人群的背影,老王心情不由得大好,发动汽车时,还笑着对副驾上的孩子说:“小家伙,不要哭,叔叔带你回家!”
原本还泪眼蒙眬的小孩子,仿佛也知道自己安全了,下弯的嘴角开始上翘,眼里的泪珠一点点的消散。
被铐在后座上的妇女,仿佛没了骨头般瘫软在后座上,双眼里没了焦距,没了魂般,脸上堆满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