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夺权位太监弑师父 抄李府皇帝查赃款(1 / 2)
一
弘治十四年,晚春。
夕阳行将落下,它用赤色的余光将北京城轻轻笼罩。街上的人渐渐少了起来,有些店铺也都关了门——忙碌了一天,人们都回家吃晚饭休息了,即使还有人在街上走动,他们的脚步也都是懒散的。
突然间,紫禁城里一股浓烟腾空而起!
“看!宫里起火了!”有眼尖的人惊呼一声。
人们齐刷刷地朝着皇宫的方向看去,果然,皇宫的上空不断有黑烟升起。
“这可倒好了!”有人闲话道,“宫里也着了火,踏实了!”
还有人说道:“要是能把那天杀的老太监烧死就齐活了!”
这场燃烧了整整一夜的、几乎将清宁宫烧成灰烬的大火并没有烧死人们口中的“老太监”李广,但却直接导致李广的最终的覆灭。
第二天一早,穿戴整齐的明孝宗朱佑樘站在清宁宫的一片废墟前,大声喝问道:“此灾因何而起?又由何人负责?”
宫里负责的掌事太监们已在朱佑樘的面前站成了一排,却没有人敢回答。
朱佑樘怒道:“李广!你说!”
李广连滚带爬地跪倒在皇帝脚前,说道:“陛下,奴才身为内侍长随,昨夜可是一直陪在陛下左右啊!”
朱佑樘点点头,又问道:“那清宁宫的掌事何在?”
清宁宫的掌事太监罗祥跪倒在地:“陛下,奴才在。”
朱佑樘皱起眉头道:“你身为掌事,却心不在职,已酿成此滔天大祸!还有何话说?”
“奴才冤枉啊!”罗祥磕头如捣蒜一般,“奴才昨夜正是在宫里当班,只因是李公公找了奴才去”
“一派胡言!”李广打断了罗祥的话。
朱佑樘心里是护着李广的,他便默认了这并不是李广的责任。他说道:“你休要扯李总管!推卸责任,罪加一等!”
就在这时,守卫太监叫道:“太皇太后驾到!”
说着,太皇太后周氏拄着拐杖急急走来,身后跟着皇太子朱厚照和东宫掌事太监刘瑾。众人急忙都跪倒,口中念道:“太皇太后万安!”
周太后是明英宗朱祁镇的皇后,是朱佑樘的祖母。她一出现,就连朱佑樘都不得不行礼道:“皇祖母万安!”
“事情老身都已听说了,孙儿是如何判断的?”周太后问道。
朱佑樘道:“此灾当归咎于清宁宫掌事太监罗祥,皇孙正要将其严办!”
周太后怒道:“我看这事并非罗祥失职,反倒是你!”她用手一指李广,说道:“老身早已听说了,你谋划此事已非一日两日了吧!”
李广大惊失色,连忙说道:“此事与奴才无关啊!”
朱佑樘求情道:“此事确与李广无关!”
周太后并不买孙子的面子,直面驳道:“今日李广,明日李广,如今果然犯忌矣!”
“皇孙不知所犯何忌?”朱佑樘问道。
“回陛下,”周太后身后的刘瑾回答道,“弘治十一年,李总管主持操持修毓秀亭,诸臣皆反对,奈何李总管不奏陛下,一意孤行。以致亭初建成,而幼公主早夭。如今仅半年不到,清宁宫又遭火灾。岂非天谴?”
李广抬起了头,看着这个在宫里跟了自己十多年的刘瑾,早已气得说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儿地颤抖。
周太后一听到自己的小重孙女,就伤心不已地说:“你个丧尽天良的狗奴才!害死了我重孙女,今又来害我大明江山!就算皇帝迁就,老身又岂能容你?”
李广爬到了朱佑樘的脚下,紧紧地抱住了皇帝的大腿,哭道:“陛下救我!”
朱佑樘刚想说话,没想到,周太后又说道:“我看这李广是断不能留了,免得我大明江山毁于他手!”
朱佑樘忙打圆场道:“此事还需从长计议,祖母您先回宫歇息,明日一早,朕定给您答复。”
周太后白了孙子一眼,对太子朱厚照说:“走吧,咱先回去,看他明日如何决策?”说罢,便带头往回走。刘瑾略带惋惜地看了李广一眼,也跟在太子身后回宫了。
二
李广得到了朱佑樘的特准,回到了自己府上,明日再进宫。他望着自己的庭院,想到了这是当年动用了多少手段才圈得这块风水宝地,又想起了当初为了圈地,将原先住在这里的一大家子人都杀害的时候,老人那怨恨的眼神。他已不敢再想下去了,他闭上了眼睛,不知道自己的结局是什么。
突然,门人来报说刘瑾来访。
李广一股怒火便冲天而出:“叫他给爷爷滚进来!”
“李总管,”刘瑾背着手晃晃悠悠地走了进来,笑道,“不对,我也该改口了。”说着,他收了笑容,厉声道:“李广!你可知我今日来此何意?”
李广摇摇头道:“不知。”
刘瑾道:“我正是奉皇帝陛下圣旨来取你狗命的!”他挥挥手,一队东厂的手下端着白绫、匕首和毒酒也冲进了屋子。
李广仰首道:“圣旨呢?我须得看圣旨!”
刘瑾哼了一声,从怀中掏出圣旨,问道:“怎么?还需看吗?”
看到圣旨,李广的眼泪顿时就下来了,态度也立刻软了下来,他哽咽道:“刘公公,您行行好,就饶我一条狗命,我立马就滚出京城去!”
刘瑾哈哈大笑道:“从我进宫开始,您教了我不少,其中我最受用的便是心只可毒、不可软。您还记得您是如何对付那何鼎的吗?我比您仁慈!”
李广听刘瑾这么一说,心里明白落在了这小子手里,自己是在劫难逃了,便流着眼泪哭求道:“那刘公公可否让我自己动手?”
刘瑾大方地说:“无妨。”他令手下把带来的工具都给了李广,便带人出了房间。
李广坐在自己那羊毛的地毯上,把刘瑾给自己带来的白绫、短刀和毒酒一一摆放在地上。就这样坐了一会儿,他张手拿了那根白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