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李蘅的计谋(1 / 2)
真是笑话,大唐待甲百万,区区两百武装的家丁,要是能造反成功,那就是奇迹了。
而且大唐采用的府兵制。就是,除了常备军丁以外,其他的军队的士兵都是有服役年限的。到了年限,退役之后,在民间务农,每年非农忙时节,再训练训练,战时应招而战。倒颇有点,藏兵于民的意思。
而且唐朝,是一个门阀势力非常昌盛的朝代。大家族大门阀,蓄养私兵,乃是常态,合法!只要不超过一定界限,国家战争时,听调听宣就行。
所以大门大户,权贵阶级,谁家没有武装的家丁,其实就是私人武装。
大唐律法都规定了,秀才可以募20人家丁,举人可以募50人家丁,贡士可养150人家丁,进士可蓄丁300人。这里的家丁是指装备有武装的家丁,不装备武装的非武装家丁,不算在内。
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不过线,国家还是支持私人武装的。因为不需要国家花钱,到用时,却可以调用,缓解了很大的国家财政压力。
二一个,其实,就是皇帝也很难取缔豪门地方武装。因为李家本就是太原豪强门阀出身,当年就是靠的私人武装起家,打的天下。虽然对过强的私人武装也有忌讳。但是无奈,不论是开国的功臣,长孙、尉迟、罗、杨......,还是地方门阀都有着大量的武装。门阀势力强大,皇帝有时也要妥协,不敢过于压迫。让这些门阀放弃手中武装,他们不会同意的。
而且,如果真要是做到了,反而不一定是好事。没了这些门阀在各地镇压,光靠官府,只怕是到处匪患丛生。尤其是在大唐立国尚浅,并且大多数力量还在和北方突厥对峙之时。豪门武装是维护地方治安,配合官府维持秩序的一股有效力量。
在这种前提下,李蘅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拥有一定范围的武装力量,完全是合法的。
所以,郭公公以钦差的身份批准,哪怕李蘅以秀才身份拥有200人的武装,也是可以的,合法的。
李蘅借郭公公的手,扳倒王远父子,是主要目的。同时故意破坏点瓜田,也是制造理由给郭公公看,让他同意自己多蓄武装。
郭公公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略一琢磨就能明白,李蘅借自己的手收拾了张氏父子。
但是,那又如何?张氏父子的确破坏了瓜田。
呜呜呜,公公,我们冤枉啊!我们没有。
郭公公怎么也想不到,瓜田是李蘅自己破坏的。在他看来,李蘅不可能是疯子,自己私自破坏贡品,只为构陷一个小县丞。若是让人知道了,可是大罪。可是李蘅就是这么狠。
所以,郭公公只是猜想,李蘅不过是借刀杀人,除去自己的一个敌人。而他乐于做这个刀,在他看来张氏父子敢破坏瓜田,就是个不稳定的因素。一个小小的县丞而已,连朝廷正式的官员(正七品)都算不上,除了就除了。只要李蘅能好好的进贡西瓜,卖他点好又如何!
这就是李蘅的阳谋,他很明白自己的西瓜进贡上去是个什么结果。肯定能获得皇上,和后宫权贵们的喜爱。在贡品和一个不入流的小官吏之间,如何取舍?就算不是郭公公,只要是宫里来的公公,哪个不是人精?明知道有些出入,也会选择站在他这一边。
于是,李蘅不但解决了张氏父子,杀鸡儆猴,震慑了各方想要从李家捞好处的,蠢蠢欲动的势力;也同时合法的获得了200人私人武装的权限,一石二鸟。
回到李家庄,已经天色晚了,李蘅道:“公公,各人大人,天色已晚,今日就在下家中歇息一晚,明早一早装车起运如何?”
郭公公道:“也好!”
李蘅笑道:“那好,公公,各位大人,在下已让人备好酒菜,请赏光畅饮一番如何?”
“好!”郭公公笑道:“如此,打扰李公子了!”
李蘅道:“不打扰,正好人多喝酒更加热闹。”
这一顿宴席,众人吃的非常满意。
当然满意啦!菜有山珍平菇,李蘅种植的精品。还有李蘅空间种植的一些在大唐少见到的蔬菜精品。但是这些蔬菜可都是1:10000的营养液种植的,味道可是好吃的让郭公公连连称赞。同时,酒,李蘅用的是日本清酒,那玩意的度数都比堪比古代烈酒,但是味道更好。对于那些好酒的侍卫,简直是绝佳享受。
酒足饭饱,丫鬟们,又端着一盘盘切好的西瓜上来。
这一下把众人吓到了,郭公公指着那西瓜,惊的说不出话来。他想不到,李蘅竟然敢擅用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