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这种玩意,也能称之为合同?【跪求鲜花评价票】(2 / 2)
“罗老师,您觉得这份合同,有什么问题吗?”
王南缓缓的问道。
刚才罗老师的玩笑归玩笑,但正事他还是要问的。
他们就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在法律上解释这份合同,这才来问罗飞的。
罗飞的表情沉默了一下,随后眼神微瞪道:
“这他么的竟然是份合同?这样的东西也能称之为合同?”
“是它飘了,还是我国的合同法提不动刀了?”
说实话,当他看完这份合约的时候,他也很震惊,如今竟然还会出现这样的玩意?
简直是刷新了他的认知!
“哈哈哈!罗老师太精辟了!这种东西也能是合同?”
“若不是这个龙龙社区的链接,提示这份合同是真实的,我还真以为这哥们是在闹着玩呢......”
紧接着。
罗飞继续道:
“为避免大家看的太累,我给大家做一个总结吧!不过先说好,我可没说这是某书集团的合同啊!这只是我对某古代奴隶合同做的总结!”
罗飞说完。
直播间的观众们再次乐了。
“没想到,罗老师怂了啊......哈哈!”
“你以为呢,某书集团的母公司心悦集团,那可是坐拥最强法务部之一,拥有北山必胜客的称号啊!”
“北山必胜客,哈哈!笑死我了!”
他便开始拿出了纸笔,开始书写。
片刻的功夫。
罗飞已经将自己的所总结的内容尽数写在了纸上。
啪!
罗飞随后将这份合同摆在了摄像机之前。
只见那纸上写着:
1.作者创作的书,直到作者时候50年,版权都归某书集团所有。(老罗点评:作者创作的书,那能是你的吗?我们某书给你们管着,那是给你们面子!我们给你们开发版权作者IP,你们竟然连版权都不给我们,你们作者还是人吗?死后五十年版权回归,更是作者的福报!”)
“卧槽!死后五十年,作者的书才归作者所有,这他么还是人吗?到那时候黄花菜都他娘凉了吧!”
“牛笔,真版权回归之时,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就像你生了个孩子,然后告知这孩子得在你死后五十年,你才能抚养......这也太他么的6了吧!”
“罗老师太逗了,神他么的福报......”
罗飞总结之下,他们算是明白了这合同里究竟是弄了些什么条款!
随即,他们看向罗飞总结的第二条内容:
2.作者和某书集团不再是合作关系,而是委托创作,著作权归属于某文集团。(老罗点评:你们作者的作品发在我们的平台,我们某书集团帮你们发表,不用网费的吗?著作权归某书集团所有,没毛病吧?!你说你是作者?我们某书才是原作者好吧!)
这条看下来。
观众们顿时就沸腾了!
“卧槽!连著作权都不是自己的?这太过分了点吧?”
“罗老师说的没毛病,我们某书花了网费了,你们作者还想要著作权?”
“那这么说,按照某书的逻辑,我考试写的作文,也不是我的喽?而是学校的?”
“某书厉害了!自己同时创作几十万本书!我愿称之为最强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