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悲催的张三,这还要去自首?【跪求鲜花评价票】(2 / 2)
罗飞所拿出的法律案件,向来都刁钻无比。
这个世界的法律教学,也是以很枯燥的方式进行,所以即便是法律系的学生,都不一定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而此时,没有系统学过法律的同学们。
更是发觉,在罗老师的直播间内,这些法律他们似乎一学就会,但他们终于逃不过罗飞的五指山,只要将案例稍稍一变,他们就懵了。
但至少有一件事是确定的。
由此,他们对法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虽然知道的不深,但至少他们觉得自己,逐渐的不再是以前那样的法盲了。
甚至,对于罗飞所阐述的他们感兴趣的地方,会亲自去搜索相关的法律条文,仔细的阅读。
“罗老师,投降了投降了!”
“有一说一,这个案例中的张三,在我们这就是薛定谔的张三......在犯罪与不犯罪之间相互徘徊......”
“哎!不懂啊!虽说张三雇人QJ,但我为何总觉得她是受害者啊......”
“楼上你这就不对了,张三这分明是咎由自取!若是小美在寝室,那小美岂不是被害的很惨......”
最终,他们仍然说不清张三构成犯罪或者不犯罪的理由是什么。
罗飞也终于登场给他们做了解答:
“在本案中,我们先看被雇佣的大哥,我们先前已经说过,他显然构成QJ罪的认定,并且是犯罪的对象错误,而张三,我们乍一看过去,她好像是受害者,你看她多惨啊!单单是雇人就花了一万,一万块钱让别人QJ自己,恐怕广大男性同胞看了都要流泪。
但,我们讲法律是严谨的,张三雇人是为了干什么啊,她是为了报复小美,即便小美最终没有受害,她在主观上已经构成了对于小美的侵犯,是QJ罪中的直接犯罪还是间接犯罪啊?间接犯罪!”
说完。
直播间内当场便炸了。
“我去,张三还真的是构成犯罪啊!雇人QJ自己,犯了QJ罪,真是太特么的奇葩了,哈哈!”
“罗老师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做人还是要遵纪守法......否则QJ自己都是犯罪哦!”
“爱了爱了!原来普法还能这样,罗老师,真有你的!”
“神了!三哥在罗老师那里,果然每日都有神操作......”
“先前我还不信三哥有多么神奇,现在......我信了!”
在他们热切议论的时候。
罗飞突然那又插了一句:
“当然,张三如果是自首的话,会适考虑案情从轻处理哦!”
这最后的这一句话,直接让观众们笑喷了。
“噗哈哈!神特么QJ了自己,还要去自首!”
“果然,自首才是唯一出路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