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首战告捷,杰尔达多的崇拜!(求v收,求鲜花,求评价票)(1 / 2)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首侠客行,绝对是描写豪侠之风最为上乘的诗句,在后世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都是引用过的,赞不绝口,堪称千古绝唱,无出其右者。
而李祐以剑做笔,在墙壁上题诗,更是显现出来一种豪侠的不拘小节和豪气干云。
本来李祐就有剑术精通和力能扛鼎的系统奖励技能,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简直太简单了。
所有人都惊叹的看着李祐,以剑做笔,身形上下翻飞,手中宝剑在墙上留下剑痕,将这首侠客行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来了。
“哇,齐王好帅,居然还会以剑做笔,在墙壁上写诗,看这样子,更像是一个侠客的做法啊!”
“而且这诗句也是写的极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种侠客的潇洒写的淋漓尽致,只看着钱八句,就已经知道这是上乘之作了。”
“早就听说齐王有诗才,不过之前只有一首从军行,在没有其他的作品,还以为江郎才尽,现在看来人家齐王是懒得和世间人争名夺利,现在为了保护我们大唐的名誉,拿出真本事了,怪不得敢一个人单挑吐蕃使者团呢,果然有两把刷子。”
人群中不少的学生士子和富商巨贾,乃至是文武百官之中也都纷纷的讨论起来。
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是看着李祐那以剑做笔,墙壁题诗的举动给惊住了,但是慢慢的看着墙壁上的诗句,一个个都忍不住赞叹不已。
李承乾,李恪和李泰三个人算是李世民文采最好的三个儿子了,但是看到李祐的这首侠客行,三个人脸色难看,他们很想挑出错来,但是却根本挑不出来,想要说一句不好,都找不到地方。
可笑自己三个人还觉得李祐会输,尤其是李泰还觉得李祐诗才不如自己,还不如让自己上去呢。
现在看看,李祐的侠客行,真的让自己上去,写出来的诗文,和这首侠客行的千分之一的水准都达不到,那才是真的丢人现眼啊。
“陛下,我们赢定了。”长孙无忌笑着道:“齐王这一首诗,任侠之风贯穿全峰,候赢朱亥这等豪侠的重情重义,看淡生死的豪情壮志,都跃然于纸上,这天下要说写侠客的诗文的话,再无出其右者。”
李世民有些意外的看着长孙无忌,实在没想到长孙无忌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