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艰难的天朝之行(求订阅,求月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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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的汽车销售基本有三种方式:
即厂家自行组建直属4S店。
招收有资本实力的个人或公司组建4S店。
还有就是将品牌授权给专业销售公司。
毫无疑问,厂家自行组建4S店从长远来看,是最符合厂家利益的。
但也是资金需求最大,管理成本最高,耗费时间与精力最多的一种。
比如广旗集团组建的广旗4S店,那是花费了近十年,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才在全国建立起了300余家直属4店。
这种方式对于林凡来说,这种方式是相当不划算的。
在如今这个高效的时代,想要组建庞大的自营4S店,必须要成立专门的公司或部门。
每一家直属4S店的建立八零三,需要选址、建设、规划、办理各种手续等等,相当于成立一家分公司一般,其繁杂程度令人发疯。
招收有资本实力的个人或公司组建4S店相对快捷与省事。
这也是大多数厂家首选的方式,但缺点也很多,比如个人或公司良莠不齐,管理成极高,不可控因素太多...
最为简单直接的便是将品牌售销权给专业销售公司了。
这种方式只需要厂家跟该销售公司对接就可以了。
但这种模式对厂家而言,是最为不划算的方式。
因为品牌售权给了专业销售公司,品牌维护与产品运营都交给对方的同时,售后与替换业务也被对方拿走。
尤其像汽车这样的大宗商品,几乎是销售公司拿走了营利的大头,厂家反而像给销售公司打工似的,干着卖粉儿的活,拿着卖白菜的钱,两头亏。
现在摆在林凡眼前的几种销售模式,从表面上来看,貌似只剩下将品牌授权给专业汽车销售公司这一条。
毕竟去自由国组建直属4S店几乎是不可能的,连国内的都搞不定,更别说国外了。
招收个人与公司组建4S店也不现实,毕竟没有在自由国设厂,宝龙的品牌影响力还没有大到让自由国个人与公司代理国外品牌的程度。
然而,林凡又不甘心自己辛苦造车,结果大头让人家赚去,而且还要受制于人。
所以,林凡想到了另一种销售模式,也就是股权置换的形式销售旗下产品。
只要有了那些销售公司的股份,就可以参与到该公司的决策中去。
那便不是简单的进出口模式了,而是投资进入目标市场。
说直白点,就是买下目标销商公司或成熟品牌的股份,利用目标公司或成熟品牌的资源销售旗下产品。
这样的话,自己是股东,除了可以参与到目标公司或成熟品牌的规则制定外,还拥有相当大的主动权。
而且,公司旗下产品出口的优惠与补贴可以抓在自己手中,目标公司或成熟品牌的对自家产品的售后与零配替换也能够拿到相应的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