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摄政王(1 / 2)
“爵士,不可!”三人几乎同时喊出。
“有何不可?”詹姆走回座位,对着三人回复。
“大人,如果您也被大雀麻囚禁,那就没有人能救得出王太后了。”科本说。
“囚禁?谁说我会一个人去?”詹姆说。
“大人,即使,即使您带一百卫兵进入大圣堂,也无法安全走出。”学士说,“整个大圣堂现在已经不是,不是以前的整洁模样了,里面到处都是教会新纳入的成员,他们都持着武器,自称,自称‘穷人集会’,大人,还有数以百计的骑士也加入了‘战士之子’的组织中,您带着卫队士兵和金袍子过去,并,并不明智啊。”
“但我必须把我的态度传达,把铁王座的态度传达。我们不会允许他们继续嚣张。我得告诉他们,铁王座的权威不容践踏,我也要告诉他们,教会没有司法权、审判权,没有资格囚禁王国的王太后、王后。”詹姆恼恨现状形成竟然是因为钱,“草他么的,我得告诉他,不解散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就是对铁王座的宣战!”
“大人,现在的总主教不能以常理度之。”哈瑞斯史威佛说,“我恐怕去了也不会有任何成果。”
“草他么的,什么时候疯了也能变成,优势?”他要是疯了,他会让他发现,有人会比他更疯,更不要命。
“大人,您肩负着重大使命,”科本说,“不至于在疯子面前冒险。”
“我意已决。”詹姆说。
如果他识相,我会放过他,让他继续做大主教,如果他不识相,那就鱼死网破,他的小麻雀会被一只只吊死,穷人集会变成死尸集会,战士之子变成陌客之子。
说完话,詹姆便带着卫队离开红堡议事厅。
外边已经下起了微弱的小雪,像是夏天时飞舞的绒絮。
他带着卫队一头扎进雨雪之中,白袍已被撕得破烂,凌乱地扫着烂泥地。
“帮我把袍子割断。”他命令卫兵。
“是,大人。”他们抽出匕首顺着撕烂的地方割了下去,留下的部分像是厨房管家在胸前披的白布,看着更是碍眼。
他无奈,只好用左手解下白袍,随手扔到廊道一旁。
妈的,白袍又有什么用呢?为了瑟曦,我穿上了白袍,现在又要为了她,脱下白袍?
他想象与大雀麻见面的所有可能场景,他会在乎他是不是穿着白袍,代表王家么?会在乎他身后的一丁点卫队么?
史威佛虽然人老了,但是判断可能是准确的——即使带着这点卫队过去,也可能不会有任何结果。
这天下能让敌人听得懂的语言只有一种,那就是剑,以及敢于用剑的决心。
现在他不缺决心,缺的是剑。
他的剑在哪?除了跟随卢斯波顿一起北上的两千军队、驻守女泉城的一千以及围困风息堡的两千外已再无可用之兵,相较于提利尔动辄数万的大军早已捉襟见肘。
该死的波顿,为什么现在还不向临冬城进攻?如果他能坚持走卡林湾返回北境,他何尝会遭受大败?围困奔流城的达冯大军何至于飞灰烟灭?西境贵族又如何会……
“梅隆爵士,放出我们的乌鸦,传我命令,任命凯岩城代理城主达米昂兰尼斯特兼任西境守护,让他派出军队接收奔流城的溃兵,同时命他编练新军。”詹姆下令。
缺剑就要铸剑。他们就不该解散原先的军队。
梅隆克雷赫乃是“壮猪”李勒克雷赫的弟弟,秧鸡厅伯爵罗兰德克雷赫的幼子,如今在君临当值,与大批西境贵族军官一样,驻守红堡,本质上讲,也算是兰尼斯特家的家族卫队。
“爵士,乌鸦当然能放,但您以什么身份任命西境守护呢?”这个以猪为家族纹章的小子与猪没有任何关联,他金色头发,身材匀称有力,长得也较壮猪帅气不少,未来如果要起外号,只看他的家族纹章,恐怕也要在猪前加上合适的形容词。
最好不要称呼为“笨猪”或“蠢猪”。
“当然是摄政王。”詹姆道。
他刚拿到这个头衔,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么?
“爵士,您虽是摄政王,恐怕也无权任命西境守护。”梅隆郑重提出。
“为什么?”詹姆好奇。
“西境守护需由凯岩城公爵,”詹姆注意到梅隆撇了嘴,“或凯岩城夫人任命,而非国王或摄政王可封,至少成年的凯岩城公爵或夫人还没死时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