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落魄(2 / 2)
“不管你信不信,我认识的那个‘林艺’不是你,但她也在这间便利店打工!”我解释道,无所谓信与不信,我心里坦荡即可。
“你放屁!你分明就是蓄谋已久,跟踪我到这家店,看四周没人想对我下手。啊^我知道了!你该不会是什么连环杀人犯吧!我是你的下一个目标?”林艺2号声情并茂,描述的十分夸张,连我自己也忍不住看了看自己。
夏川,你算是个跟踪狂呢?还是干脆是个杀人犯呢!二者都不是,但我已然被扣上了这顶帽子。
我累了,找了个空位坐下来,懒得再争辩一句,既然已经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高度,我想有必要由专业人士进行干预。我冲着警察摊了摊手,表示我无力辩驳,自认倒霉。
毕竟是在派出所,她张牙舞爪的态度确实容易引起公愤,这不,负责为我俩调解纠纷的警察已经看完了监控视频,此时正神情肃穆的看着她,见她又敲了几下桌子,提醒道:“小姑娘,说话要讲证据,否则人家可以告你污蔑!”
“监控视频我已经看了,你倒说的不假,确实只是去买烟,不过,下次注意点言行举止,容易让人误会!”警察对我如是说道。
“小姑娘,在便利店上班也需要最受基本的职业操守,强买强卖的行为不可取,希望你能谨记教训。”警察又教训林艺2号道。
林艺2号明显不服,抬手指着我咬牙切齿道:“可我跟他第一次见面,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的问题抛给了警察,话却是看着我说的。
沉冤得雪的滋味儿真是爽快,我恨不得原地弹跳三百下。可我忍住了,我得趁此机会解开心中疑惑,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林艺?
刚才她没有正面回答我关于‘林艺’的问题,于是我又问道:“你确定你是一个人在这家便利店打工?没有任何同伴?”
“当然确定!我老板说了,我们只在夜里开门,我一个人足够。”她自信满满说道。
可这和我所了解的情况相差甚大,我想林艺应该不至于在身份这件事情上作假,毕竟我对她无利可图,一直都是她对我纠缠不放,甚至还想方设法得到我家地址,睡在我的床上。这一切都真实的发生过,现在看来却像是一场梦般虚假。解释不清,我只能当作没有这个人。
又进到一条死胡同,我没办法解释为什么会叫了她的名字,只好赔罪道:“好吧!既然如此……也许是我听了谁这么称呼你吧!如有冒犯,还请见谅!”
我妥协至此,她虽仍然不悦,却也不再与我争锋相对。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是我们不能自己离开,得找一个人进行保释。我在昆明举目无亲,又认识谁呢!林艺2号倒是很快打通了谁的电话,而我还在为打给谁而纠结不已。
思来想去,大概只有一个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