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六指案(1 / 2)
包兴靠了游仙枕,也只揣在肚子里,不敢和任何人提这话。
包拯在书房细细稽察以前案件,果然查出了眉目。
姓名:沈清
经过:三天前,在伽蓝殿杀死僧人,关押在大牢,待秋后问斩。
包拯仔细看了案情,却是破绽百出。
恰巧,伽蓝殿离县衙不远。
当下便率领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乘着月色,赶往案发现场,仔细勘察了一番。
查出端倪后,包拯记在心里。
回县衙自睡了。
虽靠在游仙枕上,不过却没有和包兴一样,梦游阎王殿的一节。
第二天早上,包拯传令升堂。
衙役分立两旁,喊了堂威,百姓见他又要重审沈清一案,都纷纷来观堂。
对百姓来说,看包大人审案,简直就是一件乐事。
“带沈清!”
包拯入座,标了禁牌,一声惊堂木拍下。
不多时,衙差将沈清从监内提出,带至公堂,打去刑具,朝上跪倒。
包拯留神细看,见他不过三十来岁,战战兢兢,匍匐在地。
“沈清,你为何杀人?从实招来!”
“小人并未杀人,求大人明察!”
沈清口喊冤枉,将旁枝末节都说了一遍。
一日他探亲回来,天气太晚,又蒙蒙下雨,便借宿在伽蓝殿。
第二天,遇到了衙役,见他身后有血迹,就被衙役给拿下了。
原来,伽蓝殿昨晚死了一个和尚,因此沈清就被当成了杀人犯。
“你出庙时,是什么时候?”包拯问。
“天尚未明。”沈清回答。
“你这衣服,因何沾了血迹?”
“小人原在神橱之下,血水流过,将小人衣服沾污了。”
包拯昨夜已经去伽蓝殿勘察了现场,心中依然明了。如今沈清谋害僧人,可衣服并无血迹,光有身后一片,似乎说不过去,也不合乎情理。
“本县已然明了!”包拯点了点头,便问县丞万通道,“咱们县中可有木匠么?”
万通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依旧回道:“有!”
百姓也是狐疑,心想:包大人审理沈清杀人一案,和木匠有什么关系?
包拯看着万通道:“你派人去多叫几名来,本县有紧要的事情要做,一个时辰后务要俱各传到。”
万通吩咐了,包拯转入后堂歇息。
一个时辰之后,衙役报知木匠俱已传齐,现在外面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