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胡四娘(1 / 2)
洛州府衙的官吏瞬间不知道怎么判了。
你说吕司年犯法了吗?好像没有,毕竟人家未遂嘛。
那赵埠举打人犯法了吗?
《唐律疏议》规定:“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笞四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
哪怕是赵埠举杀了吕司年,他也不犯法。
虽然吕司年是被赵埠举主动放进去的,但是他动机不纯。
这件案子实在是太过离奇了,洛州府衙的官吏选择转让给大理寺审判。
府衙的职能类似派出所,大理寺则是最高法院。
几乎任何疑难杂案都会先上报大理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转交至刑部复审。
而刑部很少会认真看案子的,他们通常只负责看看文案有没有格式错误什么的,然后收录档案。
只有死刑案,他们才会认真看,毕竟是要提交至陛下手上。
本来唐朝的刑部就够划水了,没曾想,到了宋朝,更加划水!
宋朝廷扯出什么以人为本的道德准则,几乎把死刑给全部取消了,甚至还出现了“寄杖”,“封案”等缓刑制度。
问题是,有些罪犯他确实该死啊,为什么不杀了以儆效尤?
......
狄仁杰回来后,宋真便去了洛阳船坞。
就在这一天,另一位大理寺少卿欧阳玉回来了,他此前回家乡祭祖,请假了两个月。
他是淮南人士,也就是现在的扬州。
古代车马慢,来回一趟,再加上祭祖仪式,两三个月很正常。
两人分工合作,一个去寺庙调查关于“长根”和尚的详细情况,一个去大理寺书库中找寻前三个月至两个月的洛州案宗。
欧阳玉找寻了半天,有一件案子进入了他的视野。
在洛阳外的另一个村庄,名叫谢河村,有一名寡妇状告自己被一名女子给强干了。
等等,女子被女子强干了?这事怎么听起来那么离谱呢?
欧阳玉于是出了大理寺,他亲自来到谢河村,找到报官的女子询问情况。
那名受害人的脸色很不好看,因为她已经再婚了。
你一个当官的,为什么要再次骚扰她的生活呢?如果这件事情被她丈夫听到,会是怎样的看待她?
欧阳玉碰了一鼻子灰,他细细一想,受害人如此行为,恰好验证了,她所言非虚。
他仔细翻阅了案宗,然后在村里询问了一番受害者的口碑,终于整理出案子的来龙去脉。
受害人名叫胡四娘,早些年死了丈夫,没有子嗣,一个人独居。
因为她长相貌美,倒是有不少豪杰富贵想要一亲芳泽。
可是她不想做妾,她想被明媒正娶。
一个寡妇还想被明媒正娶回去?这在当时,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胡四娘宁缺毋滥,如果遇不到真心待她好的男人,便不嫁了。
其实,也不是没有愿意明媒正娶的。
同村的姜五郎没有嫌弃她寡妇出身,对她很好,只是胡四娘看不上他。
觉得他太穷了,配不上自己的美貌。
不过,胡四娘也没有拒绝姜五郎的美意,理直气壮的享受着人家对她的好。
案子发生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
有一天,胡四娘发现院子外面有个娇滴滴的妹妹正在哭泣。
她便好心的上前询问,对方说自己在家遭遇了家暴,好不容易逃离魔爪,想着先借宿两天。
胡四娘秉承着girl help girl的善良,她将那名娇弱女子收留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