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朝堂辩论(1 / 2)
【这件小案子,重新回归开头“赵四娘”案子的朝堂辩论风格,听说不少彦祖非常想念。】
根据窦雄所诉,女方一家务农,周红上面有六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请状师的价钱可不低啊,没道理她们能请得起。
当然,这只是窦雄的一家之言,不可尽信。
狄仁杰抛去杂乱的想法,他开始一字一句的阅读。
他通过一行行文字,仿佛重回审案朝堂。
首先,男方状师辩论:“窦家已纳征,周家已收下聘财,按照习俗来说,两人属夫妻关系,满足丈夫,共生子嗣,是女子的义务,怎么能认为是强迫呢?”
【别喷,代入古代,确实是这样的想法。】
女方状师反驳:“你又怎知周家收下了聘财?受害人周红阿耶称,当时并未收取聘财,而是原路退回,因为聘财金额谈不拢。”
男方状师笑了:“你说没收下就没收下,证据呢?”
“周家正欲退回,但是没想到,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笑话!那不就是事前收下了?”
男方状师转身拱手道:“女方事前同意,事中同意,事后反悔,是为不仁不义之举,请薛寺正明证,请大理寺处罚。”
狄仁杰听到这,他疑惑,薛寺正,是我想象中的那位吗?
他急忙往案宗最后的签名页一看,坏了,还真是薛正清!
女方状师阴阳怪气道:“不仁不义只是民间说法,请问,女方犯法了吗?《唐律疏议》有哪条说明,女方不能退还聘财?”
男方状师眯起眼睛:“问题是,女方退回了吗?”
“没退成功而已,但是不能代表,女方确定收下了聘财。”
男方状师呵呵一笑:“《论语》有言,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女方都没做到,在这里扯什么?”
女方状师以牙还牙,补充说明:“《论语》也说过,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女方虽然没有退聘财,但是她说了,说明后面一定会做。”
“现在是讨论她说没有说的事情吗?重点应该在于她们退没退聘财。”
狄仁杰看了眼双方状师的名字,男方状师名叫方唐中,女方状师名叫周东华。
“方唐中,好熟悉的名字啊。”
狄仁杰忽然想起来,那个人不就是当年,与他一起中举的明法科举人吗?
好像,如今在大理寺工作,就任从七品主簿。
两个人都是同年中举,一起上岸的,可是现在的身份天差地别,一个是正四品,另一个只是从七品。
根本原因就是两人的出身不同。
方唐中只是一个普通的竹门,狄仁杰好歹是朱门之后,虽然不及五姓七望,但是也算一方豪门,耶翁皆任大臣。
最关键的,方唐中身边没有宋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