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我叫王子安。(2 / 2)
“成家立业啊。你这年纪也不小了,天可汗曾下诏,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必须婚媾,不然的话......”
这是唐太宗规定的年龄,到了唐玄宗,则是变成男十五,女十三。
狄仁杰所说的诏令,全称为《令有司劝庶人及时婚聘诏》。
这是一则给地方政府下的诏令,其中一条有言。
“其庶人之男女无室家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娉娶,皆任其同类相求,不得抑取”。
注意两个关键词,第一,庶人,指的是百姓及黎民。
第二,同类相求。什么意思,简而言之,百姓与百姓结合,庶人与庶人结合,杂户与杂户结合,必须门当户对,不可越级。
官员主要是扮演一个说媒的角色,如果发现有大龄男青年未婚,便主动上门说媒牵红线,劝说你小子赶紧娶老婆吧。
只是说媒,你不能强迫别人婚娶。
《唐律疏议》第188条规定:“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
由此可见,大唐是一个礼制国家,尊崇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所以并不存在官府带着一群女的到村门口集合,然后让男子任意挑选的场景。
当然,可能有部分贫苦人家急着嫁女儿,请求官府这么做,但是官府是不会接受这种业务的。
万一将庶人匹配到杂户,或者已娶妻者假冒认领,轻则吃板子,重则流放。哪个官员会这么蠢敢冒这风险?
这时候也许有彦祖会问了,我没钱啊,怎么娶老婆?
放心,这些问题李世民都有想到了。
“若贫寠之徒,将迎匮乏者,仰于其亲近,及乡里富有之家,衰多益寡,使得资送以济”。
针对贫困青年,则是由他的亲戚以及同乡之中的富户出钱凑聘礼,助你成亲。
李世民为了提高官员的积极性,将“婚姻及时”、“户口增多”作为地方官员考核的业绩,能者升官发财,不达标者“以附殿失”。
其实宋真原本的流浪汉身份应该是属于杂户,不过,户籍问题,阎立本已经帮他解决了,不然的话,一个杂户怎么可能做官?
宋真无所谓的笑笑:“不然怎么?罚款?不就是两匹布嘛,我还是交得起的。”
每年两匹布,这是单身税。初唐时期,一匹绢帛大约是200文。
对于宋真来说,这能算钱?
狄仁杰被说得哑口无言,看得出来,他比宋真还要急。
因为他是本地人,他对大唐官场有深刻体会,庶人为官,是走不远的。
前面说到,不可越阶级成亲,但是,如果女方父母接受呢?这就不成问题了。
狄仁杰想给他介绍狄家的女儿,至于太原王氏他是不敢想的,也没有能力。
可是宋真这副油盐不进的模样,让狄仁杰有点无语了。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难道说?他早已经有了心仪的女子?早已私定终身?
念及至此,狄仁杰觉得,自己还是不要乱点鸳鸯谱为好。
很快,太原王氏的府邸到了,一看门口,就知道是大户人家。
王府面积很大,一眼望不到头的那种大。
王府家卫见到宋真眼生,马上拦住了他。
王沐之对他们吩咐了几句,见是嫡女的好友,他们便放行了。
刚进门,入眼尽是鸟语花香。
有一群孩童正在互相追逐。
“哎,小心。”狄仁杰提示得太晚了,宋真已经被一个蹴鞠砸中身子,不过幸好是竹子编成的,倒也不疼。
他笑着摇摇头,表示没事,随后捡起球,在脚尖灵活的颠球。
这一幕,把一众小屁孩给看傻了。
宋真将蹴鞠放下,递给站在眼前的小屁孩,摸了摸他的头。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王子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