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浣熊市一日(1 / 2)
安布雷拉,高光脑海里划过一道闪电,他终于明白“拉科恩市”为什么叫他觉得熟悉了;
是啊,太熟悉了,他甚至还亲眼见证过这座城市的毁灭;
不管是在游戏里,还是在电影里,亦或者小说之中。
与此同时,搜索框再次出现在高光视线中;
说实话,他一开始还有些不以为然,毕竟这个世界很快就可能会爆发“生化危机”;
但很快,高光就意识到,搜索框的存在显然不仅仅能让他成为一个搬运工式文抄公,
还能让他得到更多。
毕竟,知识就是力量;
而在这样一个即将动荡不安的世界中,高光最需要的就是力量,
能够让他自保的力量。
塔格里斯,传说中能影响整个世界的英雄,高光给自己起的新名字,“塔格里斯·厄斯索斯”。
于是,他就成为了塔格里斯,最起码在别人看来是这样;
这个名字留下了痕迹,这些痕迹从诸天万界中汇聚而来,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智慧生命单位。
它没有属于自己的智慧,它仅仅只是高光的一件衣服,穿在虚无的高光身上,让他能够借此干涉现世的一切;
高光当然不知道这一点,他起新名字的行为也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是力量的选择,这与智慧无关;
也与命运无关。
那所有的因果,都纠缠在了这件衣服上,都与高光本人无关。
那么此时的图奥在干什么呢?
他正盯着一条名为“高光”的傻狗,现在的他像个沙口一样可怜;
这条修勾今晚准备去夜店狂欢一整晚,为此还做了个头发,感觉自己美美哒。
游戏搬运工三人还在忙,忙着阻止异界混乱侵袭干扰到主世界的正常运行;
这活儿当然不轻松,但他们依然有时间可以唠唠嗑,发发牢骚。
就像游戏搬运工,此时就正在说:
“来,阿东你说,如何写好一本都市小说?”
两个“阿东”面面相觑,而后由游戏搬运工的老熟人林东开口:
“简单。
你只需要先有一本都市小说,然后让小说里的人物出来给你当代笔,就可以写好一家都市小说了。”
林易东在一旁点头:
“他说的对。”
“倘若我们总是以自己的尺度来衡量万事万物,则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那么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呢?
那就是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
这里是拉科恩市,塔格里斯此时站在街上,那个开油罐车的胖子路上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撞到;
塔格里斯没有发觉这其中有什么不对劲,就好像此刻的拉科恩市依然如往常一般。
身后的店里有电视机在放着一个谈话节目,刚才那段话就是主持人说的,塔格里斯觉得还蛮有道理的。
当然,有道理的话非常多,高光随手都能搜出一大堆,像什么“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
又比如“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
这样的话一开始的时候,听着会感觉很有道理;
到了后面,就会觉得非常反感,就好像鸡汤喝多了也会倒胃口。
所以,这样的话又被叫做“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