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四章 美酒知己(1 / 2)
志趣相投是朋友,臭味相投也是朋友。
交朋友不必搞什么政治正确,只要两人的三观合拍,便是知己至交。
“三观合拍”的意思,并非三观正确,举例来说,当你认为某个人是傻逼的时候,他也认为那个人是傻逼,那么,两人的三观合拍了,尽管那个人其实并不是傻逼。
现在的李钦载和李治就有那么点儿意思。
两人对刘仁轨的评价出奇地一致。议论起来都觉得刘仁轨只是一个披着好人外皮的伪君子。
甭管啥事,刘仁轨那货首先便以冲锋陷阵之姿,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先占领道德高地,然后居高临下以审判者的姿态俯视世间生灵。
太恶心人了,这种人若放在一千多年以后,一定不敢走夜路,怕脑袋会被套麻袋敲闷棍。
也就是李治心胸宽广,知道刘仁轨除了讨厌之外,其实还是颇有些才干,于是忍着恶心继续重用他,这份恶心一忍就是许多年。
当皇帝也不容易啊,说起来一把辛酸泪,只见贼偷人,谁见过贼挨打?
君臣二人背地里说刘仁轨的闲话,越聊越投机,无形中居然发现彼此的交情因为刘仁轨而更近了一步。
可以想象以后,李治但凡在刘仁轨面前受了气,一定会把李钦载召进宫,两人一边饮酒一边欣赏歌舞,一边指天破口大骂刘仁轨十八代祖宗。
聊得太忘形,君臣俩都喝得有点多了。
唐朝的酒大多是米酒或是葡萄酒,度数不算高,严格算酒精度的话,差不多相当于前世啤酒的酒精度。
但,啤酒喝多了也醉人呀。
很久没喝过大酒了,李钦载喝着喝着发现自己好像有点飘,一时搞不清是自己的双脚离地了,还是脑袋单独飞起来了……
幸好神智还算勉强清醒,否则李钦载可能会在太极宫里搞点事出来,喝醉的人若对皇权失去了敬畏,后果很严重。
别的不说,就算趁着酒兴调戏一下眼前太常寺翩翩起舞的歌舞伎们,那都是弥天大罪。
理论上,这些漂亮妹妹们都属于李治,李治就算不用,那也不准外人碰,至少留到二十五岁以后才准那些没被碰过的妹妹们出宫嫁人。
于是李钦载使劲咬了咬舌尖,试图让自己更清醒一点,千万不要在这里犯什么错误,自己的人生还长,没必要今晚把自己作死。
相比之下,李治就没那么多顾忌了。
这里是太极宫,是他的地盘,理论上全天下都是他的地盘,当皇帝的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不需要有顾忌。
李治也喝多了,而且醉得比李钦载严重,他趴在地上嚎啕痛哭,也不知到底哭啥。
有家有口,有妻有儿,有权有势,而且正当壮年,腰不酸肾不虚。
所以,他到底哭个啥?
李钦载帮他想理由,想来想去,大约只有娶了一个不省油的婆娘这个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