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业火红莲到手!(求收藏)(1 / 2)
第六十二章业火红莲到手!
女娲所修,乃生之法则。
而斩尸证道之法,有需要三个先天灵宝与其配和,方能斩出三尸。
显然,如果斩尸所用的灵宝和本人所修的法则相匹配的话,无论法力、境界还是神通都会得到更好的施展。
细数整个洪荒的先天灵宝中,生之法则最为浓郁的,无疑是混沌青莲产出的四颗莲子!
净世白莲,功德金莲,业火红莲,和灭世黑莲!
其中灭世黑莲在伏羲手里,净世白莲一分为三,变成三清手中的法宝,功德金莲为接引道人所有,最后的业火红莲就在眼前冥河手里!
“如果让小家伙以四大莲台为斩尸之物,想来更为合算。”伏羲心里寻思着。
其实如果小家伙需要的话,伏羲就是拿出先天至宝的弑神枪让给女娲为斩尸之物又能如何?
但是弑神枪的法则和女娲的法则冲突极大!
用它,可能还不如一件寻常的先天灵宝呢......
想着,伏羲遥遥打出一记攻击。
“冥河道友何必如此着急走呢?”
“伏羲,你非要惹我吗?”冥河的声音沙哑,仿佛用砂纸磨出来的一般。
“喂喂,明明是你来抢我东西的好嘛?”
“我没动手。”
“但是我不来,你绝对就会动手,不是吗?”
冥河闻言闭上了嘴。
没错,如果真的对先天灵宝的葫芦一点想法都没有的话,他怎么会跑过来?
但是......
轰!
业火红莲的屏障被伏羲打的发颤。
“我没首先出手,也没向你索取什么。”冥河脸色一沉,解释道。
“那只是你没敢而已。”伏羲不屑一哼:“你敢说你心里一点想法都没有?”
老实的说,伏羲有点无赖。
这话说的仿佛在指着一个男人说他是强奸犯。
为什么是他?
因为他有作案工具啊!
但是在追求道心的洪荒,这却是让人无法辩解的话语!
你可以卑鄙,可以无耻,但是绝对不能违背自己的心!
“我可以赔罪!”